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2日19:35 來源:猛犸新聞
猛犸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路治歐
1月2日,河南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年底集中做好涉農民工工資案件審判執行工作的具體舉措,并附送了一批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或許給我農民工討薪帶來啟發。
1.高某等五人追索勞動報酬案
【基本案情】
2018年6月至9月,高某等五名農民工在廉某承包的某工地務工。高某等人多次催要工資款,廉某以甲方未支付工程款為由推諉。在高某等人的強烈要求下,廉某于2019年9月份分別為高某等五人打下欠條,共計欠工資款17.9萬元。在又經兩個月催要無果的情況下, 2019年11月6日,高某等五人一紙訴狀將廉某訴至法院。開封市祥符區陳留法庭收到高某等五人的訴訟材料之后,立即開啟涉農維權“綠色通道”,對案件當天立案當天送達。同時陳留法庭承辦法官先向搞某等人了解情況后,及時通知被告廉某單獨到庭進行調解。法官向被告廉某仔細核對工資欠條的真偽后,向廉某講解了最高人民法院于10月30日發布的《拖欠農名工工資最高可獲刑七年》的新聞,告知其拒不支付工人工資有可能產生的法律后果;又從誠信方面進一步進行勸導,告知其導致失信后有可能造成的局面。經過法官堅持不懈的努力,被告廉某態度發生轉變,同意盡快履行支付工資的義務。經過多次調解,用20天調解成功。
【裁判結果】
雙方于2019年11月26日達成調解協議,廉某于2020年1月20日(2019年農歷臘月二十六)之前付清拖欠五名原告的17.9萬元工資款。
【典型意義】
勞動報酬權益是廣大農民工的核心權益。黨中央、國務院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一直予以高度重視,并為此專門成立以人社部、最高院、最高檢等有關部門為成員單位的領導小組旨為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人民法庭作為基層矛盾糾紛解決機構,積極發揮審判職能作用,響應黨中央的號召,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切實保障社會和諧穩定。法官通過案件釋法,及時向廉某等人做法律宣傳,引導當事人知法、用法、守法。引導當事人積極履行法律責任取得了良好的效果。20天內化解本案矛盾,及時維護了農民工合法權益,有益于建立人民群眾對法庭的信任,有利于樹立司法權威。積極妥善處理該案,有效化解了社會矛盾,減少群眾訴累,有助于社會和諧穩定。有利于引導群眾加強自身誠信建設,為建設社會誠信體系,打造良好社會治理秩序添磚加瓦。
(開封中院報送)
2.楊某甲追索勞動報酬案
【基本案情】
原告楊某甲在趙某、楊某合伙經營的腰帶廠工作。2018年1月4日,被告趙某給楊某甲開具工資核算單,載明工資為134,625.24元,預支39,000元及生活費4,628元,剩余90,957.24元。后趙某退伙,楊某乙支付了部分工資,下欠50,000元工資款未支付,楊某甲請求趙某、楊某乙共同償還工資款50,000元及利息。被告楊某主張其不負責結算工資,不知道是否欠原告楊某甲工資款。但楊某甲提供有證人及錄音資料等證據予以證明,且錄音資料顯示被告楊某認可下欠原告工資款50,000元的事實。庭審中,趙某也承認該50000元工資款的事實并提供了其給原告出具的工資核算單,可以認定下欠楊某甲50,000元工資款屬實。訴訟過程中,楊某甲與楊某就部分款項達成調解協議,楊某甲就下余款項25,000元及利息不再向被告楊某主張。
【裁判結果】
判決被告趙某支付原告楊某甲工資款25,000元及違約金。
【典型意義】
受經濟形勢及其他相關因素的影響,部分個體工商戶經營不善,農民工被拖欠工資的現象較為普遍,而工人工資直接關系到工人及家庭成員的生存問題。保護廣大農民工的利益對保護民生及構建誠信社會有重要意義。針對農民工起訴證據不足及訴訟能力弱的情況,通話錄音是一種比較方便的取證方式,作為一種能直接證明案件事實的關鍵證據,在沒有其他相反證據情況下,如不損害相關當事人的利益,應該被采用。
(平頂山中院報送)
3.李某某等人訴河南某制衣有限公司
勞務合同糾紛案
【基本案情】
李某某等五人系河南某制衣有限公司工人。2019年1月,該公司共欠李某某等五人工資8882元。李某某等五人多次催要,該公司拒不支付,后于2019年10月14日訴至法院。訴訟中查明,以河南某制衣有限公司為被告起訴要求支付工資共有11起案件,共涉54名農民工,承辦法官了解后,多次到被告公司與其溝通、協商,后該公司同意一次性給付54名農民工工資,并即時履行。
【裁判結果】
李某某等五人撤回起訴。
【典型意義】
該系列案件涉及人數較多,且臨近年關,農民工維權過程中可能采取過激行為甚至引發民轉刑案件。法院堅持“四快三優先”原則,對涉農案件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尤其是對關聯案件,不能單打一審判,要集中審理,切實做到高效處理農民工案件。本案法官將涉及起訴被告的11起案件集中審理,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從立案到農民工拿到工資平均僅用22天,最大程度減輕了農民工的訟累,依托涉農案件“綠色辦案通道”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在一起案件中化解多起矛盾糾紛。
(商丘中院報送)
4.楊某某等31人訴某機械設備公司
