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27日07:31 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6月初,鄭州查處多輛“黑摩的”(資料圖)河南商報記者吳智星通訊員孫凱/攝
鄭州擬出臺規定:“黑網約車”非法營運最高罰3萬元,“摩的”載客最高罰5000元
首席記者孫科實習生郭爽
“摩的、摩的”……出了地鐵口,或者在其他人流密集的地方,不少人都聽到過類似聲音吧。除了“摩的”載客,一些“黑出租”不打表上路,漫天要價,也是讓人頭疼不已。
6月26日,鄭州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聽取了關于《鄭州市查處非法客運若干規定(草案)》(以下簡稱《草案》)的說明,以后,對于“黑出租”“黑網約車”“摩的”載客等事情,鄭州要出重拳。
查“黑車”,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是主體,公安、城管等協同查處
在當天的會議上,記者了解到,鑒于市區范圍內非法客運情況較為突出,縣(市)、上街區非法客運具體情形、處罰額度可執行性因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而各有差異,《草案》適用于市內五區,包括航空港區、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四個特殊區域,縣(市)、上街區則是參照執行。
另外,《草案》明確了查處非法客運的執法主體和責任分工。市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是非法客運行為的查處主體,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城管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協同做好查處工作。
“黑出租車”“黑網約車”載客,最高可罰3萬元
針對非法客運車輛,《草案》規定,從事客運經營的經營者、車輛和駕駛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許可。未經許可不得從事客運經營。禁止利用電動自行車、機(電)動摩托車、三輪車、老年代步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從事客運經營。具體車輛類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并向社會公示。
若違反規定,由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道路檢查,收集有關證據后,將案件材料移送市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由市交通運輸行政管理部門處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對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非法客運行為的查處,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而未經許可擅自從事巡游出租汽車、網絡預約出租汽車客運經營的,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經營,扣押車輛,處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于駕駛人員的處罰,駕駛機動車從事非法客運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暫扣機動車駕駛證三個月至六個月。
《草案》還提到,禁止巡游出租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噴涂巡游出租汽車專用車身配色和圖案標識、安裝營運標識和設施設備,假冒巡游出租汽車。擅自噴涂巡游出租汽車專用車身配色和圖案標識的,扣押車輛,責令限期改正,處以二萬元罰款;擅自安裝巡游出租汽車專用營運標識、設施設備的,扣押車輛,沒收安裝的專用營運標識、設施設備,處以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
整治交通亂象鄭州擬出重拳
“摩的”非法營運罰款1000~5000元“黑出租車”非法營運罰款1萬~3萬元
“黑網約車”非法營運罰款1萬~3萬元
擅自噴涂出租車車身配色、圖案標識罰款2萬元
擅自安裝出租車營運標識、設施設備
罰款5000~1萬元
自2018年12月份以來,鄭州警方接到多起舉報“黑出租”侵害乘客利益的報警電話,同時市區內接連發生多起“黑出租”妨害執法的案事件,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秩序和營運秩序,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兼顧打擊無牌、無證“黑出租”、“摩的”非法營運違法犯罪行為,徹底凈化省會鄭州的交通運輸環境和規范營運秩序。
2月18日,鄭州警方通報了打擊“黑出租車”專項行動的階段性成果,公布了相關案例。
2018年11月7日12時49分許,鄭州交警一大隊民警警務通接到接到報警信息稱:一群眾舉報一輛車牌號為豫AZ39H5的出租車為“黑出租”,該車正正沿文化路由北向南行駛,報案人正在該車后方一路跟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