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多名市民向映象網反映稱,中國太平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中心支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產險周口中心支公司”)車輛噴涂警用標識,極易讓人混淆。家住該公司附近的多名群眾表示,經常看到不少車輛裝有“警燈”,車頭噴有“警察”標識,從該公司大門進出,外觀很像警用車輛,而且車型不同的車輛編號重復,當地群眾質疑是否符合相關規定。
保險業務用車懸掛警燈、噴涂“警察”標識
市民張先生家住在太平洋產險周口中心支公司附近,時常看到該公司大門口進出一些外觀“奇怪”的車輛。
“引擎蓋上噴有‘警察’兩個大字,車身上還有警察的英文標注,還印著‘CPIC’的字樣,看著很像警車,但沒有警車車牌,從保險公司大門進出,真讓人迷惑……”張先生對此質疑:這些車輛噴有“警用外觀”標志,到底是什么車輛?
根據張先生提供的線索,近日,記者來到周口市川匯區黃河路中段的太平洋產險周口中心支公司進行調查,在其后院發現多輛車確實如群眾反映的一樣,豫AWR535、豫A7223Q等車輛引擎蓋上張貼有“警察POLICE”和“CPIC中國太保”字樣,頂部還懸掛有“警燈”,外面極易和警車混淆。
車輛編號重復 “警察”標識引質疑
記者從現場共發現有5輛這樣的轎車,其中一輛車牌號碼為豫AWR535、車身編號為“006”的雪佛蘭轎車,院內同時還停放一輛車牌號豫A7223Q、車身編號同樣是“006”的大眾汽車,兩車編號重復,車型明顯不同。雖然現場停放有5輛,但從車身編號上看,豫A66W31車身編號已排到了“009”號。多名群眾證實這些車輛確實是太平洋產險周口中心支公司的業務用車,但也質疑這樣公開懸掛警燈、張貼“警察”標識的業務車輛到底合不合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條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應當按照規定噴涂標志圖案,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其他機動車不得噴涂、安裝、使用上述車輛專用的或者與其相類似的標志圖案、警報器或者標志燈具。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人民警察的警用標志、制式服裝、警械、證件為人民警察專用,其他個人和組織不得持有和使用。
同時,公安部《警車管理規定》第二十二條規定,對非法涂裝警車外觀制式,非法安裝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非法生產、買賣、使用以及偽造、涂改、冒領警車牌證的,依據有關規定處罰,強制拆除、收繳警用標志燈具、警報器和警車牌證,并予以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記者就此事聯系了太平洋產險周口中心支公司,一曹姓負責人表示,“手續、協議是按照相關要求來做的”,正配合周口市公安局督察人員落實清楚,具體情況等落實清楚后會安排專人回復。
記者也采訪了周口市公安局太昊路分局,該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該分局治安大隊已接到群眾舉報,“案件已經受理,正在調查中。”
截至發稿前,記者再次前往太平洋產險周口中心支公司進行調查,該公司相關車輛已拆除警燈和相關警用標識。
對于此事具體調查情況,映象網將繼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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