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10:44 來源:中新經緯客戶端
近期,包含北京、天津、上海、貴州等13省份在內,多地發布公告稱,企業社保費用由稅務部門征收。對職工和企業有何影響?快來了解一下吧!
↑社保卡資料圖。中新經緯 熊家麗 攝
多地企業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征收
2018年7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明確從2019年1月1日起,將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合理確定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劃轉到稅務部門的范圍,對依法保留、適宜劃轉的非稅收入項目成熟一批劃轉一批,逐步推進。
中新經緯客戶端查詢各地稅務部門網站發現,近日,北京、天津、上海、貴州、江西、山西、吉林、山東、湖南、廣西、四川、西藏、新疆等13省份,以及青島、深圳2個計劃單列市陸續發布公告稱,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
從各地政策實施的時間來看,除天津略晚以外,企業職工各項社會保險費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的時間,均為自2020年11月1日起。天津則為11月21日起實施。
從社保征收調整的范圍來看,基本為企業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部分地區有細微差別。
例如,天津轉由稅務部門征收的社保費有,企業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含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企業職工個人繳納的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費;
以及靈活就業人員繳納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城鎮職工大額醫療救助費。
對職工、企業有何影響?
社保費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對于職工有什么影響?會增加企業的繳費負擔嗎?
南開大學金融學院教授朱銘來對中新經緯表示,社保交由稅務部門統一征收后,有利于規范企業少繳、漏繳等問題。例如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職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資為個人繳費工資基數。但某些企業為減少成本,并不會照此來繳納社保,而是按照社保繳費下限來申報繳費基數,以達到少繳社保的目的。對于職工而言,雖然到手工資會變多,但其退休后的養老金就會變少。
朱銘來指出,與社保部門相比,稅務部門能掌握到企業的實際用人狀況和職工工資數據,征管能力較強,社保交由稅務部門征收,能有效提升管理效率。
關于企業社保負擔是否會加重,朱銘來認為,不會對企業造成太大負擔。如果出現特殊情況,企業負擔加重,政府會通過減稅降費等優惠政策來減輕企業負擔。
上海稅務局則明確表示,將采取“不改變企業現行申報方式和繳費基數計算規則、不因征收部門改變而增加企業繳費負擔”的“兩不原則”,確保不增加企業繳費負擔。
上海稅務局指出,這次劃轉原則上采取“社保(醫保)核定、稅務征收”的方式開展,繳費人仍然通過現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醫保)經辦機構進行申報,由社保(醫保)經辦機構核定應繳費額,之后向稅務部門繳費。企業職工繳費基數上下限繼續按照現行規定進行核定,靈活就業人員等繼續在規定范圍內自愿選擇適當的繳費基數,繳費基數計算規則保持不變,因而不會增加繳費負擔。同時,上海稅務局表示,不會對歷史欠費開展集中清繳。 (熊家麗)
在國家稅務總局11日發布的新一期“稅務講堂”視頻中,稅務總局所得稅司副司長劉寶柱詳細講解了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延緩繳納所得稅的具體操作規定。
9月3日有消息稱,橫店各影視工作室近日陸續收到國家稅務總局東陽稅務局下發的稅務事項通知書。對于賬目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可以實行定期定額征收。
9月3日有消息稱,橫店各影視工作室近日陸續收到國家稅務總局東陽稅務局下發的稅務事項通知書。對于賬目混亂或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可以實行定期定額征收。
9月3日有媒體報道稱,橫店各影視工作室陸續收到稅務局通知,終止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征收方式將改為查賬征收。對于此次通知提及的繳稅方式,有業內人士表示,企業所得稅的繳納可分為“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