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16:07 來源:大象新聞
今天(12月30日),此前備受關注的“河南老人撞傷兒童離開遇阻猝死案”在信陽市平橋區法院公開宣判:駁回猝死老人家屬的訴訟請求。
9月23日,河南信陽某小區一老人與兒童相撞,其后離開遇阻,過程中老人猝死。隨后,阻攔者孫某和小區物業被老人家屬告上法庭,索賠40余萬元。12月12日,經控辯雙方5小時交鋒,法院宣布休庭。
今天,法院公開宣判此案。法院認為,孫某阻攔郭某某的方式和內容均在正常限度之內,其行為符合常理,不具有違法性。本案中也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孫某有其他不正當或超過必要限度的行為。孫某的阻攔行為與郭某某死亡的后果不具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
郭某某自身患腦梗、高血壓、糖尿病、繼發性癲癇等多種疾病,事發當月曾在醫院就醫,事發前一周出院,郭某某實際死亡原因為心臟驟停。孫某對郭某某死亡后果的發生沒有過錯。
此外,事發前雙方并不認識,孫某不知道郭某某身患多種疾病。孫某阻攔郭某某的行為目的是了保護兒童利益,并不存在侵害郭某某的故意或過失,對郭某某的死亡無法預見。在郭某某倒地后,孫某撥打急救電話予以救助,沒有過錯。孫某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法院負責人表示,一審法院想通過本案告訴大家,未成年人自我保護能力相對較弱,需要成年人履行注意義務對其予以特別保護。不超過合理限度的正當阻攔行為,不僅不具有違法性,還具有正當性,應予以肯定與支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人們相互之間友善共處、誠信相待。居住在同一小區的鄰里之間,更應互相照應,守望互助。同時法院還想通過本案提醒,在發生交通事故以后,行為人應當坦然面對,勇于負責,理性處理。
案情回顧
9月23日,一老人騎自行車在信陽一小區同一名兒童發生碰撞后欲離開,孫女士和小區保安等一邊聯系兒童家屬一邊阻止老人離開,同時報警。期間老人情緒激動,并在警察到來之前倒地,后經搶救無效死亡。
后老人家屬以“侵害健康權”為由,將孫女士和物業告上法庭,索賠40余萬元并要求孫女士在小區內張貼告示道歉。
孫女士于11月21日收到法院傳票,隨后發文稱“善舉卻收到法院傳票,盼法律伸張正義”等,引發廣泛關注。
9日下午,建昌縣公安局一值班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犯罪嫌疑人郭某某已被當場抓獲,目前,案件正在刑警的進一步偵辦中。柴木溝村村委會一工作人員告訴紅星新聞記者,行兇者郭某某、傷者郭某云,以及死者均是該村村民,且三家人住得比較近。
(原標題:深圳一大學女生瞞著父母游遍13國 回國后發熱被隔離) 3月11日,一則消息在網上迅速傳開:深圳某高校應用外語學院郭姓學生于2020年1月下旬隱瞞父母獨自出國,到達土耳其、法國、瑞士、冰島等13個國家。
2月7日晚,鄭州市二七區蜜蜂張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職工郭某某(已確診),因隱瞞到過武漢,被給予開除的處分決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給予郭某某開除處分,并從即日起解除勞動合同。
2019年12月30日,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劉某某、郭某甲、郭某乙等訴孫某、某物業公司生命權糾紛一案,判決:駁回劉某某、郭某甲、郭某乙的訴訟請求。信陽市平橋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劉某某、郭某甲、郭某乙為郭某某的近親屬,郭某某患多種疾病,2019年9月住院后于當月16日出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