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7月25日,陜西榆林市紀委監委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對“狗‘坐’公務車兜風”事件的處理結果:佳縣紀委給予公車私用的佳縣信訪局局長雷文家黨內警告處分。
7月25日,陜西榆林市紀委監委通過其官方微信公眾號發布了對“狗‘坐’公務車兜風”事件的處理結果:佳縣紀委給予公車私用的佳縣信訪局局長雷文家黨內警告處分。(7月25日澎湃新聞網)
若不是一條狗“出賣”了局長,其公車私用的事實還被蒙在鼓里。據報道顯示,該公務用車在行駛過程中,搭乘便車隨行的局長女兒攜帶的寵物被群眾拍照,也就是說,因為寵物狗探出頭來“吹風”,才有了群眾舉報公車私用的事實依據。不過,筆者也想問問局長,這是您第一次給女兒提供“順風車”呢,還是已經成了“老慣例”了?
公車姓“公”,其根本用途是給執行公務的干部職工提供出行的方便,不是領導干部為親屬謀福利的個人工具。應該說,自從公車改革后,各單位的公務用車都顯得略為緊張,除了要統籌使用現有的車輛,更要在使用原則上突出輕重緩急,如果要給個別干部親屬提供“順風車”服務,那么勢必影響公車的使用效率,不僅占用公車的正常使用時間,而且從中耗費的油費、路費等費用也會給財政增加負擔。所以,為公務以外的任何事、任何人提供“順風車”服務既不“順風”,更不“順路”。
現實中,干部利用公務車接送子女上學、放學的現象時有發生,不管解釋如何“合理”、理由如何“充分”,但凡被群眾發現舉報,往往都會落得被處理的下場。這也體現了公車改革后,公務用車一律貼上專門標簽,用于接受人民群眾和廣大媒體監督的重要性。但是,如果公務用車只靠群眾和媒體監督,那么說明一個單位的公車管理是極其不規范、不嚴格的,也側面暴露出了一些干部心存僥幸的心理因素。要知道,通過自我監督發現的問題,往往要比通過群眾監督曝光的問題要容易處理,因為輿論監督存在著“在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損害干部隊伍形象”等惡性后果。因此,與其等著群眾和媒體來監督,不如先讓自我監督嚴起來、實起來。
從各種公車私用的典型案例來看,唯一能夠拿到上桌面來解釋的理由就是“順風”“順路”,平心而論,真的是這樣嗎?其實不難猜測,這些所謂的“理由”不過是一些干部錯而不改、悔而不誠的冠冕堂皇理由,缺乏對公車使用的正確認知,甚至對黨紀黨規的漠視。換做一個紀律規矩意識很強的干部,越是順路,就越是要避免類似的情況發生,因為一旦有點私心雜念,公務車就變成了謀私的“順風車”。
別拿“順風”“順路”當理由,執行公務專用的公務車一旦搭載了公務人員以外的乘客,公務車的性質就變了。其實,“順風車”一點也不“順風”,只會讓干部陷入千夫所指的被動局面;也不“順路”,只會駛向違反黨紀黨規的道路。(李丁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