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8月04日10:20 來源:封面新聞
7月30日,鄒某某因涉嫌故意殺人,被四川省榮縣公安局依法逮捕。這起發生在1993年的溶洞腐尸案,在27年后終于塵埃落定。
這一天離鄒某某落網已有3個多月。在今年4月17日被押解回榮縣后的整整60天、30多場審訊里,鄒某某一直拒不供認犯罪事實。直到6月17日,才被警方擊潰心理防線,如實供認了自己27年前殺害同鄉莫某某后棄尸溶洞的罪行。
這讓27年前的現場勘查民警張孝明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這起案件幾乎貫穿了他整個后半生的警務生涯,如今終于在自己退休前參與了這起案件的偵破,“算是了結了那個長達27年的心結。”
而這也是榮縣公安局成立以來偵破時間最長、參與人員最多、調查范圍最廣、調查人數最多的一起案件。
9任公安局長接力破獲27年溶洞腐尸案,嫌犯逃亡途中成家生子不敢隨自己姓(來源:封面新聞)
溶洞驚現腐尸
與受害者同行村民隔天就跑了
1994年1月1日,榮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來牟鄉(現來牟鎮)一偏遠溶洞內發現一具高度腐爛的尸體。時年30歲的張孝明與同事們一同前往開展現勘工作。
“經過勘查,我們確定了尸體是一名男性,因頭部鈍器傷致死,確定為他殺。”警方很快確定了受害人為此前失蹤的村民莫某某。
莫某某,時年19歲,經營茶葉生意。1993年8月28日早上,莫某某與時年23歲的同村村民鄒某某一同前往成都賣茶葉。8月29日傍晚,二人返回來牟鎮后在鎮上餐館吃了晚飯,莫某某徹夜未歸,家人多方尋找無果。莫某某家人曾多次找鄒某某詢問情況,鄒某某堅稱飯后各自分手回家,其他一概不知。
4個月后莫某某尸體在溶洞被發現的消息迅速傳開后,鄒某某第二天就從當地消失,其后猶如“人間蒸發”,再也沒有任何消息。
9任局長上任、離任
溶洞腐尸案都是交接重點案件
鄒某某的突然失蹤引起了警方的注意。警方立即圍繞其家屬親友等關系開展案件偵破工作。
榮縣公安局刑偵大隊河西中隊副中隊長李斌說,由于當時的偵查技術比較落后,追逃的各個系統也不健全。鄒某某出逃后又根本不與家人親友聯系。在漫長的20多年里,警方始終沒能找到有效的線索和突破口。
“對于命案積案,局里每年都會梳理。每一任局長、每一任刑大隊長上任和離任的時候,都要逐一再研判或交接囑咐。”榮縣副縣長、公安局長任偉介紹,公安部“云劍-2020”命案積案件攻堅行動開始后,榮縣警方對轄區內所有命案積案全部進行重新詳細梳理,“來牟溶洞腐尸案確立為攻堅對象。”
今年3月20日,在經歷了九任公安局長、五任刑偵大隊長后,榮縣公安局克服抗疫期間的種種困難,由任偉任組長成立專案組,全力開展來牟溶洞腐尸案攻堅工作。
找到30年前的舊照片
大數據鎖定嫌疑人蹤跡
時任榮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現已調任其他崗位)曹國利說,專案組找來當年的案卷逐字逐句地查看,與當年的辦案民警進行深入交流,但由于當年案發后嫌疑人很快就逃離,沒能發現更多有價值的線索。
警方圍繞鄒某某的親朋好友及其人際圈展開走訪調查,對當年案發過后知曉這個事情的所有有關的人事物進行重新走訪調查。“有很多當年的關系人,知曉這個事情的人,有些去世了,有些記憶非常模糊想不清楚了,當時的細節具體是怎么的根本記不起來了,因為事情已經過了27年了。”
經過長達二十余天的細致工作之后,警方仍未發現鄒某某的任何線索,也未發現鄒某某與親朋好友有任何聯系,案偵工作再次陷入僵局。
此后,警方獲取到一張鄒某某年輕時候的舊照,通過大數據對比發現:四川省達州市渠縣鮮渡鎮居民林某某與鄒某某的面貌相似度極高。
民警當即奔赴達州,圍繞林某某的戶籍、婚姻、家庭、活動軌跡等方面展開調查發現:林某某于2006年與達州市渠縣鮮渡鎮居民胡某結婚后落戶當地。但在林某某的戶籍信息里,沒有遷來地信息,林某某多年來的活動軌跡多在外地。林某某和胡某生育的兒子暨不姓林,也不姓胡,而是隨胡某的前夫姓。
