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29日08:30 來源:環(huán)球網(wǎng)
據(jù)香港“東網(wǎng)”28日報道,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校委會)今天(28日)召開會議,校委會最終以18票比2票通過即時解雇非法“占中”發(fā)起人之一、香港大學(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的決定,將即時停止向戴發(fā)放薪資及福利。
香港“東網(wǎng)”報道截圖
據(jù)媒體此前報道,戴耀廷因非法“占中”案被判刑16個月,港大去年就該事件啟動程序檢視戴耀廷是否需要接受解雇的處分。“東網(wǎng)”稱,港大教委會分別在5月和7月上旬針對事件召開會議進行審理,最終討論認為,戴耀廷在非法“占中”一事中有行為不當,但未充分構成“好的因由”,不建議解雇戴耀廷,但有關結論僅屬意見性質(zhì),最終仍須待校委會于今天召開的例會上作最終決定。而戴耀廷則稱,不會出席今天的會議。
戴耀廷禍亂香港行之有年,有港媒此前報道稱,他作為2014年非法“占中”的始作俑者之一,鼓吹所謂“違法達義”,至今仍對不少年輕人留下負面影響。戴耀廷過往還經(jīng)常在公開場合鼓吹“港獨”,亦曾收取不明來歷捐款推動“政治行動”。
戴耀廷 資料圖
此外,報道提及,戴耀廷還屢屢操控、破壞本應公平公正的選舉制度,從2016年的“雷動計劃”至近日“攬炒派”的“初選”,他一直擔任搞手。有港媒報道中還列出了戴耀廷的“六宗罪”,包括破壞法治、煽動“港獨”、荼毒學生、操控選舉、勾結外力、圖謀顛覆。
據(jù)報道,2019年4月戴耀廷終因非法“占中”案被判串謀作出公眾妨擾罪、煽惑他人作出公眾妨擾罪罪成,監(jiān)禁16個月。報道稱,雖然案件目前仍等候上訴,但社會各界早已清楚表態(tài),港大不應容許戴耀廷繼續(xù)在校荼毒學子,期望校方作出公正裁決,切勿一再放過罪魁禍首。
戴耀廷 資料圖
據(jù)“東網(wǎng)”報道,港區(qū)全國人大代表、前議員蔡素玉也批評戴耀廷在港大任職時宣揚違法行為及違法意識,與其法律教授身份大相徑庭,蔡素玉形容這是極大和極荒謬的諷刺。她說,戴耀廷因違法入獄,港大教委會亦裁定其“行為不當”,但戴耀廷近日竟再次推動違法“初選”,“可謂死不悔改”,教席卻一直被包庇保留。
蔡素玉說,香港大學作為香港最高學府,實在不應姑息養(yǎng)奸,否則不單影響校譽,更會遺害年輕一代。她認為,香港大學在解除戴耀廷教席一事上不可以再猶豫不決,應該立即將其解雇,不能容許其摧毀港大的聲譽。
香港特區(qū)前行政長官、全國政協(xié)副主席梁振英今天早前在臉書發(fā)文表示,港大校務委員會今日傍晚將會開會處理戴耀廷的教席,戴耀廷昨日在臉書發(fā)文自問:“我的前路會是怎樣的呢?”答案很簡單,戴耀廷“攬炒”的前路是監(jiān)獄。
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28日舉行的會議以18票對2票的比數(shù)通過決定,即時解雇該校法律學院副教授、2014年香港非法“占中”發(fā)起人戴耀廷。戴耀廷曾因在非法“占中”期間的不法行為被判入獄,香港大學早前成立“探討充分解雇理由委員會”審理戴耀廷的教席。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qū)聯(lián)絡辦公室發(fā)言人28日晚發(fā)表談話表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會當日決定解雇戴耀廷,是懲惡揚善、順應民心的正義之舉。發(fā)言人指出,近些年來,身擔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職的戴耀廷公然發(fā)表“港獨”分離主義言論,鼓吹“違法達義”等歪理邪說。
新華社北京7月17日電題:“亂港搞手”戴耀廷煽動港版“顏色革命”的窮途末路 身為大學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在學術上并無過人造詣,在知法犯法、禍亂香港、背叛國家上卻是劣跡斑斑、罄竹難書。
近日,在立法會候選人提名前夕,以戴耀廷為首的反中亂港分子和反對派政團“民主動力”串通組織所謂“初選”,以“公民投票”為幌子裹挾民意,為反對派參選協(xié)調(diào)造勢。廣大香港市民需明辨是非,認清他們禍國亂港的真面目,堅決向一切挑戰(zhàn)“一國兩制”底線、破壞香港繁榮穩(wěn)定的行徑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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