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網快訊(記者 駱瓊)隨著我省大氣污染防治攻堅戰的不斷深入,群眾參與共同發現、治理環境污染問題越來越迫切。
為了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嚴肅查處環境違法行為,近日我省出臺《河南省環境污染舉報獎勵暫行辦法》,公眾可以通過實名舉報等方式,最高可獲得5萬元獎勵,此辦法12月1日起正式實施。
據了解,舉報獎勵實行一案一獎,接到通知15個工作日內可領獎。對同一違法行為有多人分別舉報且舉報線索相同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聯名舉報的,按照一案進行獎勵,獎金平均分配。舉報同一主體多項環境違法行為的,不累計獎勵,以單項最高金額獎勵。舉報案件被查處后,該企業再次出現環境違法行為的,可以繼續舉報,再次獲得獎勵。
獎勵500元:舉報建成區鍋爐污染、揚塵污染
據了解,環境保護部門根據舉報人的舉報線索對環境危害程度、協查情況等,根據誰查處誰獎勵的原則,經查證屬實后給予舉報人相應獎勵。舉報下列環境違法行為的,給予舉報人500元獎勵。
城市建成區、高速公路兩側及風景名勝區可視范圍內鍋爐、爐窯煙塵嚴重污染環境的;居民區和公眾聚集區,開設煤場或渣場等未按要求采取覆蓋、噴淋、抑塵等防塵措施,或已采取措施但防塵效果不明顯,導致揚塵面源污染的;垃圾、秸稈露天焚燒造成嚴重污染環境的;工業生產、建筑施工噪聲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
獎勵1000元:舉報污染防治設施沒正常使用
舉報下列環境違法行為,經環保部門查證屬實,并對違法行為作出處罰或者避免了重大環境污染損害的,給予舉報人1000元獎勵。
建設年產5000噸以下的造紙廠、年產折牛皮3萬張以下的制革廠、年產500噸以下的染料廠、采用“坑式”和“萍鄉式”、“天地罐”和“敞開式”等落后方式煉焦、煉硫的企業和要求關閉或停產的土法煉砷、煉汞、煉鉛鋅、煉油、選金和農藥、漂染、電鍍以及生產石棉制品、放射性制品的企業和小煉油廠、小火電廠、小鋼鐵廠、小玻璃廠、小水泥廠、小煤礦的;
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使用或擅自拆除、閑置的;新、改、擴建項目未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以及“環保工程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制度,擅自生產的;自動監控設備不正常運行或弄虛作假的;不按規定收集、貯存、處置危險廢物和放射性廢物的。
獎勵2000元:舉報私設暗管排污、篡改監測數據
舉報下列環境違法行為的,給予舉報人2000元獎勵。
超標排放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三倍以下的;私設暗管或者利用滲坑、滲井、裂隙、溶洞等方式排放、傾倒污水以及利用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篡改、偽造監測數據等逃避監管的;私自將危險廢物、廢舊放射源和其他放射性固體廢物送交無資質的單位貯存、處置或者擅自處置的。
最高獎50000元: 舉報下列違法違規行為
舉報下列環境違法行為的,給予舉報人50000元獎勵。
超標排放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三倍及以上的; 環境違法行為,受到50萬元(含)以上罰款或有關人員依法受到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發現環境污染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特大污染事故的。
舉報三種舉報途徑:
(一)撥打12369環保熱線電話;
(二)登陸省環保廳網站(http://www.hnep.gov.cn)“網上舉報”或微信“12369環保舉報”公眾號;
(三)快遞、掛號郵寄或到省環保廳信訪辦舉報(地址:河南省鄭州市順河路1號,郵編:450004)。
注意:舉報人舉報時應提供本人準確聯系方式,被舉報單位的準確名稱、詳細地址、基本違法事實以及反映排污情況的圖片、影像資料等證據。
四種情況不在舉報獎勵范圍內:
(一)舉報事實不清,或舉報內容難以確定;
(二)舉報前違法行為已由環保部門立案或被責令改正;
(三)舉報前新聞媒體已經曝光;
(四)已經超過法定的追責時效或期限。
記者在哈爾濱市公安局了解到,從6月20日起,提供涉恐涉暴線索者將獲得獎勵,最高可獎50萬元。據介紹,對舉報的線索,公安機關將認真組織核查,舉報不實或沒有發揮作用的不予獎勵。
記者在哈爾濱市公安局了解到,從6月20日起,提供涉恐涉暴線索者將獲得獎勵,最高可獎50萬元。據介紹,對舉報的線索,公安機關將認真組織核查,舉報不實或沒有發揮作用的不予獎勵。
分別給予2000元至5萬元不等獎勵。
6月22日,記者從河南省公安廳獲悉,為充分發動群眾,嚴密防范、嚴厲打擊暴力恐怖違法犯罪活動,有效維護公共安全,省公安廳制定出臺《舉報暴力恐怖違法犯罪線索獎勵辦法》,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鼓勵公民......
3月31日記者自濮陽市環保局獲悉,為進一步擴大公眾對環境保護工作的參與程度,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改善轄區內環境質量,南樂縣政府決定對全縣范圍內環境違法行為實行有獎舉報。
即日起,河南省公安廳高速交警總隊將對省內高速公路上客車超員、大車占道、擁堵時占用應急車道等九類交通違法行為實施有獎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