勞務合同糾紛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17年10月至2018年2月,某機械設備公司在新鄉縣某鎮為中鐵工程裝備集團隧道設備制造有限公司加工生產設備,期間雇傭楊某某等31人為其提供勞務,工作結束后一直未支付工資。楊某某等31人于2019年1月30日向新鄉縣法院起訴,要求支付拖欠工資共計17萬余元。新鄉縣法院收到該批系列案件起訴狀后,馬上納入處理農民工案件的快速立案通道。兩天內將案件移送至民事審判團隊,指派專委負責督辦,在吃透案情的基礎上,依法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將該批案件快速開庭,并在查清案情的基礎上,于2019年2月27日,作出判決。判決生效后,該公司以種種理由拒不履行判決內容,楊某某等31名工人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新鄉縣法院執行局接到案件后立即對該公司名下的財產進行查控,依法凍結了該公司的銀行賬戶,并通知被執行人到庭申報財產。通過調查了解,該公司目前經營狀況不佳,也面臨生存困境。在執行干警強大的執行攻勢和努力調解下,該公司最終在經濟狀況不佳的情況下支付部分農民工勞務工資95297.25元,下欠工資也達成和解協議,在2020年初全部結清。
【裁判結果】
某機械設備公司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楊某某等人勞務費共計151816.5元。
【典型意義】
法院充分貫徹“四快三優先”原則,依法采取小額速裁程序,一審終審,減輕農民工訴累,確保能及時獲得生效判決。執行過程中,執行干警在了解到該公司工程款尚未到位的情況下,現場了解該公司的整體財產狀況及經營狀況,采取“放水養魚”的執行措施,與公司經營者協商,要求其每月支付2萬元報酬,陸續解決案件的執行問題。這種執行思路既保護了工人的工資權利,也照顧了被執行人的實際經營狀況,案件處理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新鄉中院報送)
5.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未自覺履行
行政處理決定案
【基本案情】
2019年1月4日,管城區人社局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立案受理張某某等75名勞動者投訴某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下稱某汽車公司)拖欠工資一案,于2019年1月29日向該公司下達管人社監令字【2019】第001號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該公司逾期未改正,又于2019年2月12日向該公司送達行政處理事先告知書,該公司在規定時間內未提出陳述或申辯。管城區人社局作出了管人社勞監理字【2019】第2001號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責令被執行人限期支付張某某等75名勞動者工資共計589726元。在管城區人社局送達《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催告書》(管人社監察催字【2019】第2001號)十日后,該公司仍未履行支付工資的義務。管城區人社局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該決定。
【裁判結果】
準予強制執行鄭州市管城回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9年2月20日作出的管人社勞監理字[2019]第2001號《管城回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書》。
【典型意義】
保護農民工合法權益需要多方聯動,行政機關作出的決定,具有法定效力,在未自覺履行行政處理決定確定的支付工資的義務時,行政機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最大限度維護行政機關決定效力,提高保護農民工的執法力度。
(鄭州中院報送)
6.張某某與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
【基本案情】
張某某2018年2月28日到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從事司機工作,且簽訂勞動合同,月工資3000元。2018年7月1日,該公司口頭與張某某解除勞動關系,且拖欠張某某工資共計4600元。經武陟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1.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張某某工資4600元;2.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支付張某某經濟補償金1500元,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仲裁裁決書生效后,焦作市某食品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張某某向武陟縣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執行結果】
雙方達成和解,并當場履行。
【典型意義】
