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4月01日08:03 來源:柳州新聞網
一男子開摩托車上路被交警攔下,之后竟掏出手繪駕駛證。從表面看來,這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機動車駕駛證,可是,當交警翻開這本“機動車駕駛證”后一看,在場的交警和其他執法人員都驚呆了。
在龍泉,項某某的好友王某某因酒駕被拘,10月27日,王某某從看守所出來,重獲自由,項某某為迎接他,擺了接風酒,推杯換盞好不快活。” 目前,項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已被龍泉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今后還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并且還要承擔刑事責任。
駕駛機動車需要考取駕駛證方能上路,這是最基本的常識。經調查,王某無駕駛證,摩托車無號牌,在道路上逆行,且系醉酒駕駛,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據鄭州交警介紹,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或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可并處拘留15天的處罰。
深更半夜,妻子突然發病暈倒,因住在偏遠鄉村,救護車不能及時趕來,醉酒丈夫陳某無奈之下開車將妻子送往醫院救治,被警方當場查獲,后被批捕。法院認為,雖然被告人陳某客觀上實施了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行為,但其行為構成緊急避險,依法不負刑事責任。
作為一名出租車司機,更應嚴于律己,守住底線,既要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也要尊重他人生命安全,可盧某某卻無視法律,最終自食其果。在此交警提醒廣大出租車駕駛員朋友:駕駛營運車輛是你的謀生手段,一但酒駕被查,無異于丟了飯碗。
作為一名出租車司機,更應嚴于律己,守住底線,既要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也要尊重他人生命安全,可盧某某卻無視法律,最終自食其果。在此交警提醒廣大出租車駕駛員朋友:駕駛營運車輛是你的謀生手段,一但酒駕被查,無異于丟了飯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三款規定,駕駛員盧某某因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將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在此交警提醒廣大出租車駕駛員朋友:駕駛營運車輛是你的謀生手段,一但酒駕被查,無異于丟了飯碗。
近日,安徽警方在查酒駕時,發現一名駕駛摩托車的男子涉嫌酒駕。檢測時他先是閉口不吹氣,后又在警車上“嚎啕大哭”,又是認錯又是告饒,一度還下跪磕頭。
12月20日,記者從中牟交警大隊了解到,近日,中牟交警以一條短信為線索,查處了一起偽造,變造機動車駕駛證案件,將一個用500元買來的駕駛證還原真身,買證者不僅受到4000元的罰款,還被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1、在本記分周期內,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交通違法行為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7、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因時某涉嫌吸毒、毒駕,交警四大隊先行將其移交至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分局紫南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12月12日,駕駛人時某因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鄭州交警四大隊分別給予2000元的處罰,合計罰金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