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2日07:53 來源:澎湃新聞
曾經持槍殺人的莊永華,是內蒙古另一起“紙面服刑”案的主角。
莊永華1953年出生,犯案前系一家房地產公司的副總經理,他與總經理武悅良都喜歡上一名女秘書。2004年9月,莊永華用一把小口徑運動步槍將武悅良殺害,并制造出“車毀人亡”現場。
此案在當地轟動一時,也與莊永華的身份有關——他的妻子張玉枝,案發時是錫林浩特市委副書記。
莊永華終審被判處死緩。不過,被羈押八年后,他就通過非法手段獲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
直到2019年7月,已在獄外生活六年的莊永華被收監。呼和浩特市中院作出裁定:莊永華通過非法手段暫予監外執行,其監外執行的二年四個多月不計入執行刑期。
司法機關查明,在莊永華“紙面服刑”過程中,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原副院長王全仁等五名獄醫充當了重要角色。
內蒙古高院曾二審判處莊永華死緩,后來將其減刑為有期徒刑十八年。 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圖
2020年9月下旬,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在錫林浩特采訪期間,莊永華當年的主治醫生李云峰稱,他兩次為莊開具“病危通知”是因為難以忍受其女兒“糾纏”。而莊永華的妻子張玉枝則告訴澎湃新聞,她當年因丈夫殺人案辭去了市委副書記職務,對此案“不管不問”。
除了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莊永華的多次減刑也受到質疑——包括第一次減刑時,從死緩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
莊永華“紙面服刑”一案涉及的公職人員關系網,與澎湃新聞此前獨家報道的王韻虹“紙面服刑”一案存在關聯。據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今年9月公布的信息,在王韻虹“紙面服刑”案件的查辦中,紀檢監察機關對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等26個單位的65名公職人員進行了黨紀政務處分,同時,相繼又發現罪犯莊永華等4人違規減刑、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線索,“與該案并案查辦”。
錫林郭勒盟中院曾一審判決莊永華死刑,后來二審改判死緩。圖為一審判決書(部分)。 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圖
槍殺情敵:
市委副書記丈夫與企業老總爭情人,行兇后制造車毀人亡現場
37歲的房地產公司總經理武悅良,突然失蹤了。時間是2004年9月25日晚上。
武悅良是內蒙古赤峰市人,曾在政府機關工作,2001年停薪留職隨哥哥武悅棟從事建筑和房地產生意,成為錫林郭勒盟北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總經理。
武悅棟向澎湃新聞回憶,2004年9月25日下班后,其弟弟武悅良叫上父親在家里喝酒,“剛端起酒杯,他接到一個電話就出去了。”從此,武悅良再也沒有回來。
武悅良失蹤后,家人四處尋找。武悅棟也從外地趕回來,在公司副總經理莊永華的帶領下,連續尋找了兩天。9月27日晚,莊永華陪著武悅棟,在錫林郭勒盟(相當于地級市)所轄的縣級市錫林浩特報警。
武悅良失蹤的第10天,他的紅旗轎車在207國道附近被發現,車子墜入4米多深的石坑,車身和車內尸體已焚燒得難以辨認。現場提取的兩串鑰匙,經武悅良妻子和武悅棟辨認,分別是武悅良辦公室和家里的鑰匙。警方經過尸檢后,確定死者是武悅良。
曾陪同武悅棟一起到公安局報警的莊永華,被警方鎖定為殺人兇手——手機通話記錄顯示,案發前撥打武悅良電話并把他叫走的,正是莊永華。
“他當時還陪我一起去找人,一起去報警,原來是在裝呢。”武悅棟嘆道。
當年武悅棟是北方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董事長,他弟弟武悅良是總經理,莊永華是副總經理。
莊永華曾在錫林郭勒盟電大工作,也做過盟委車隊隊長,后來“下海”。武悅棟告訴澎湃新聞,2001年在莊永華妻子張玉枝的推薦下,他將莊永華招入公司任副總經理,主要負責“協調關系”。
“我當時也有點私心,就是想讓張玉枝在批條上簽字痛快點。”武悅棟介紹,1999年起他參與錫林浩特市政府大樓項目的建設,工程款撥付得經過當時任副市長的張玉枝審批。
2004年6月,武悅棟將莊永華從二連浩特調回錫林浩特。可沒多久,莊永華與他的直接上司、總經理武悅良產生了矛盾。
“他們都喜歡秘書小牛,后來變成他們兩個人爭情人了。”武悅棟說。公司辦公室的秘書牛麗(化名)長相漂亮,是當地房產局局長的“準兒媳婦”,卻被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這兩個已婚男人看上了。
