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14日09:36 來源:財政部網站
原標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的公告
稅委會公告〔2019〕3號
2019年5月9日,美國政府宣布,自2019年5月10日起,對從中國進口的2000億美元清單商品加征的關稅稅率由10%提高到25%。美方上述措施導致中美經貿摩擦升級,違背中美雙方關于通過磋商解決貿易分歧的共識,損害雙方利益,不符合國際社會的普遍期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自2019年6月1日0時起,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約600億美元進口商品實施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8號)中部分商品,提高加征關稅稅率,按照《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第二批)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8〕6號)公告的稅率實施。即:對附件1所列2493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25%的關稅;對附件2所列1078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20%的關稅;對附件3所列974個稅目商品,實施加征10%的關稅。對附件4所列595個稅目商品,仍實施加征5%的關稅。
二、其他事項按照稅委會公告〔2018〕6號執行。
附件:1。對美實施加征25%關稅商品清單
2。對美實施加征20%關稅商品清單
3。對美實施加征10%關稅商品清單
4。對美實施加征5%關稅商品清單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
2019年5月13日
對美實施加征25%關稅商品清單
對美實施加征20%關稅商品清單
對美實施加征10%關稅商品清單
對美實施加征5%關稅商品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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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經貿高級別磋商
責任編輯:張申
根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試行開展對美加征關稅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2號),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11日公布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清單,對第一批對美加征關稅商品,第一次排除部分商品,自2019年9月17日起實施。
為促進中美經貿關系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際法基本原則,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調整對原產于美國約750億美元進口商品的加征關稅措施。
記者30日從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了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相關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日前印發公告,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0)》,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據財政部官網30日發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相關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印發公告,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0)》(以下簡稱2020版《稅則》),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據財政部官網30日發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及相關規定,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印發公告,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0)》(以下簡稱2020版《稅則》),自2020年1月1日起實施。
經國務院批準,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近日印發通知,自2020年1月1日起,調整部分商品進口關稅。專家解釋,暫定稅率,顧名思義有階段性特征,具有一定實施期限,原則上按照年度進行修訂,根據國內經濟發展的需要進行動態調整。
為積極擴大進口,激發進口潛力,優化進口結構,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850余項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2020年7月1日起,我國還將對176項信息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第五步降稅,同時與此相銜接,相應調整其中部分信息技術產品的進口暫定稅率。
為積極擴大進口,激發進口潛力,優化進口結構,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國將對850余項商品實施低于最惠國稅率的進口暫定稅率。2020年7月1日起,我國還將對176項信息技術產品的最惠國稅率實施第五步降稅,同時與此相銜接,相應調整其中部分信息技術產品的進口暫定稅率。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暫不實施對原產于美國的部分進口商品加征關稅措施的公告 自2019年12月15日12時01分起,暫不實施《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對原產于美國的汽車及零部件恢復加征關稅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19〕5號)。
記者從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相關方面獲悉,日前美方已決定對擬于10月1日實施的中國輸美商品加征關稅措施做出調整,中方支持相關企業從即日起按照市場化原則和WTO規則,自美采購一定數量大豆、豬肉等農產品,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將對上述采購予以加征關稅排除。中方有關部門表示,中國市場容量大,進口美國優質農產品前景廣闊,希望美方言而有信,落實承諾,為兩國農業領域合作創造有利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