專案組大膽推測,這個林某某極有可能是冒名頂替的鄒某某。
榮縣警方獲悉,林某某曾因打架斗毆被浙江警方查處并采集了DNA信息,專案民警當即采集來鄒某某哥哥的DNA與林某某進行比對證實:林某某與鄒某某的哥哥系同一家族人員。
27年前從榮縣來牟鎮消失的鄒某某終于浮出水面。
承認冒用他人身份
拒不供認殺人
榮縣警方通過技術手段確定,林某某落腳在浙江省瑞安市塘下鎮一帶。4月10日晚,專案組民警連夜飛赴浙江。了解核實林某某在塘下鎮一家維修公司做焊工,其妻子胡某在塘下鎮經營一家小賣部。
4月15日,林某某下班進入小賣部,民警佯裝成顧客進店,對林某某的體貌特征進行了核對。“鄒某某的體貌比較特別,身高僅有1.4米左右。所以當我們看到這個林某某后,基本上就確定是他了。”民警還發現,自稱是福建人的林某某四川口音濃厚。
民警立即對林某某實施了抓捕并立即就地審查。林某某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確為四川省自貢市榮縣來牟鎮的鄒某某,出來打工后冒用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但對當年殺害莫某某的犯罪事實拒不供述。
30場審訊持續60天
視頻攻心嫌疑人下跪認罪
4月17日,鄒某某被押解回四川榮縣,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對其刑事拘留。
鄒某某交代,當年確與莫某某一同前往成都,莫某某賣茶葉、他賣鱔魚。1993年8月29日傍晚返回來牟鎮后,二人一起吃了晚飯便各自分開回家,對于后面發生了什么事情一概不知。鄒某某的妻子也認為丈夫林某某沒有過錯更沒有犯罪,不愿幫助警方進行勸說。
榮縣公安局抽調了10多名民警組成審訊組,制定了一套相對完善的審訊方案。每天早上開會討論后展開審訊,審訊結束后又開會分析總結。
為了讓鄒某某盡快知罪認罪悔罪,辦案民警重返浙江瑞安,找到鄒某某的家屬親友,錄制了近1個小時的視頻,帶回榮縣給鄒某某看。親友們在視頻里既有對他的指責和責怪,也有對他的勸說和安慰。
鄒某某開始從堅決否認到沉默不語心事重重。
6月17日,鄒某某在與民警談及妻兒時突然流淚,砰的一聲跪到了地上,接連磕了三個響頭:“我說,我都說”。民警趕緊把他扶了起來。
榮縣警方在抓回鄒某某的60天里一共開展了30多次審訊,每一次的審訊時間都在3個小時以上,最多時候有七八個小時。審訊材料厚達半米高。
搶劫殺人棄尸溶洞
潛逃后成家并育有一子
鄒某某交代,他早就有預謀準備找個有錢人實施搶劫。當莫某某和他同行到成都賣茶葉收入了約2500元后,鄒某某便在晚飯后將莫某某誘騙至溶洞,用石頭擊打莫某某頭部將其殺害,搶走了2400元。其后鄒某某均以飯后各自回家為由,堅稱與莫某某失蹤一事無關。
莫某某尸體被發現后,鄒某某立即倉皇逃離,并隱姓埋名至今。
鄒某某從榮縣逃至云南,靠打臨工維持生計,后輾轉至浙江打工。為逃避查處,他冒用了林某某的身份信息。2005年在浙江認識四川達州女子胡某后,入贅女方結婚并生育一子。二人長期在浙江打工,很少回川。鄒某某更是從未與榮縣的家人有過聯系。
鄒某某說,逃亡的20多年一直都低頭做人,連自己的兒子都只能跟著老婆的前夫姓。交代了罪行之后感覺整個人都輕松了,和民警談笑風生。“他跟我們說,他以前確實是一時沖動,犯下了不可饒恕的罪行。而且他也認識到一個20來歲的年輕生命被他給剝奪了,他覺得自己也非常后悔。他說如果讓自己再選擇一回,一定不這樣做,現在成了這個后果,無論受到什么處罰都接受。”
被害人莫某某的母親已經年近八旬,自兒子被害后,悲憤成疾精神失常。莫某某的父親因唯一的兒子被害,沒幾年也撒手西去。當民警將嫌疑人被抓獲歸案的消息通告給受害人家屬的時候,莫某某的母親激動得痛哭不已,感謝警方還了兒子一個公道。“在表達這些意思的時候,這個一直瘋瘋癲癲的老太太顯得格外正常。”
7月30日,榮縣檢察機關依法批準對鄒某某予以逮捕。
這一天,距離莫某某被害已經整整過去27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