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7日12:48 來源:大象新聞
見面不到一個月,就買三金、買衣服,還商量結婚事宜,原以為是“一見鐘情”遇到“真愛”,但是讓28歲的小李怎么也沒想到的是,與他“談婚論嫁”的竟然是一個大媽!
近日,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以詐騙罪判決楊某玉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并返還違法所得。
精心“演繹”錢財到手就玩失蹤
楊某玉是河南南陽人,有一子一女。本該是享受天倫之樂的年紀,但是她卻動起了歪腦筋,將婚姻約定初步達成時男方贈送給女方的現金、首飾等作為“生財之道”。
原來,2017年,原本54歲的楊某玉聲稱自己30多歲,并化名“張麗”,經過一番精心打扮后,在同伙雷某某、茹某某等(另案處理)假扮的媒人和親戚的“幫助”下,經人介紹與小李相親。第一次見面后,善于“表演”的“張麗”就獲得了小李的好感,并互留聯系方式。隨后半個多月,“張麗”主動聯系小李,以逛街買衣服、買三金為由,先后花去小李近20000元。同時,“張麗”的同伙雷某某等人假扮“張麗”親戚,到小李家中索要11000元見面禮,結婚心切的小李想也沒多想,就滿口答應。之后,當小李和家人再與“張麗”聯系溝通結婚事宜時,“張麗”卻百般借口,拒絕見面,此后便無法聯系。
嘗到甜頭的“張麗”感覺這是一個不錯的來錢渠道,便“如法炮制”,又騙取另一男子杜某11000元,騙取王某13000余元。為了取得對方信任,見面后,“張麗”還讓對方查看自己的假身份證,上邊顯示“張麗,1982年生”。
法網恢恢詐騙錢財終陷囹圄
一審法院審理后,在查明上述事實的基礎上認為,楊某玉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楊某玉伙同他人共同故意犯罪,系共同犯罪,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楊某玉當庭自愿認罪,酌定從輕處罰,案發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及主要犯罪事實、自愿認罪、悔罪,依法從輕處罰,遂判決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并返還違法所得。
一審后,楊某玉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許昌中院審理后認為一審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遂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今年 56 歲的王醒,是國家中醫醫療隊(江蘇)、江蘇省中醫院 ICU 重癥病房主任醫師,現在在武漢市江夏區方艙醫院開展救治工作。張麗在看到新冠肺炎康復者可以獻血救治危重病人的新聞后,她思考了一晚上,決心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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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許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維持原判,以詐騙罪判決楊某玉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處罰金人民幣60000元,并返還違法所得。原來,楊某玉聲稱自己31歲,并化名“張麗”,在同伙雷某某、茹某某等(另案處理)假扮的媒人和親戚的“幫助”下, 經人介紹與小李相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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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青島西海岸新區靈山島學校的操場上,學生們手牽手圍著張麗做游戲,在“無敵海景操場”任何一個角落,抬頭便是一片蔚藍(6月26日攝)。新華社記者 李紫恒 攝 已有七個多月身孕的青島西海岸新區靈山島學校教師張麗在辦公室備課,有時一忙就是一上午(6月26日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