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1月18日07:35 來源:大河客戶端
(原標題:男子明知是套牌車還要買 結果剛到鄭州就被交警查住了)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嵐
開封一男子在購買二手貨車時,為了貪圖便宜,明知是一輛套牌車仍掏錢買回去跑運輸。昨天,面對罰款5000元、駕駛證計扣12分并降級的處罰,該男子羞愧地低下了頭。
1月5日下午,中牟縣交警大隊朱志峰、雍松強等人,根據大隊的統一安排,在中牟縣解放路與正中大道交叉口附近執行日常巡邏。下午3點40分左右,他們接到指揮中心指令:有一輛紅色大貨車涉嫌套牌,正沿解放路自北向南駛向路口,要求立即進行查處。
接到指令后,朱志峰等人立即在路口組織攔截。很快,一輛紅色的嫌疑車駛來。民警示意司機靠邊停車后,對駕駛人郭某進行詢問。郭某聲稱只是被雇司機,不知道該車的車牌有問題。民警將該車暫扣后,讓郭某回去通知車主到交警隊接受調查處理。然而,一連數日,車主卻不愿現身。
民警經過多次打電話通知和催促,并說明問題的嚴重性。1月15日下午,車主連某迫于壓力來到了中牟縣交警大隊。經查,連某是開封市尉氏縣人,今年36歲。面對交警詢問車牌的來歷時,連某的回答令民警瞠目結舌。他說,2017年12月份買這輛二手貨車時,賣車人曾告訴他是套牌車,還叮囑他開車的時候注意點。當時他在鄭州接了一單生意,急著用車,想著這輛車要價6萬元,比較便宜,而正常情況下得要二三十萬元。買下車后,起初一直是他自己開著跑運輸。去年9月,他以每月4500元的工資,雇用了現在的司機替他跑車,而司機并不知道該車是套牌車。
昨天,中牟交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規定,對連某做出罰款5000元,機動車駕駛證記12分,由A2降為B2的處罰。因司機郭某并不知道所駕駛的車輛是套牌車,故免于處罰。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調查處理當中。(信息提供 胡云峰、張玉明)
9月11日下午,交警二大隊機動中隊中隊長陳濤在建設西路設卡,19時許,“查緝布控”系統傳來預警信息,豫A56D06正沿建設路由西向東行駛。目前,交警二大隊已經將車輛和嫌疑人方某已交至建設路分局進一步處理。
套牌是指通過偽造或者非法套取其他車輛號牌及行駛證等手段上路行駛的車輛,而其中一些套牌車更是從品牌、款式、顏色“完美復制”原車牌車輛。但不管模仿得再像,只要是套牌假牌,就逃不過交警的“慧眼”。
因時某涉嫌吸毒、毒駕,交警四大隊先行將其移交至鄭州市公安局二里崗分局紫南派出所進一步調查處理。12月12日,駕駛人時某因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被鄭州交警四大隊分別給予2000元的處罰,合計罰金4000元。
一輛被交警查找多日的套牌車在路面上被辦案交警偶遇,將其查扣后發現,駕駛人不但有涉牌違法,還無證駕駛、涉嫌毒駕的違法行為……
2019年11月27日,鄭州市民孫某到鄭州交警四大隊報案稱自己豫A***WY號黃色大眾小型普通客車被套牌,車輛存在多條交通違法信息,套牌車與自己車型相同都是大眾,但車身顏色不同,自己車輛外觀顏色是黃色,違法信息中顯示車身顏色為白色。
8月2日,家住鄭州市惠濟區的楊某到鄭州市公安局大河路分局報警,稱自己于7月20日在惠濟橋村閑逛時,被三名陌生男子攔住,為首的男子自稱是警務人員,說他有涉黃嫌疑,并不由分說把他押上一輛黑色比亞迪轎車。在車上,一名男子暗示楊某事情可以“商量”,急于脫身的楊某就向他們“求饒”,并最終以6000元的價格“私了”。
8月2日,映象網從鄭州市交運委獲悉,汶賀公司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已經被撤銷,真正的違法車輛也到鄭州交運委執法支隊接受了處罰。
鄭州交警二大隊通過“大數據研判”和“車臉識別”系統,成功鎖定一輛套牌黑出租車。目前,駕駛員鄭某已經被行政拘留。
鄭州市侯寨廣匯物流園一商戶向山西運一車潤滑油,然而,收貨方卻沒有收到。報警后發現,運貨的車輛是套牌車,電話也停機了。經過鄭州警方不懈努力,三進山西終于將騙貨的男子抓住。原來,詐騙者是個累案犯,多次用這種方式詐騙,每一次換一個假車牌,用一個匿名手機號,詐騙之后就扔掉假車牌和匿名手機卡。4月20日,多次詐騙的謝某被警方從山西帶回鄭州。
2月1日上午,鄭州市交通運輸局召開鄭州市出租車行業2019年春運綜合整治動員大會。據悉,在此次出租車行業綜合整治活動的時間安排中,鄭州市交通運輸局以宣傳發動階段、集中整治階段、春節放假階段、鞏固提高階段四個階段交叉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