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9日18:06 來源:映象網綜合
服刑4年7個月4天后,昨日(11月18日),山東“辱母殺人案”當事人于歡獲減刑提前出獄。
11月19日濟南時報消息,2020年11月18日上午,“辱母案”當事人于歡減刑出獄,此前他曾因刺死辱母者被判無期徒刑,后改判有期徒刑5年。此案因引發社會強烈關注,最高人民檢察院曾派員赴山東閱卷審查。
2016年4月14日
蘇銀霞于歡母子因無法償還高利貸,被11名催債者限制人身自由,并遭受辱罵、抽耳光、鞋子捂嘴等凌辱,討債者杜志浩當著于歡的面脫下褲子,用極端手段污辱蘇銀霞。絕望的于歡拿起水果刀捅傷4人。被刺中的杜志浩次日死亡。
2017年2月17日
聊城中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于歡無期徒刑。
2017年5月27日
山東高院二審用直播的方式通報庭審相關信息。
于歡案二審
2017年6月23日
山東高院認定于歡屬防衛過當,改判于歡有期徒刑5年。
于歡在服刑期間受到表揚獎勵6次
2020年11月18日,聊城中院作出《刑事裁定書》,決定對于歡減去余刑釋放。于歡母親蘇銀霞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當日上午11時許,于歡獲釋后回到家中。
聊城中院在《刑事裁定書》中稱,罪犯于歡在服刑期間,能夠悔罪認罪,接受教育改造,積極參加各項學習,完成勞動任務,受到表揚獎勵6次,確有悔改表現,依法可以減刑。
▲《刑事裁定書》相關內容。受訪人供圖
明年將全家團聚
于歡辯護律師殷清利在前往于歡家途中表示,明年五六月他父親會出獄,他們將可以實現全家團聚。
綜合濟南時報 、紅星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