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22日11:13 來源:法制日報
本報訊 記者顏愛勇 通訊員王強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qū)通遼市公安局在馬來西亞吉隆坡成功抓獲潛逃21年的涉黑重點骨干成員、公安部B級持槍殺人逃犯劉文亮,并押解回國。
1998年4月7日,薛光輝、劉文杰、劉文亮等人組成的涉黑犯罪團伙,為爭奪通遼地區(qū)長、短途客運線路,由劉文亮持獵槍將被害人韓某某打死,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21年來,通遼市公安機關一直沒有停止對劉文亮的追逃抓捕工作,但始終沒有獲得重大突破。
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開展以來,通遼市公安局結合偵辦薛光輝“7·20”涉黑專案,進一步加大對劉文亮的緝捕力度。經過近1年的研判分析梳理,最終確定河北省三河市居民胡春就是劉文亮的漂白身份。但當專案組進一步研判制定抓捕計劃時,劉文亮迫于掃黑除惡專項行動的形勢和壓力,倉皇潛逃日本東京,后又逃竄至柬埔寨、印度尼西亞、泰國、馬來西亞等國家。
對馮明杰來說,有時候一起涉黑大案的突破,或許來自一碗螺螄粉。在偵辦李某林涉黑案件時,馮明杰就已經將目光放在了案件之外的線索,尋找相同行業(yè)領域中相似的作案手法。這起案件的偵破過程也讓馮明杰感觸頗深,“多一些溫情,警察也可能成為犯人的傾訴對象”。
2020年1月2日,河北省石家莊市公安局對高敬池集團展開抓捕行動,包括高在內的32人陸續(xù)歸案;9月16日,高敬池案偵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2020年3月19日,藁城區(qū)公安局對苗會良一事重新展開偵查,楊會春才供述了苑英泰、高敬池、哈小雷等人與此案的關系。
據“烏達區(qū)檢察院”消息,包頭市王永明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罪一案,經內蒙古自治區(qū)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烏海市烏達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近日,烏海市烏達區(qū)人民檢察院審查完畢,以被告人王永明等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詐騙罪、敲詐勒索罪、尋釁滋事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故意傷害罪、包庇罪、行賄罪向烏海市烏達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為認真貫徹中央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重大決策部署,確保深挖根治黑惡勢力犯罪。二七法院緊盯“打傘破網”“打財斷血”不放,全面開展對涉黑涉惡刑事財產案件集中執(zhí)行工作。加大對涉黑涉惡刑事財產案件的執(zhí)行力度,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截至目前,二七法院共執(zhí)結涉黑涉惡刑事財產執(zhí)行案件16件。
(記者 張子揚)全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第三次推進會25日在北京舉行。據知,第二次推進會以來,全國共依法打掉涉黑組織856個、涉惡犯罪集團2458個,繳獲各類槍支785支,依法查封、扣押、凍結涉案資產2562億余元(人民幣,下同)。
今年是三年為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收官之年。陳一新表示,對前期群眾反復舉報、可能存在問題的1.5萬多條線索“再起底”,實行提級核實、統(tǒng)一建檔,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今年是三年為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收官之年。陳一新表示,對前期群眾反復舉報、可能存在問題的1.5萬多條線索“再起底”,實行提級核實、統(tǒng)一建檔,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
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公開曝光6起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典型案例。江西省新余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主任胡高平為昌枚生惡勢力團伙充當“保護傘”問題。
作者:王韻婕 胡佳 轉自:湖北高院 特別提示:凡本號注明“來源”或“轉自”的作品均轉載自媒體,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
9月18日,邕寧區(qū)召開會議,以更大決心全力沖刺,堅決奪取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全面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