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03日07:54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合同約定得很清楚,但執行中卻出了岔子。每一季度該交租金的時候,大浪淘沙并未如約支付,雙方合作開始出現不愉快。此外,大浪淘沙將地下一層約1000平米,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擅自改裝成經營場所,2014年9月,鄭州市金水區公安消防大隊責令該店負一層停止營業。
2015年7月份,大浪淘沙英協店徹底停止營業。期間,欠下英協公司大量房租。
對此,大浪淘沙英協店提出,正是因為英協公司租給它的地下一層不符合商業經營標準,導致大浪淘沙多次被消防部門罰款,并最終被責令停業。因英協公司提供的租賃物不合符合同約定,違約在先,因此,大浪淘沙享有先履行抗辯權,可以拒絕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