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20日09:13 來源:猛犸新聞
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李瑋/文 視頻 崔瑞淵/剪輯
“開酒不喝車,喝車不開酒”這句話磨破了多少交警蜀黍的嘴皮子,可是就是有人越說越任性,一次不行還兩次,咋?中獎了?一開酒瓶里面寫著“再拘一次”?
不知是意外、驚喜,還是命運的糾纏。2020年8月18日,記者從鄭州交警四大隊了解到,8月5日晚10點,鄭州交警四大隊五中隊民警梁超、劉玉祥在豫一路由西向東行駛至京廣鐵路橋下口設卡對酒后駕駛機動車進行檢查時,又雙叒叕遇見“老熟人”魏某彥,同一位駕駛人酒后駕駛同一輛機動車相遇同一位執勤民警......
讓我們把時間線拉回到一年前……
2019年5月1日下午15時許,交警四大隊民警梁超、劉玉祥接到指揮室派警稱管城回族區南曹鄉小魏河村內有一男子涉嫌酒駕,兩位民警趕到現場,經了解情況得知:當天下午1時10分許魏某彥駕駛車牌為豫A78***的白色哈弗牌越野車從南曹鄉大湖村出發,行駛至豫六路時遇見一輛逆向行駛的豫MGF***的黑色東風牌小型普通客車,魏某彥在車中揮手示意不要逆行,但是沒有得到對方的回應,便跟車上去,對方停車后,魏某彥不讓豫MGF***客車司機離開,客車司機隨即撥打110求助,派出所民警到場后發現魏某彥晃晃悠悠的身上有酒氣,便通知四大隊五中隊民警到場處理,最后魏某彥被四大隊民警帶至醫院進行血醇鑒定,經血醇鑒定檢測結果為199.96mg/100ml,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
再回到2020年的8月5日晚19時許,魏某彥一個人吃飯時喝了2兩半的牛欄山牌白酒,然后22時10分許駕駛豫A78***白色哈弗牌越野車沿豫一路由西向東行駛至京廣鐵路橋下時,被設卡民警查獲,令人感到驚訝的是,駕駛人魏某彥上次被同一批民警查處竟然也是因為酒后駕駛機動車,后經抽取靜脈血檢測,血液中乙醇含量為210.22mg/100ml,屬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不到一年兩次醉駕,魏某彥不僅沒有改正自己的錯誤,緩期執行期間反而“越錯越勇”,魏某彥將面臨再次涉嫌危險駕駛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這真是不知悔改視法律為兒戲,這次終于把自個兒“作”進去了吧,等待魏某彥的必將是法律的嚴厲處罰。(線索提供 高磊 崔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