仲裁裁決書是仲裁機關根據已查明的事實依法對爭議案件作出裁決的法律文書,與生效判決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有助于快速解決農民工與公司之間的勞動爭議,在一方拒不執行仲裁裁決內容時,另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執行案件需要多渠道查人找物,加強溝通協調。在發現被執行人公司倒閉后,執行法官并沒有放棄,而是積極聯系當地村委會,溝通協調,找到原法人代表,通過多方努力,高效快捷為農民工追回工資。
(焦作中院報送)
7.韓某某等19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案
【基本案情】
2017年6月,韓某某等19名農民工在濮陽市工業園區棚戶改造工程中,為張某某承包的幼兒園服務中心建設項目提供勞務,2018年3月,張某某陸續為韓某某等19名農民工出具勞務費用欠條。但經多次催要,張某某始終沒有還款,后韓某某等19名農民工訴至法院。華龍區法院了解到該系列案件涉案人數眾多、案由清晰、標的較小,但關系到農民工的切實利益,立刻開通涉農民工案件綠色通道,啟動訴前調解機制,快速調解相關案件。經調解,雙方就還款達成調解協議,后張某某未能如約履行,19名農民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執行局在收到申請材料當天及時予以立案,并當即啟動集中查控機制,全面查詢被執行人張某某的財產線索,但未查到被執行人張某某的可供執行財產。2019年9月25日張某某被拘傳到法院執行局,迫于執行壓力,張某某主動交代其承攬的某工地還有兩萬多元工程款未付,可以請求工地結算后直接支付給農民工。后在克服了施工工地不配合和張某某妻子的阻擾等執行困難后,最終共籌集5萬元現金發放給農民工。
【執行結果】
16名農民工當場拿到勞務費,3名農民工與張某某達成還款計劃,案件全部執結。
【典型意義】
法院充分關注涉民農民工工資案件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面臨網絡查控查詢不到財產線索的執行困境,執行法官積極尋找案件突破口,巧用、善用、充分強制措施,助力案件順利執結,真正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保障了社會穩定。
(濮陽中院報送)
8.賈某等人追索勞動報酬案
【基本案情】
2014年6月,許昌某房地產公司將其工地的一部分外墻粉刷工程交由包工頭曾某,曾某遂召集工人賈某、李某等十余名工人進行施工。工程結束后,曾某給賈某、李某他們分別出具拖欠工資款欠條,合計金額共40萬余元。此后,賈某等人持欠條多次向曾某及某房地產公司討要均無果,賈某等十幾名農民工在無奈之下分別起訴曾某及某房地產公司。2019年3月,魏都區法院對這十幾起案件作出判決,判決二被告支付所拖欠原告工資。但二被告仍未履行判決。2019年4月中旬,賈某等十余名農民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查明該公司賬戶內并無存款后,執行法官多次與該房地產公司負責人聯系,開發商推脫公司沒錢。面對開發商的推諉敷衍,執行法官與許昌市住建局溝通,后了解到,該公司向許昌市東區管委會規劃建設局繳納了“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執行局與規劃建設局進行溝通協調,當天,法院將“保證金”中的40多萬元執行款凍結,次日,將這筆錢全部扣劃至法院賬戶,并發放至農民工手中。
【執行結果】
拖欠工資全部執行到位。
【典型意義】
為保障農民工工資能夠得到足額及時支付,國務院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其中要求建立工資支付監控和保障制度,推行完善工資保證金等多項制度,本起案件中,人民法院積極與住建部門溝通協調,通過扣劃“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的方法,讓法律判決在第一時間為農民工兄弟兌現成真金白銀,有效維護了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許昌中院報送)
9.郭某某等13人與敬某某追索勞動報酬系列案
【基本案情】
2017年7月,敬某某從安徽某工程公司處承包盧氏縣某鎮大橋修建工程,雇傭郭某某等13名農民工施工。在施工過程中,敬某某與該工程公司達成協議,終止合作。隨后,該公司向敬某某支付了結算的工程款及工人工資。但敬某某以對施工工程量有異議為由,拒絕認領該款項。郭某某等參與修建該工程的13名農民工在多次尋找敬某某討要工資無果的情況下,訴至盧氏縣法院。盧氏縣法院依法判決敬某某向13名農民工支付拖欠的工資13.6萬余元。判決生效后,敬某某未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13名農民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盧氏縣法院多次找尋被執行人敬某某,都無法聯系到敬某某,也沒有查找到財產線索。13名農民工也已經回到老家湖北襄陽,無法提供更多的執行線索。面對重重執行困難,執行法官沒有氣餒,在安徽某工程公司處調查得知,該公司已將工程款提存在盧氏縣公證處。但在同公證處商討處置某工程公司提存的這筆工程款時,公證處認為敬某某未承認該工程款屬于自己,公證處無權處置該款項。經過多方打聽,執行法官終于聯系到了敬某某,要求其配合法院執行,將提存款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然而敬某某推脫說工程款數額不對,不能認領該筆款項。在辦案法官鍥而不舍的堅持勸解之下,敬某某終于同意配合認領提存款為農民工發放工資。2019年1月,盧氏法院將提存在公證處的這筆款項扣劃至法院執行標的款賬戶。并將這筆款項送至湖北襄陽,分發給13名農民工。
【執行結果】
拖欠工資全部執行到位。
【典型意義】
