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20日10:18 來源:新京報
2017年9月,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為女童高媛媛(化名)頒發了殘疾人證。受訪者供圖
黑龍江8歲女童被班主任毆打后鑒定為精神殘疾二級;一審教師獲刑一年半,雙方上訴后被發回重審
一名8歲女童被班主任毆打致精神殘疾二級,教師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后女童母親認為判罰過輕,提出上訴。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部分事實不清”發回重審。
昨日,重審開庭現場,毆打學生的教師黃丞夢(化名)出庭應訴。被打女童母親于秀萍表示:“我相信法律,希望可以將她繩之以法。她當年被拘留釋放后,還在學校里上課。今天在法院看到她,一切都正常,還在上班。”
新京報訊 4年前,黑龍江一名8歲女童在學校被班主任黃丞夢(化名)三次毆打,后被鑒定為創傷后應激障礙、“精神殘疾二級”,其母于秀萍遂提起刑事自訴。今年4月,女教師被判“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獲刑一年半。雙方對量刑均存異議,提出上訴,后被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發回重審。
11月19日,新京報記者從松嶺區法院和于秀萍、代理律師處獲知,此案已于11月19日上午重審開庭,未當庭宣判。
女童被打后,鑒定為精神殘疾二級
2019年4月,黑龍江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松嶺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書顯示,2015年12月17日下午,時年8歲的高媛媛(化名),在壯志學校3年級(1班)就讀。女教師黃丞夢任班主任,當日及次日,其先后三次毆打女童。高媛媛在家長陪同下報案,2016年1月,松嶺警方給予黃丞夢行政拘留15日的處罰。
2017年8月,高媛媛被鑒定為精神殘疾二級,屬重度殘疾,同年9月,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為高媛媛頒發了殘疾人證。
于秀萍告訴新京報記者,高媛媛現在12歲,上六年級,但是病情并沒有明顯好轉。新京報記者注意到,事發后,高媛媛曾在多家醫院就診。
一份由大興安嶺地區人民醫院出具的《出院證》顯示,高媛媛存在“創傷后應激障礙,軀體化障礙”,經過營養神經對癥治療,加強心理疏導后,醫院建議“轉上級醫院進一步診治”。
另一份由北京博愛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繼續加強身心康復治療,門診隨訪”。北京清華大學玉泉醫院給出的《出院診斷證明書》中的“出院醫囑”指出,出院后規律服藥;定期復查肝功能及血常規,不適隨診。
今年7月,高媛媛曾因“創傷后應激障礙”又一次進入清華大學玉泉醫院治療。《出院記錄》顯示,患者高媛媛因發作性右下肢疼痛,情緒低落、煩躁,4月入院,患兒四年前被體罰后,出現腰背疼痛,逐漸不能行走,經治療后可下地行走。出現情緒低落,不愿說話,常反復回憶事發當時的情景,膽小,害怕,警覺性高,對于聲音和外界的變化都非常敏感,無法上學……
入院診斷的結果依然為“創傷后應激障礙”。出院醫囑包括“按時服藥、定期復診”等。
教師一審獲刑一年半,雙方對量刑存異
于秀萍稱,因不堪女兒后期的昂貴醫療費,涉事教師、學校又不愿意給予一定經濟支持,其“迫于無奈”,以“女教師犯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并由此造成經濟損失”為由,于2018年1月10日,向松嶺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訴,其還提出了260萬余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
今年4月,黑龍江大興安嶺地區松嶺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審理認為,黃丞夢在履行教育教學職責過程中,多次毆打、體罰高媛媛,造成其輕微傷,并導致其身體創傷后“應激障礙、軀體化障礙”的后果,情節惡劣,構成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附帶民事被告人松嶺區壯志學校一次性賠償高媛媛醫療費等16萬余元。
對此結果,高媛媛的家屬當庭表示“量刑過輕”,而被告人黃丞夢對結果亦不滿意,并于宣判后提出上訴。
2019年7月19日,大興安嶺地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附帶民事裁定書顯示,該院認為,一審判決“部分事實不清”,撤銷原一審判決,發回松嶺區法院重新審理,“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此案于11月19日上午9時許,在松嶺法院重審開庭,未當庭宣判。女童一方并未提出新的訴求,希望能依法嚴判女教師,并進行一定的民事索賠,包括追究涉事學校的連帶民事賠償的主體責任。
■ 現場
申請追加被告被駁后休庭
原告女童的代理律師甘小平介紹,其當庭提出申請追加松嶺區政府、區教育局為被告。甘小平稱:“根據一審卷宗中列出的學生證人證言,三年內,有學生曾被黃老師打過多達10次,如果定期巡查,不會出現這種情況,(教育部門)有失職之處。”
甘小平表示,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二條規定,政府和相關部門應當給孩子家庭提供教育指導工作,“針對該問題,我覺得政府方面存在一定過錯”,所以其欲將松嶺區政府、區教育局申請追加為被告。
19日上午,一名參與庭審的當地政府工作人員表示,庭審現場,原告人代理律師在庭上提出了追加被告的申請,其陳述完之后,主審法官當庭予以駁回。庭審持續20余分鐘后,宣布休庭。
新京報記者從松嶺區法院證實,此案下次重審開庭時間未定。
上述當地政府工作人員透露,庭審時,學校認為其不應承擔責任,拒絕調解。
代理律師甘小平則認為,黃丞夢當時是該校職工,校方應該承擔相應的連帶責任。
在本案一審判決時,被告人黃丞夢就已被取保候審。19日上午黃丞夢也到庭,參與了重審開庭。
庭審時,甘小平對孩子的護理,以及心理治療申請了司法鑒定,“此前都沒有申請過,現在是第一次申請”。屆時法院將按照法律程序,由雙方當事人選定鑒定機構,由有資質的鑒定機構對孩子是否需要心理輔導進行鑒定。
在起訴狀中,原告方提出了260萬余元的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請求。甘小平表示,這也是申請做上述司法鑒定的原因。
■ 對話
女童母親:希望能嚴判當事教師
11月19日上午,此案重審開庭后,新京報記者嘗試聯系涉事學校及女教師黃丞夢,但未能取得聯系。隨后,新京報記者致電于秀萍。
新京報:媛媛現在情況怎么樣?
于秀萍:狀況一直不太好。今年7月,她還住了一次院。家里本身沒什么錢,加上我(身體)有些毛病,現在的情況是,我們有點負擔不起了。
新京報:事發后,學校跟老師聯系過你們嗎?
于秀萍:沒有,他們一分錢都沒出。4年了,我也沒上班,就跟丈夫一起打官司,希望可以討個說法。2015年的事,一直拖到現在。今年3月25日,一審開完庭,3月27日,我丈夫因心梗突然去世。
新京報:媛媛現在還在上學嗎?
于秀萍:在上六年級了,但是總是請假,醫院心理科的醫生之前告訴我,建議我們不管怎么樣,要讓孩子去上學。其實她自己不愿意上學,一提到老師見到老師就害怕,犯病的次數增多。
新京報:今天重審開庭,情況怎么樣?
于秀萍:我們在庭上沒有提出新的訴訟請求,就是希望能夠嚴判當事人。
新京報:你對重審結果有何預期?
于秀萍:我相信法律,希望可以將她繩之以法。她當年被拘留釋放后,還在學校里上課。今天在法院看到她,一切都正常,還在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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