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1日18:23 來源:環球時報
10日上午,黑龍江黑社會性質組織頭目陳志偉二審被判死刑,將報最高法核準。
此人曾在歌廳槍殺一名19歲女孩。其父請托市委書記后,上述兇殺案被認定為誤傷,其搖身一變化身檢察院干部。
陳志偉的“保護傘”——郭世昌、韓寶林(從左至右)
黑龍江省海林市,楊子榮打虎上山剿匪之地。1993年冬天,當地歌廳發生持槍殺人案,一名19歲女孩死亡,開槍者為海林檢察院的聘任制書記員陳志偉。
據中央政法委長安劍報道,陳志偉和朋友到歌廳唱歌,另一批人出現,而歌廳只有2個麥克風。為了爭搶麥克風,雙方發生爭執,并動了手。
那個年代,公安、檢察院的人都配槍。陳志偉拔出手槍連開三槍,第一槍抬手射向天棚,第二槍低下槍口打向玻璃茶幾,接著又平舉手槍對著吧臺開了第三槍,正中一個19歲女孩的心臟,女孩當場死亡。
檢察院、公安和政法委當年做出過結論:意外事件,陳志偉在一片混亂中,沒能控制住走火的槍。在接受調查之后,僅僅過了4個月,他就憑一份虛構法警身份的《吸收錄用干部審批表》,被海林檢察院正式錄用為國家干部,并漸次升至技術室副主任。
鮮為人知的是,這背后是一系列的操縱。陳志偉的父親向當時的海林市委書記孫登學請托幫忙,孫登學讓公安局政委韓寶林“照顧一下陳志偉”,韓寶林又找到了檢察長郭世昌。
就這樣,當地檢察院在公安機關沒有定性之前,出具報告給出了“陳志偉因制止流氓滋擾鳴槍示警,誤傷致死一人”的荒謬結論。
逃脫法律制裁后,陳志偉并未收斂,反而逐漸成為一個為害一方的涉黑組織頭目。他們違法高息放貸,非法拘禁,尋釁滋事,非法采礦,甚至騙取了干部和黨員身份……
直至2018年11月,牡丹江市紀委監委一紙通報,揭開了“黑老大”陳志偉背后的7名干部,除了上文提到的韓寶林、郭世昌,還有市國土局局長王曄、市公安局法制科原科員韓國軍等。
通報稱,韓寶林摁下陳志偉犯下的命案后,要求其父出資在山東煙臺購買兩棟別墅,并縱容、放任其父在市公安局“吃空餉”。韓寶林被開除黨籍,按科員確定基本退休費和補貼。
至于原海林市委書記孫登學,案發時已經去世,不再追究責任。郭世昌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后于2019年8月被判刑3年。
據全國掃黑辦披露,陳志偉涉黑組織被打掉后,當地共有49名公職人員被立案查處。
善惡到頭終有報。2020年8月,大慶中院一審宣判,認定陳志偉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殺人罪等16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死刑,其余14人分別被判刑。一審宣判后,陳志偉不服,提出上訴。
11月10日上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裁定,維持大慶中院一審判決。將陳志偉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