錫林郭勒盟中級法院的判決書記載了案發過程:2004年9月25日晚7時許,莊永華以見特異功能大師為由將武悅良約出來,由莊開著武的紅旗轎車來到207國道附近的一處石頭山。兩人下車后坐在地上談話。莊永華對武悅良坦承,他與牛麗有曖昧關系已一年多了。而武悅良也說,自己喜歡牛麗,以后想娶她為妻。
“莊永華越聽越生氣,隨手從地上揀起一塊石頭打了武悅良頭部一下。武上車要走,莊又從車后座拿出放在手提袋中的小口徑槍,向武開了一槍。”判決書顯示,莊永華隨后把武悅良坐的汽車推到山下4米多深的石坑內,看見汽車燃燒冒起白煙,便逃離現場,并把槍分解后扔到不同地點。
據莊永華后來交待,作案所用的小口徑運動步槍(帶5發子彈),是2002年他在二連浩特從蒙古人手上買的,他對槍管和槍把進行了截斷改造。
武悅棟記得,案發后,張玉枝當面找過他——當時她已擔任錫林浩特市委副書記,“她說莊永華罪有應得,該怎么判就怎么判。”
2005年1月,莊永華被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數月后,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對莊永華提起公訴,指控其構成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
“紙面服刑”:
被判死緩后多次減刑,保外就醫有貓膩
被指控故意殺人、非法持有槍支的莊永華,多次在法庭接受審判。
2005年8月,錫林郭勒盟中院作出一審判決,以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對莊永華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莊永華提出上訴后,內蒙古自治區高級法院以“事實不清”為由發回重審。
2006年3月,錫林郭勒盟中院重審后認為,被告人莊永華不能正確處理與他人的不合法關系,非法持有槍支,使用殘忍手段致被害人武悅良死亡,其性質非常惡劣,遂以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有槍支罪對莊永華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莊永華再次上訴。2006年11月,內蒙古高院經過二審審理,撤銷原判量刑部分,改判莊永華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判死緩的莊永華,后來獲得三次減刑。
2020年6月,中國裁判文書網公布的莊永華一案刑罰變更裁定書顯示,莊永華第一次減刑是2009年4月內蒙古高院裁定的,其死緩刑罰被直接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從終身改為六年。
根據當年刑法,莊永華從死緩減為有期徒刑十八年,應該是有“重大立功表現”。但目前公開的裁定文書,并未披露莊永華減刑原因。
莊永華第一次減刑過了一年半,2010年10月,呼和浩特中院裁定減去其有期徒刑三年。至此,莊永華的刑期已減至十五年。
根據2012年7月實施的最高法《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死緩罪犯經過減刑后,其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在該司法解釋實施的一個半月之前,莊永華再次獲得減刑——呼和浩特中院裁定減去其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刑期至2021年6月。
這樣,經歷三次減刑的莊永華,其刑罰從死緩變為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
盡管獲得大幅度減刑,但莊永華顯然并不滿足。他踏上了獲取“自由”的捷徑——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
2013年2月,莊永華獲準保外就醫6個月。此后他獲得兩次“續保”:2013年10月和2014年8月,分別續保1年。
2015年8月,莊永華“續保”到期后,其獄外生活并沒有中斷——他獲批暫予監外執行。
獲準監外執行的莊永華,不像案發之前那樣張揚,他極少在錫林浩特公共場合出現。聽說莊永華“出來”后,武悅棟一直沒見過他。“有人說他在海南定居,有人說他去了北京。”武悅棟透露,多年之前,他的一位朋友曾在海南與莊永華打過招呼,見他身體健康、氣色不錯。
判決書披露,多次獲得保外就醫的莊永華,并不符合保外條件。他的病情夸大了——支氣管哮喘之類的病癥,被描述成“病情危重”。
澎湃新聞記者發現,在莊永華違法保外就醫的過程中,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的副院長王全仁及另外四名獄醫,扮演了重要角色;錫林郭勒盟兩所醫院的個別醫生,也按莊永華家人的要求予以了“配合”。
幕后手段:
主治醫生開“病危通知”,五名獄醫炮制“鑒定”
2020年4月,內蒙古奈曼旗法院作出的判決書披露了許多細節。
