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1日16:46 來源:文匯報
紅圈為涉事白狗
廣東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羅水社區“老人被狗繩絆倒后身亡”一事持續發酵。
據杏壇鎮宣傳文體辦透露,目前,經過多次協調,發生意外的老人家屬方暫時同意,將不會追究女孩責任。
與此同時,距離事發54個小時后,“牽狗女孩”對媒體回應,她沒有看到大白狗的狗繩絆倒老人,以為是哪只狗把老人撞倒了,直到民警找上門時,她的父親要求看監控,她才通過監控視頻得知真相。
此前,因未對倒地老人采取措施,快速跑離,“牽狗女孩”一度被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
事后曝光的監控視頻顯示,穿白上衣、黑短裙的女孩牽一只大白狗走在“中心街”上,大白狗突然掙脫女孩的手,跑了,女孩快步去追。
大白狗再次出現在鏡頭里時,是在追逐一條體型稍小的狗。一名白發老太站在路口。小狗從老太身旁快速跑過,大白狗隨后追來,但狗繩尾端絆倒了她。老人被絆得騰空后俯面摔下,躺在路上沒有了動靜。
隨后,追狗的白衣女孩路過老人身邊,看了一眼,大白狗沒有繼續追逐。女孩此時朝反方向快速奔跑離去,大白狗追著她,雙雙離開現場。
由此,女孩陷入了責任歸屬和指責其道德缺陷的“雙重審判”。
據媒體探訪,涉事女孩不滿13周歲,即將升入初中。家庭教育有所缺失,父母早年離異,和母親無所聯系。而負責教導的父親脾氣大,且長期酗酒。
18日晚,杏壇鎮政府就此事發布通報,經過調查,牽狗的小女孩只有12歲,在與狗玩耍期間,狗掙脫繩索將老人麥某絆倒,初步認定為一起意外事件。
19日,杏壇鎮政府一名工作人員表示,“政府宣傳部門開會決定,將妥善安置事件中大型狗的去處,已有社工對視頻中的牽狗女孩進行心理疏導。”
他還表示,鎮政府一定會做好善后安撫工作,考慮到家屬的心情,應家屬要求呼吁,網絡上不要再進一步擴散傳播老人摔倒的相關視頻。
8月20日下午,女孩此前就讀小學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等人前往她家探望,并給她做心理疏導。
“老人被狗繩絆倒后身亡”事件發生后,“牽狗女孩”小月(化名)因當時離開現場,面臨巨大的輿論壓力。
8月19日23時40分許,小月(化名)和小一歲的弟弟終于回家了。路口的轉彎處,老人被狗繩絆倒,地上的血跡已被清洗本文圖均為澎湃新聞記者 陳緒厚 圖不到13周歲的小月即將升入初中。
8月17日,廣東佛山順德杏壇鎮羅水市場前發生一起事故,一名老人被一只“脫韁”大白狗的狗繩絆倒,頭部著地后昏迷,而牽狗女子帶著狗狗離開現場。8月18日下午,杏壇鎮人民政府辦公室和杏壇鎮羅水社區居民委員會工作人員表示,針對此事已報警處理,當地派出所介入調查。
這意味著,市民在飼養寵物時未采取安全措施,如未按照當地規定拴狗繩等,造成他人損害的,必定有責任。由于該事件中的女孩才12歲,因此,老人家屬既能向狗主人索賠,也能直接找小女孩的監護人要求賠償。
(原標題:牽狗少女回應“逃跑”:當時并不知道是狗繩絆倒了老人) “我管不了別人怎么看我,我知道他們罵我,他們怎么說我也沒辦法。” 8月19日晚上7時許,小欣家中依然僅有父親羅旭陽一人,至于女兒去了哪里,羅旭陽則表示并不知曉。
隨后記者采訪了羅水市場附近居民,居民稱遛狗女孩并非狗主人,準備升初中。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政府官方微信號“水鄉杏壇”18日晚,對此事發布了情況通報,通報內容為:8月17日17時21分,110接到報警:順德區杏壇鎮羅水市場附近一老人受傷倒地。
羊城晚報·羊城派客戶端8月18日消息,8月17日,廣東佛山,兩狗追逐時狗繩將一老人絆倒摔倒在地。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條及現行侵權責任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但能夠證明損害是因被侵權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
8月17日,廣東佛山順德區杏壇鎮一名老人被一只狗身上的牽引繩絆倒在地,經送醫搶救無效去世。澎湃新聞稍早前報道,杏壇鎮官方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老人經送醫搶救無效去世,死者家屬和狗主人雙方正溝通。
而葉劍英同志為懷念當年贛南軍區政治部主任劉伯堅寫的詩“紅軍抗日事長征,夜渡于都濺濺鳴。紅軍走后,謝招娣把這床綢緞被單視為寶貝細心收藏,她決定等紅軍回來后再交回給紅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