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9月17日17:48 來源:映象網
據安徽太和縣委宣傳部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17日,太和官方發布通報:
來源 太和發布微信公眾號
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
鮑某某,男,漢族,1972年6月出生,現為北京市泰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律師執業證號為11101199610909409。經查,鮑某某于2005年5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條、第八十一條之規定,公安部決定對鮑某某驅逐出境。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消息,9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督導組通報鮑某某涉嫌性侵韓某某案調查情況。經全面深入調查,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為構成性侵犯罪。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針對鮑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針對鮑某某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
針對鮑某某涉嫌性侵一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已派出聯合督導組赴山東,對該案辦理工作進行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