為了充分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盧氏法院始終把涉民生案件作為重中之中,本著快立、快審、快結、快執的原則,解決跨省農民工討薪問題,只要有利于農民工執行,法院鍥而不舍追查工程款提存的事實真相,果斷執行提存款,努力讓農民工群體的合法權益得到全方位的保護,使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三門峽中院報送)
10.楚某某等20名農民工追索勞動報酬糾紛案
【基本案情】
2017年2月,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中匯國際商貿城室外項目配套工程,楚某某等20名工人為其提供勞務,工作是對路面進行施工。至2017年8月,共計下欠楚某某等20人工資281300元,經原告催要一直未付。之后,楚某某等多名工人向汝南縣勞動監察大隊申請維權,監察大隊組織對20余名工人的工資進行結算,并列出清單,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簽字予以確認,但仍未歸還,后楚某某等人訴至法院。汝南縣法院適用小額速裁程序,判決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楚某某等人工資款281300元及利息。判決生效后,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仍不履行。2019年12月4日,楚某某等人申請強制執行。汝南縣法院受理案件后,立即向被執行人發送了執行通知書,并對被執行人采取網絡查控措施,將被執行人建筑公司名下多個銀行賬戶查封。隨后承辦法官立即約談了該公司負責人,督促其履行義務。2019年12月18日,該公司主動履行。
【執行結果】
拖欠工資全部執行到位。
【典型意義】
本案適用小額訴訟程序審理,一審終審,在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拒不執行判決后,又及時采取多項執行措施,并在15天內執行完畢。訴訟中,河南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為了躲避債務提出需經仲裁機構仲裁后法院才能受理等多項抗辯意見,以此拖延訴訟時間,審理中均予以駁回,人民法院“快”字當頭,及時保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駐馬店中院報送)
11.許昌某鞋業公司和公司實際控制人丁某某
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
【基本案情】
2015年12月份以來,由丁某某實際經營的許昌某鞋業公司拖欠公司員工武某某、袁某某、田某某等60人工資共計580516元。該公司在有能力支付上述工人工資的情況下而不支付。2016年9月21日至2016年10月13日,襄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以限期整改指令書、行政處理決定書、行政處罰決定書責令該公司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該公司在指定的期限內仍不支付。丁某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被襄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后,支付拖欠工人工資558275元。訴訟中,丁某某將剩余工人工資22241元全部兌現。
【裁判結果】
1.被告單位許昌某鞋業公司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2.被告丁某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典型意義】
被告單位許昌某鞋業公司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多達60人,數額較大,逃匿方式惡意拖欠,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被告人丁某某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對惡意欠薪負有直接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拒不支付勞動者報酬,數額較大,經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因此,我們一些企業雇傭了大批的農民工勞作,以為拖欠農民工工資是勞動爭議,按照民事訴訟解決即可,但殊不知企業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人數多,數額較大,逃匿惡意拖欠,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用工單位和實際負責人均構成拒不執行勞動報酬犯罪,對負責人依法可判決有期徒刑,對用工單位也構成法人犯罪,判處罰金刑罰。該典型案例警示,用工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可大意,負責人和用工單位依法均可構成犯罪。
(許昌中院報送)
12.李某某與石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
【基本案情】
