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映象網大象陪辦記者 文/圖
受“雙減”和疫情的雙重影響,近日鄭州校外培訓機構紛紛叫停。許多家長也因為擔心學校“跑路”選擇不在繼續上課。但在退費的時候,總遇到各種推諉,給孩子交的學費遲遲要不回來。
8月26日,鄭州市民王女士通過大象新聞客戶端·大象熱線反映,今年2月28日,她給孩子在鄭州市鄭東新區榆林北路的菲卡教育體育公園店報了班,當時一共花費為12780元,報了120節課時。
后來因為政策和疫情的原因上不了課,8月1日學校正式關門停業。隨后,學校通知家長可以申請線上培訓或者退費。
王女士說,本來很簡單的事情,因為孩子4歲,按照政策規定不能參加線上培訓,把孩子上了42節課時扣除,把剩余的費用退給我們就行。
“當我聯系學校提出退費的時候,對方又提出,雖然孩子今年四歲,按照‘雙減’的規定,學校不能開設面向3至6歲學齡前兒童線上以及線下的培訓,但是,是由甲方學生家長主動申請的退費,所以按照合同規定只能退還總費用的三分之一。”
王女士給記者算了筆帳,4月28日孩子開始上課,直到8月1日學校關門,孩子實際出勤42節課時,一共120節課時,上了三分之一的課時。
正確的退費應該是12780除以120再乘以78(120-42)為8307元。
但菲卡教育給我們提供的退費單據顯示,12780除以3為4260元,再減去相關贈品價值1064元,一共退費3196元,這是我們完全不能接受的。
王女士坦言,按照政策要求,我的孩子根本無法繼續在他們這邊上課,現在卻說我們違約在先,而且把當初承諾的贈品,包括書包、行李箱、教材、衣服等物品現在都要扣除費用。找到對方商討,對方一直決絕按照我們提出的合理要求退款,而且態度很強硬。
而與王女士有相同遭遇的學生家長不在少數。
8月26日上午,映象網記者撥打了菲卡教育鄭州地區相關負責人申某的電話。申某告訴記者,根據公司規定他無權接受記者采訪并表示稍后公司會有人跟記者聯系。
同時,他表示目前對于幾位家長的訴求已經進行了登記,部分家長的退費手續也在辦理中。
那么,對于家長提出退費不合理訴求,以及當初說好的贈品現在卻需要掏錢的情況,申某表示,具體的退款內容是根據合同上的規定,而當初提供的贈品是要學生上完整個學期才能享受,中途退學退款需要補齊贈品的費用。
最后他表示,具體的退費情況,還需要跟體育公園店以及曼哈頓店進行核實,七個工作日之內會給王女士以及其他學生家長一個答復。
截至記者發稿時,也沒有接到該公司的任何電話。
學生家長的合理訴求能否得到解決,何時能夠拿回應該退還的學費,映象網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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