2020年05月31日18:06 來源:中央政法委長安劍
近日,美國的一些政客先后發表聲明,誣蔑香港國安立法損害香港自治和自由,更威脅要進行制裁。
言之鑿鑿,聽之藐藐,對于這些舉動,我們并不感到意外。在“一國兩制”體系的生動實踐中,美國憋出的“涉港威脅言論”“對港制裁大招”并不會奏效,香港的社會和經濟發展依舊會“巋然不變”,香港市民享有的民主和自由權利依舊得到有力保障。
這個時候,再來回顧兩天前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7條“千字文”篇幅不長分量很重!個中深意,長安君帶您逐一品讀——
01
一個核心
消弭誤解,回擊曲解,千字決定開宗明義:
堅定不移并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針。
“堅定不移”、“全面”、“準確”三個字很硬核,抨擊破解了那些“‘一國兩制’已死”、 “高度自治已死”的謠言與疑惑,重申了我們的誠意和信心:決定出臺是為了填補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是為了香港的繁榮穩定,更有利于“一國兩制”在正確軌道上行穩致遠。
唯有“一國”之本得到堅守,“兩制”之利才能充分彰顯,確保“一國兩制”方針不會變、不動搖,確保“一國兩制”實踐不變形、不走樣,這是我們一貫堅持的方針,也是不容置喙的立場。
02
兩處調整
對比此前的審議草案,正式出臺的決定內容有兩處調整——
第一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后面加上了“活動”二字,變為“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圖為暴徒在香港街頭縱火)
從個人“行為”到組織“活動”,細微的調整中,讓立法涵蓋范圍更加精準。正告了那些實施分裂、顛覆、恐怖行為和活動的人:不要有僥幸心理,法律的剛性不容挑戰!
第二處: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應當“開展國家安全推廣教育”中刪去“推廣”二字,改為“開展國家安全教育”。
刪除的是“推廣”二字,增添的卻是“落實”態度——要讓國家安全教育不僅止于宣推,要真正落地見效,走進每位香港市民的心里。
守護國安,守護香港,從全國人大高票通過再到200多萬香港市民簽名支持,這就是我們保障香港社會根本利益的底氣所在!
03
三大要點
這次中央的出手,要求很明確——
第一點:明確四類打擊對象
1、分裂國家;
2、顛覆國家政權;
3、組織實施恐怖活動;
4、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
明確點出的四項內容,既彰顯了中央斬斷任何危害國家安全黑手的堅定決心,又表現了維護香港自由民主的莊嚴承諾——不會擴大打擊。
第二點:明確中央事權
中央人民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有關機關根據需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機構。
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國家政府的職責,建立專門機構非常必要。在香港有關國家安全領域不僅“設防”,還要“扎營”,這是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的必要有效手段。
第三點:明確港府職責
1、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機構和執行機制;
2、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定期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報告。
放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受影響最大的是香港經濟發展和普通市民切身利益。
決定出臺后,香港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會改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不會改變,更凸顯尊重、發揮了港府的“主人翁”責任意識,不僅要建立更要健全,不僅要實干還要匯報。
04
四個關系
香港特別行政區國家安全風險日益凸顯,決定的出臺讓安全不再“休眠”,體現著中央對香港整體利益和香港同胞根本福祉的堅決維護和最大關切。
第一個關系:決定與“23條”的關系
香港基本法第23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系。
“23條”規定了香港自行立法禁止危害國家安全的七類行為,本是維護國家安全的重磅舉措,卻被別有用心之人污名化、妖魔化,所以一直處于“擱置”的狀態。
“修例風波”以來,在“港獨”“黑暴”沖擊下,打砸搶燒屢見不鮮,市民被任意“私了”。香港之痛,就是沒有國家安全立法下,反對派肆意“攬炒”的惡果。
事實是最好的回答,在香港目前形勢下,必須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有關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所以這個決定應運而生。但它的出現既沒有修改基本法,也沒有取代或廢除基本法第23條規定。兩者并不沖突,香港仍有盡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規定的立法責任。
第二個關系:制定與實施的關系
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制定相關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布實施。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為最高國家權力機關,對香港地區的安全負有最大責任,當仁不讓唱主角。最終的公布實施操作者是港府,受益者是香港市民:在國家安全得到切實保障的情況下,香港市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民主才會得到更好保障。
