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6日13:20 來源:河南交通廣播
副駕駛不系安全帶要抓拍了!
2020年10月22日起,鄭州交警將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進行處罰。
根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條:機動車乘車人未使用安全帶,將對車輛駕駛人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
從10月22號開始,鄭州交警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對于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抓拍錄入,將對車輛駕駛員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的處罰。
從10月22號開始,鄭州交警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對于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抓拍錄入,將對車輛駕駛員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的處罰。
11月23日,鄭州市交警支隊發布消息,從10月22號開始,鄭州交警部門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對于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抓拍錄入,將對車輛駕駛員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的處罰。
監控抓拍+人工甄別 據介紹,道路監控對違法車輛進行抓拍后,工作人員將對違法車輛信息進行仔細甄別審核,確認無誤的,將對違法行為進行錄入處罰。
鄭州交警一直以來對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采取定期組織集中行動現場和電子警察抓拍兩種方法嚴查,但主要針對駕駛人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據介紹,道路監控對違法車輛進行抓拍后,工作人員將對違法車輛信息進行仔細甄別審核,確認無誤的,將對違法行為進行錄入處罰。
10月22日是鄭州市開始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并處罰的第一天,第一天的查處情況怎么樣呢?帶著這個疑問我們走進鄭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2020年10月22日起,鄭州交警將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進行處罰。” 10月20日,在鄭東新區金水東路心怡路交叉口,交警六大隊的民警輔警們正在提示來往車輛駕駛員和乘客系好安全帶。
2020年10月22日起,鄭州交警將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進行處罰。
2020年10月22日起,鄭州交警將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進行處罰。根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條:機動車乘車人未使用安全帶,將對車輛駕駛人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
在事故現場,消防救援人員發現翻下護坡的大貨車四輪朝天,拉載的金剛砂石子灑在車輛周圍,車頭扭曲變形,駕駛員被壓在車頭下方,雙腿被卡,動彈不得。副駕駛座上的男子在車輛翻滾時被甩出車外,躺在大貨車旁邊,重傷較重,已意識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