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02日22:3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客戶端北京7月2日電(記者 宋宇晟)知網又上熱搜了,這次是因為被判侵權。
日前,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以下稱“文著協”)訴《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電子雜志社有限公司(下稱學術期刊公司)、同方知網(北京)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同方知網公司)侵犯汪曾祺作品《受戒》著作權一案,在持續兩年后,終審宣判。
文著協官網刊文透露,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該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文著協官網文章截圖
事情還要從兩年前說起。
2017年6月,文著協發現,兩被告未經授權,通過電子化復制,將《北京文學》《文學界》《芳草》《朔方》《雪蓮》《閱讀》《天涯》《可樂》《名作欣賞》九種期刊、雜志上刊載的涉案作品,在被告一經營的中國知網及被告二經營的“全球學術快報安卓手機客戶端”“全球學術快報蘋果手機客戶端”平臺上向公眾提供。
文著協認為,兩被告在向公眾提供涉案作品的過程中,通過單次付費、包月、包年服務等方式,獲取非法收益。
文著協訴稱,涉案作品及作者汪曾祺,在中國乃至全世界華人中享有極高的知名度,兩被告未經許可,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涉案作品的行為,已經侵犯了涉案作品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且侵權行為時間跨度大、主觀意圖惡劣,給著作權人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為此,文著協請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和被告二連帶賠償經濟損失5萬元及相關費用支出。
汪曾祺是中國當代著名作家,為涉案作品《受戒》的作者,依法享有完整著作權。
《受戒》書封
此前報道顯示,汪曾祺1997年5月16日去世后,其著作權利由三名子女共同繼承,后經授權,文著協對涉案作品進行集體管理。作為依法登記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文著協經作品著作權人授權,可以對作品法定許可獲酬權、匯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相關事宜進行維權訴訟。
當年8月,北京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值得一提的是,這是文著協提起的首起維權訴訟。
2018年12月,北京海淀法院一審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學術期刊公司賠償文著協經濟損失10000元,同方知網公司對其中的2000元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二被告連帶賠償文著協合理開支10000元。
一審判決作出后,原被告雙方均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隨后,該案進入二審階段。據媒體報道,在二審中,雙方圍繞學術期刊公司的行為是否屬于法定許可等焦點問題展開了辯論。
直到今年6月,文著協在其官網刊文稱,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此案做出終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文章稱,文著協將以此次勝訴為契機,認真梳理眾多會員的維權訴求,做好取證工作,下一步將向有關部門投訴,要求進行行政處罰,并展開訴訟,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維護法律的權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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