2015年6月,河南某實業公司與河南某酒店管理公司簽訂合同,城建河南某酒店管理公司名下的白云山美食街、白云人家賓館主樓等三個建設工程項目。2015年9月至2017年1月,李某某與石某某(另案處理)先后與河南某實業公司白云山項目部簽訂勞務承包合同,承建該三個工程項目,施工期間,雇傭馮某某等52名農民工。2017年10月,工程結束后,河南某實業公司白云山項目部支付李某某、石某某工程款729.2737萬元。李某某、石某某拖欠該52名農民工勞務費80.106萬元。2018年1月,馮某某等52名民工向嵩縣人社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嵩縣人社局立案調查后,下達嵩人社監察令字[2018]8號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李某某、石某某于2018年2月5日前支付52名工人工資,李某某、石某某至今仍未支付。
【裁判結果】
被告人李某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
【典型意義】
李某某與石某某合伙承包勞務,工程結束后,發包人人將90%的承包款支付給李某某和石某,二人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多達52人,80多萬元,人數眾多,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720萬的工程結算款足以支付農民工工資,二人并非不能支付,而因內部合伙糾紛等原因,逃匿惡意欠付,依法構成犯罪。二人合伙是內部糾紛,對外不能影響二人共同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該典型案例警示,合伙雇傭農民工的,合伙人首先要支付農民工的工資,否則,合伙人依法均構成犯罪。
(洛陽中院報送)
13.段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至8月,段某在經營河南某家具銷售公司期間,雇傭李某某、宋某某等20人提供勞務,為便于公司經營管理,經常扣押工人工資。在公司正常經營期間,拖欠李某某等20人工資共計138218元,經息縣人社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段某歸案后,主動支付該20名農民工工資。
【裁判結果】
被告人段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
【典型意義】
段某雇用個人為其銷售家具,在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以扣押工人工資方式進行管理,無故拖欠20人4個月工資達13萬多元,涉及農民工眾多,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已經觸犯刑律。段某歸案后,認識到行為的嚴重性,及時支付農民工工資,并取得諒解,從輕判決緩刑。該典型案例警示,對待工人工資發放不敢任性,誰對農民工的養家糊口的血汗錢任性拖欠,誰就要受到嚴厲的刑罰制裁。歸案后積極清償,取得農民工諒解的,不可免罪,但可從輕。
(信陽中院報送)
14.施某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
【基本案情】
2016年,北京某建筑勞務公司承建某工程項目時,拖欠14名工人工資82320元。施某某作為北京某建筑勞務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勞動監察大隊向其下發整改指令書后仍不支付工人勞動報酬,后逃匿。庭審中,施某某辯稱,所欠工資基本屬實,但其將打樁、泥瓦零活及活動板房等勞務分包給施工隊林某等人,未與該14名工人簽訂勞務合同,不應直接發放工資。經查明,施工隊和14名工人均是在完成北京某建筑勞務公司的勞務工程,該公司作為實際用工人,應當承擔用工主體的責任,被告人施某某作為法定代表人,應當支付工人工資,而施某某在有能力支付劉某等工人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并逃匿,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裁判結果】
一、被告人施某某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
二、被告人施某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支付劉某某等14名工人工資82320元。
【典型意義】
被告人施某某有能力支付劉某等工人的勞動報酬,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并逃匿,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該典型案例給我們的警示是,部分建筑勞務公司以自己沒有與農民工簽訂勞務合同為由拒不支付農民工工資,勞務建筑公司承接勞務,無論其采取什么方式實施管理,都是用工單位,應當把支付農民工工資當做第一要務,無論用什么方式逃匿躲避都難逃犯罪刑罰。
(商丘中院報送)
15.宋某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案
【基本案情】
宋某某與趙某某勞務合同糾紛案,法院判決宋某某于判決生效后十日內給付趙某某49 000元。判決生效后,宋某某未主動履行判決義務,趙某某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受理后,依法向宋某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通知宋某某在指定期限內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并如實申報財產,但宋某某未履行,且未如實報告財產情況,后宋某某被司法拘留。經查明,宋某某尾號1463的濟源農村商業銀行賬戶在涉案民事判決生效后的2017年8月17日至2018年7月24日累計入賬9萬余元,支出9萬余元,宋某某于2019年2月份收入3 000余元,但均未用于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訴訟中,宋某某履行了判決義務。
