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9日20:09 來源:人民網-觀點頻道
7月8日上午,中央政府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正式在香港揭牌。
連日來,特區國安委、律政司和警務處國安專責部門依法成立并展開工作,行政長官開始依法指定國安案件的審理法官,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公布生效……所有這些,標志著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已基本形成。
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開啟了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香港國安法不是擺設,必須管用,需要有強有力的執行機制作保障,必須有抓手。設立駐港國安公署,是中央政府履行維護國家安全根本責任的重大舉措,是香港國安法能夠切實管用的有力抓手。作為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駐港國安公署和特別行政區有關機構按照香港國安法規定的職責開展工作,共同構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執行機制,共同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確保有關法律執行到位、有效實施。
國家安全本屬中央事權,中央有權力也有責任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維護國家安全。基于對香港特區的充分信任,中央授權特區管轄絕大部分案件,但中央也保留在極其特殊的情況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發生的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實行管轄的權力。
具體而言,駐港國安公署和國家有關檢察、審判機關只在三種特定情形下對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一是案件涉及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介入的復雜情況,特別行政區管轄確有困難的;二是出現特別行政區政府無法有效執行香港國安法的嚴重情況的;三是出現國家安全面臨重大現實威脅的情況的。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駐港國安公署不能自行決定對某個案件行使管轄權,由駐港國安公署管轄的犯罪案件只是極少數,且有嚴格的執行程序,即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駐港國安公署提出、報中央人民政府批準。作出這樣的制度設計,說明中央充分尊重香港的高度自治權。
設立駐港國安公署,是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必不可少的關鍵環節,但不會取代香港特區有關機構,不會影響香港特區對自身管轄案件享有的執法權、檢控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中央和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兩個執法司法主體依照各自法律開展執法和司法活動,各自形成一個閉環,職責分工和案件管轄劃分清晰,又形成一定的互補、協作、配合關系。這將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更加健全,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各類行為和活動更加有力。
國安利劍高懸,不甘心失敗的反中亂港分子故伎重演,伺機抹黑內地司法制度和法治狀況,對駐港國安公署進行污名攻擊。不過,他們別有用心的謊言在事實和法律面前一戳就破。一個眾所周知的事實是,中國內地擁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治環境,中國“司法程序質量”指標已連續兩年在世界銀行的營商環境報告中排名第一。國家安全機構在內地辦案也要嚴格依法辦事,并有嚴格的程序限制,不可能到了香港反而可以為所欲為。駐港國安公署在香港定會嚴格依法履行職責,依法接受監督,不會侵害任何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當下,有部分香港市民對中央駐港國安機構尚有一些擔心和疑惑,這是正常的。歷史是最好的老師,回歸前,香港社會也有過這樣那樣的擔心和憂慮,但回歸后的事實讓所有“流言”都“消散在風中”。我們相信,有香港國安法保駕護航,有駐港國安公署和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攜手努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一定能夠得到有效防范、制止和懲治。
時間終將證明,駐港國安公署是“香港安全的使者”,也是“國家安全的守門人”。
12日,外交部駐港公署在網站發表題為“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要求美政客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干涉中國內政”的文章。發言人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中國司法機關依法辦案,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各項合法權利,嚴格按照“一國兩制”原則處理涉及內地和香港的案件。
面對疫情的嚴峻挑戰以及個別霸權國家蠻橫出臺對港制裁措施,中央政府和14億中國人民始終是香港的堅實后盾。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印尼外交部副部長馬亨德拉、中國駐印尼大使肖千也發表了視頻致辭。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12日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對黎智英等人實施的拘捕行動。香港警方10日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10人,其中就包括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8日,外交部駐港公署在網站發表題為“外交部駐港公署發言人:揮舞制裁大棒的美國終將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的文章。發言人強調,中國政府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決心堅定不移,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決心堅定不移,反對外部勢力干涉香港事務的決心堅定不移。
8日早上7時28分,新華社發出快訊“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8日上午在香港揭牌”。
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香港中聯辦主任、香港特區國安委國家安全事務顧問駱惠寧8日表示,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開啟了香港由亂到治的重大轉折。駱惠寧當日在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揭牌儀式上致辭。
新華社香港7月8日電 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8日表示,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將盡快與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建立協調機制,特區政府有關機構也將在工作層面與駐港國安公署建立協作機制,加強信息共享和行動配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有憲制責任維護國家安全;在“一國兩制”下,基本法要求香港特區為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揭牌儀式8日在香港舉行,宣告駐香港國家安全公署正式成立并運行。7月8日,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在香港揭牌。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署長鄭雁雄8日表示,作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機構,駐港國安公署將堅決依照法律規定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行使相關權力。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8日發表聲明表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以下簡稱“香港國安法”)有關規定,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以下簡稱“駐港國家安全公署”)于今日(8日)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