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大氣污染,是全民共識。看看網民鋪天蓋地的“吐槽”段子,就知道“霧霾”早已成了人人共討之的對象。
然而,作為霧霾的受害者,在現實中往往是另一番舉動。企業非法排污,員工受害最甚,反而上下串通,偷偷排放。街頭燒烤黑煙滾滾,若加制止,食客無不抱怨。有點錢的,對大氣污染指責最烈,卻以大排量豪華車為榮,從沒想過每年要比別人多排出數噸尾氣。
譴責霧霾者也是霧霾制造者,在國際上被稱為“吉登斯悖論”。英國社會學家吉登斯寫到,“人人都反對環境污染,但是一涉及自己的行為,就拒絕犧牲自己的便利”。
破解“吉登斯悖論”,曾經是個世界難題。
發達國家的破解之法,就是法治硬約束,強制民眾養成保護環境的好習慣。倫敦除了對汽車本身和燃料有苛刻限制外,進城要繳擁堵費,每天25英鎊,車輛頓時減少30%。洛杉磯對居民自家后院燒廢品,都立法禁止。持久的約束,必然成為習慣,進而主動維護“習慣”。不懂規矩的新移民,家里炒菜油煙大了,都會遭到鄰居投訴,更不必說嚴重污染了。法治之下,治污漸漸化為全民行動。
需要提醒的是,對公眾參與,一要鼓勵,二要有序。豫南一家企業非法排污,環保志愿者舉報后,政府立即響應,責令停產,予以重罰,就是對公眾的鼓勵。省公安廳組織千名志愿者,對全省1萬多個工地監督、暗查,就是有序。
很希望找到用“說服教育”推動治污的范例。評論員苦苦搜索,一無所獲,反而真切看到,治污成功地區的路徑完全相同,概括地講,就是法治約束行為、行為成為習慣、習慣提升素質、素質改變社會。
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的:“只有實行最嚴格的制度,最嚴密的法治,才能為生態建設提供可靠保障”。請注意,總書記講的是“只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