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10日15:20 來源:中國證券報昝秀麗
證監會10月9日消息,日前,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其中,《意見》要求健全上市公司退出機制。
接受中國證券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認為,與成熟市場相比,我國資本市場退市難、退市慢等問題仍然比較突出,而《意見》開出的退市“藥方”將有助于解決上述問題,并在更高層次上加速完善退市機制。
退市難問題仍較突出
“一是一些無主業的空殼公司沒有被及時淘汰,通過賣房保殼、補貼保殼等手段長期滯留資本市場,嚴重影響資源配置效率。二是市場化約束機制尚未形成,導致在成熟市場中較為常見的市場化退市、主動退市等較為少見。三是仍存在通過財務造假、利益輸送、操縱市場等手段規避退市的公司,擾亂了市場的秩序,破壞了市場生態。”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在分析我國資本市場退市難、退市慢問題時表示。
綜合專家觀點,出現上述問題的主要原因,一是各方認識不夠統一。我國資本市場發展時間不長,新興加轉軌的特征明顯,上市公司仍屬稀缺資源。上市企業對地方經濟、就業影響較大,地方政府、普通投資者等相關方均不希望公司退市,較難形成合力。二是退市制度不盡合理。部分退市標準過于原則,缺乏明確可操作的依據,可執行性較差。一些財務退市標準過于單一,容易通過財政補貼、突擊處置資產等方式規避。退市程序繁雜,耗時較長。三是配套制度和措施尚不健全。在行政處罰、民事賠償、刑事追責方面缺乏立體化的保障機制,導致投資者保護、中介機構責任追究、違法違規行為懲處等方面缺乏配套支持,往往出現中小投資者為退市“買單”的情況,給社會穩定和市場運行造成較大壓力。
健全多元化退出機制
專家指出,《意見》提出完善并購重組和破產重整等制度,優化流程、提高效率,暢通主動退市、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渠道。有關地區和部門要綜合施策,支持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方式出清風險等,將有助于解決上述問題,優化退出生態。
首先,完善標準簡化程序,有助于解決僵尸、空殼公司長期滯留資本市場的問題。這在注冊制改革過程中已有所完善。在2019年設立科創板并試點注冊制改革和2020年創業板注冊制改革中,證監會對退市制度作出了重點安排。一是完善退市標準。包括多維度刻畫喪失持續經營能力的主業“空心化”企業的基本特征,引入“扣非凈利潤為負且營業收入低于一個億”的退市指標,取代以往單一的連續虧損退市指標。增加市值退市指標、信息披露或規范運作存在重大缺陷退市指標。同時,保留了實踐中取得良好效果、獲得各方認可的非標審計意見、交易類退市指標等。二是優化退市程序。取消暫停上市和恢復上市程序,對應當退市的企業直接終止上市,避免重大違法類、主業“空心化”的企業長期滯留市場,擾亂市場預期和定價機制。壓縮退市時間,觸及財務類退市指標的公司,第一年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第二年仍然觸及將直接退市。較現行“三連虧暫停、四連虧退市”標準相比,時間大幅縮短。
其次,拓寬多元退出渠道。2019年以來,證監會在上市公司強制退市的基礎上,大力推動通過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方式市場化退出,得到了地方政府和有關方面的認可和支持。下一步,應趁熱打鐵,進一步完善并購重組、破產重整制度,加快推進并購重組注冊制改革,推動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多種渠道退出。同時,加強退市通報制度,加強與地方政府等有關方面的信息共享和監管合作,有效防范和約束退市過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種阻力。
此外,應進一步加強退市監管力度,對于利用財務造假、關聯交易輸送利益、操縱市場等違法違規手段規避退市的行為,應予以嚴厲打擊,堅決出清。
值得關注的是,通過暢通主動退市、并購重組、破產重整等多元化退出渠道,多家公司恢復正常經營。
以*ST鹽湖為例,因連續虧損三年,中國第一大鉀肥企業青海鹽湖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ST鹽湖)于5月22日起暫停上市。據了解,通過破產重整,*ST鹽湖今年的經營狀況良好,大概率能滿足恢復上市要求。
“退得下”更要“退得穩”
專家認為,健全上市公司多元化退出機制,在“退得下”的基礎上更要“退得穩”。
一方面,在科創板、創業板退市機制改革試點中,證監會在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序的同時,推出了責令購回股票等投資者保護機制安排。
另一方面,監管部門以貫徹落實新證券法為契機,加快完善先行賠付制度,推動建立了證券集體訴訟制度,持續加強投資者保護。
“監管部門和律師事務所都應主動引導投資者維權索賠,對于證券違法犯罪,可以通過中國特色的集體訴訟制度引導投資者維權索賠。這樣既能保護投資者權益,又能夠提升依法治市的效果和威懾力。”董登新指出。
“總體而言,在退市機制方面,應更多鼓勵市場化的退出機制,譬如并購重組、主動退市等。機制具體靈活,才能夠適度保護中小股東權益,保證退得下還能退得穩。當然,這也需要地方政府、國資部門等各方的共同努力。”南開大學金融發展研究院院長田利輝表示。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認為,加強退市后的投資者保護,還要激活相關責任主體的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以及信用制裁。這樣才能切實扭轉“劣幣驅逐良幣”的亂象,讓“僵尸企業”“空殼公司”及時出清,資本市場才能充滿生機活力,讓股市成為國民經濟的晴雨表。
《意見》出臺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工作將提升到更加重要的層次,應抓住機會深化退市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退市制度,拓寬多元化退出渠道,強化交易所退市實施主體責任,優化投資者保護等配套制度安排,推動形成“有進有出”的市場化、常態化退市工作機制,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
近年來,健全退市機制方面的制度建設取得了一定突破。健全退市機制,一個總的原則是堅持市場化、法治化方向,完善退市標準,簡化退市程序,拓寬多元退出渠道,嚴格退市監管,完善常態化退出機制。
●圍繞夯實市場體系基礎制度、推進要素資源高效配置、改善提升市場環境和質量、實施高水平市場開放、完善現代化市場監管機制等重點任務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緊扣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教育改革,努力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
11月2日,中央深改委會議審議通過《關于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若干意見》)。加快健全證券執法司法體制機制,重點是加強證券執法司法專門化建設,構建行政執法、民事追償和刑事懲戒相結合的立體化證券違法追責體系,大幅提高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成本。
新華社北京11月2日電 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習近平11月2日下午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并發表重要講話。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克強、王滬寧、韓正出席會議。
創業板注冊制首批公司今天隆重上市。屆時,整個中國資本市場在基礎制度建設方面形成完整體系,長成一片真正以實施市場化資源配置機制為基礎的“森林”。由此可見,創業板注冊制是全流程、全形態改革,將在各個環節創新和完善基礎制度,支撐形成注冊制整個生態系統良性循環。
今年4月27日,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中央深改委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創業板改革并試點注冊制總體實施方案》,正式啟動了深交所創業板注冊制改革。從2019年7月首批科創板企業上市,到新《證券法》通過并正式實施,再到如今創業板試點注冊制,短短9個月左右的時間,中國資本市場朝著法治化、市場化方向加速邁進。
上市公司存量改革將寓監管于服務之中,讓“無形之手”充分發揮資源再分配作用。上市公司存量改革還將以創新淘汰機制倒逼改革,拓寬出口、分類施策,實現多種形式的退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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