2013年保外就醫之前,莊永華曾在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治療。該院內科主任高春桃為其出具《呈請罪犯病情危重報告書》,稱其患支氣管哮喘合并感染、高血壓、冠心病等病癥,“隨時可能因呼吸衰竭而死亡”。高春桃及急診科主任醫師陳華在報告書簽了字。
當時擔任呼和浩特第四監獄副監獄長兼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副院長的王全仁,在上述報告書簽下了“情況屬實”。他還主持召開保外就醫鑒定會議,認為莊永華符合保外就醫條件,出具《罪犯保外就醫病情鑒定意見書》呈報監獄管理部門審批。
2013年7月,莊永華第一次“續保”過程中,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預保科主任張滿為他出具病情危重報告書,并和醫師李齊放簽字確認。此后王全仁主持會議出具病情鑒定意見,然后呈報監獄管理局批準。2013年10月,莊永華獲“續保”1年。
2014年8月,經過王全仁、高春桃等人“幫忙”,莊永華再次“續保”1年。
根據相關規定,罪犯保外就醫的情形之一是“身患嚴重疾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內蒙古自治區衛健委后來證實,2012年至2015年,莊永華所患疾病并沒有達到危及生命的程度。可正是在這段期間,莊永華違法保外就醫共二年六個月。
除了莊永華一案,王全仁、高春桃等五名獄醫還涉及為罪犯王韻虹、鄒慶違法辦理保外就醫。
2020年4月,內蒙古奈曼旗法院以玩忽職守罪對王全仁判刑五年六個月,高春桃、張滿、李齊放、陳華四人犯濫用職權罪,分別被判處三年至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王全仁等五名獄醫瀆職犯罪的判決書。 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圖
據王全仁供述,在莊永華保外就醫過程中,他曾接受莊家屬宴請并收受財物。
除了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的五名獄醫,為莊永華“保外就醫”提供方便的,還有錫林郭勒盟兩所醫院的兩名醫生——違規開具“病危通知”以助莊永華“續保”。
法院判決書披露的信息顯示,2013年和2014年,莊永華在錫林郭勒軍分區醫院治療期間,主治醫生李某兩次為其出具“病危通知”。后來接受調查時,李某坦承當時莊永華“病情不嚴重”。
2020年9月底,澎湃新聞記者來到錫林郭勒軍分區醫院了解情況,發現該醫院已經停業。
保外就醫的莊永華曾在錫林郭勒盟蒙醫醫院治療。 澎湃新聞記者 朱遠祥 圖
當年在錫林郭勒軍分區醫院治療后,莊永華曾到錫林郭勒盟蒙醫醫院住院治療。2014年和2015年,主治醫生李云峰先后兩次為其出具“病危通知”。
2020年9月21日,擔任錫林郭勒盟蒙醫醫院全科醫學科主任的李云峰向澎湃新聞回憶,當年莊永華入院時,診斷為支氣管哮喘合并感染。“檢查沒發現太嚴重的問題。但他一會喊難受,一會說胸疼、憋氣。”李云峰說,他當時感覺莊永華在“鬧”,“他就是想轉院,要開病危通知。”
李云峰稱,在莊永華兩次住院過程中,一方面他本人通過“鬧”夸大病情,另一方面其女兒莊宏彬不斷來“糾纏”,所以他只好出具了兩次“病危通知”。
采訪中,對于李云峰涉嫌違規為莊永華開具“病危通知”一事,錫林郭勒盟蒙醫醫院的院長斯琴巴特爾、分管業務的副院長白朝魯,均表示“沒聽說過”。
至于李云峰說的曾在醫院“糾纏”的莊永華女兒莊宏彬,如今在錫林浩特市公安局法制大隊工作。澎湃新聞記者今年9月下旬來到錫林浩特市公安局,得知莊宏彬已借調其他部門,未能與其取得聯系。
“他(莊永華)這個事對我的傷害比較大,所以我不管不問,我沒有介入。”今年9月21日,莊永華妻子張玉枝當面告訴澎湃新聞,2004年莊永華殺人案發生后不久,她就辭去了錫林浩特市委副書記一職,“我當時就辭職,辭去領導職務了。”
當地一名與張玉枝熟識的退休干部王波(化名)介紹,張玉枝辭職后很少在錫林浩特露面,“這事對她影響很不好,她沒法干下去了。”
2019年5月,對弟弟武悅良之死耿耿于懷的武悅棟,向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反映莊永華“逍遙法外”。當年7月,莊永華被收監。此時,莊永華通過“保外就醫”和“暫予監外執行”,至少在獄外生活了六年。
刑罰變更刑事裁定書認定,莊永華被暫予監外執行是“非法”。 中國裁判文書網截圖
呼和浩特市中院2019年10月作出裁定,認定莊永華被暫予監外執行是“非法”,“對罪犯莊永華二年四月二十六日暫予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2020年9月,中紀委網站發布的信息顯示,內蒙古紀檢監察機關對王韻虹“紙面服刑”展開調查后,發現了莊永華等人違規減刑、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線索,將其與王韻虹案“并案查辦”。
對于內蒙古相關部門的深入調查,武悅棟充滿期待。“現在那五個獄醫查出來了,”他說,“可到底是誰指使獄醫干的,指使獄醫的人又受誰的指使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