第三個關系:中央事權和香港立法的關系
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將上述相關法律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而任何列入附件三的法律,限于有關國防、外交和其他按本法規定不屬于香港特別行政區自治范圍的法律。
沒有任何國家允許在其本國領土從事分裂國家等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國家安全更是國防和外交都要涉及的根本事項,所以國家安全立法由全國人大做出決定理所應當、無可厚非。
這是把維護中央對特別行政區全面管治權和保障特別行政區高度自治權有機結合,在保護香港社會“絕大多數”的同時,嚴厲打擊那些肆意妄為的“極少數”,是法治正義的體現。
第四個關系:立法與執行的關系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機關、立法機關、司法機關應當依據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范、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個頂級職能部門同時出手,決心態勢可見一斑。
“香港已經成為國家安全的缺口,相關立法既有必要性,也有緊迫性。立法打擊的是極少數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護的是絕大多數市民的生命財產、基本權利和自由。”決定通過后,林鄭月娥給全港市民發了這么一封信。
香港時局不穩、黑暴橫行的當下,國家安全立法對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極少數人是高懸利劍,對香港廣大居民是制度保障。
最后一個問題,何時施行?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11個字簡單明了,透露出一個重磅信號:刻不容緩!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日前全文公布,明確提出保持香港長期繁榮穩定,支持香港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高質量建設粵港澳大灣區。今年以來,特區政府積極作為,全力防控疫情、穩定經濟、紓解民困,堅定落實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維護香港大局穩定,取得了顯著成績。
全國政協委員、香港新活力青年智庫總監楊志紅說,當前國際局勢風云變幻,新冠肺炎疫情依舊肆虐全球。香港特別行政區方便營商咨詢委員會委員梁熙表示,在“十三五”規劃之下,香港在祖國的支持下,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得以鞏固了。
香港、澳門各界人士高度關注十九屆五中全會。澳區全國人大代表 澳門街坊會聯合總會理事長 吳小麗:“十三五”規劃里面,我們發展粵港澳大灣區,給我們澳門居民一個很大的發展的空間。
香港社會各界人士近日表示,“十三五”時期,國家在經濟實力、科技實力、國際影響力等方面都躍上新臺階,發展取得了歷史性成就。香港高等教育評議會秘書長周文港說,“十三五”時期,中國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加深與沿線國家的經貿往來,取得多項重要進展。
人無精神則不立,國無精神則不強。進入新發展階段,國內外環境的深刻變化既帶來一系列新機遇,也帶來一系列新挑戰,是危機并存、危中有機、危可轉機。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是新時代國家改革開放下的重大發展戰略,將帶動泛珠三角區域發展。展望“十四五”,廣州市南沙區常務副區長謝明表示,南沙正在打造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香港和澳門是連接世界經濟的重要節點,南沙希望成為與港澳連接的重要節點。
在祖國71年的發展歷程中,中國共產黨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完成了一個又一個改天換地的壯舉,譜寫了一部開天辟地的創業史。中國共產黨始終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以積極的態度去研判風險、應對挑戰,不闖雷區、不踩紅線,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推動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三卷第十五專題圍繞“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這一主題,收錄了總書記的3篇重要文章:總書記指出,澳門回歸祖國20年,“開創了澳門歷史上最好的發展局面,譜寫了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成功實踐的華彩篇章”。
習近平總書記在深圳經濟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上發表重要講話時指出,黨中央對深圳改革開放、創新發展寄予厚望。對此,習近平總書記從六個方面對新時代深圳經濟特區建設提出明確要求、作出重大部署,人民論壇網與您一起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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