【裁判結果】
被告人宋某某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典型意義】
被執行人等負有執行義務的人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的規定,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罰。本案宋某某拒絕報告財產情況,且有執行能力置若罔聞不履行支付農民工工資判決,已經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該案例警示,凡是執行農民工工資的民事判決,被執行人必須積極主動履行,對有能力不履行,不申報財產,置若罔聞的,將接受刑罰。
(濟源中院報送)
近日,“哈爾濱市55名農民工討薪112萬元”一事引發關注。” 黃愛明提供的一份《分包協議》顯示,項目發包人為黑龍江昌和匯龍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分包人為廣州市古藤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不僅如此,銅仁市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對在建工程項目勞動用工情況和工資發放實行監管和預警,實現勞動者干活有數據、企業用工有實據、拖欠討薪有證據。截至今年5月,貴州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已收錄近150萬農民工務工信息,有效防范和遏制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發生。
甘肅省東鄉族自治縣檢察院幫扶干警與關卜嶺村群眾交流產業發展情況并開展普法宣傳工作。2019年12月,到東鄉工作的馬凌云,作為東鄉族自治縣檢察院檢察長、脫貧攻堅責任第一人,是車家灣鄉的包鄉領導和大灣村、關卜嶺村的“大村長”。
農民工討薪有新的法律武器了,闖紅燈等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以跨省繳納了,網絡聊天記錄可作為民事訴訟證據打官司了……明天(5月1日)起,一批新規開始施行,給你我的生活增添了更多法治保障。新版目錄包括輸配電、油氣管道運輸、基礎交通運輸、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郵政服務、重要專業服務、特殊藥品及血液等7類16項。
農民工討薪有新的法律武器了,闖紅燈等非現場交通違法罰款可以跨省繳納了,網絡聊天記錄可作為民事訴訟證據打官司了……明天(5月1日)起,一批新規開始施行,給你我的生活增添了更多法治保障。新版目錄包括輸配電、油氣管道運輸、基礎交通運輸、重大水利工程供水、重要郵政服務、重要專業服務、特殊藥品及血液等7類16項。
省教育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衛健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扶貧辦等6個部門的負責同志,直言不諱,坦誠回答,回應民生熱點難點。闞全程坦言,河南是人口大省,優質醫療資源相對短缺,有些號源相對比較緊張,給“號販子”“黃牛”提供了空間。
春節將至,為了讓農民工能帶足工錢回家過年,《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近日發布(以下簡稱《條例》)。為此,《條例》要求推行分包企業委托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農民工的工資,施工總承包單位通過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發到農民工本人的銀行賬戶,確保工資發到本人的手里。
(劉亮)歲末將至,農民工薪資拖欠的頑疾再次受到有關部門關注。今年11月,中國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了2019年度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
為了在“防”上下功夫,今年我省還借助互聯網、大數據技術開通了農民工欠薪在線舉報投訴和手機舉報投訴渠道。當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官網和河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系統網站開辟了全省農民工欠薪問題舉報投訴專欄,開通了農民工欠薪問題在線舉報投訴和手機舉報投訴渠道。
10月30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等四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打擊惡意欠薪犯罪工作情況。王程介紹,2011年至今年9月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共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26719件,各級人民法院對7674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