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7月06日10:48 來源:新京報
未來需要立足行業“草根化”的特點,從實際出發健全直播行業相關規章制度,落實平臺監管的主體責任,多管齊下為直播行業“除草”。
近日,國家網信辦會同相關部門對31家主要網絡直播平臺的內容和生態進行了全面巡查,其中10家網絡直播平臺因為存在傳播低俗內容等問題被約談。然而,有記者經調查發現,包括被約談平臺在內的一些直播網站,低俗涉黃等問題依然存在。
直播行業的快速發展是傳統經濟順應云時代轉型升級的重要表現,它不僅讓傳統產業突破了消費者之間的客觀界限,更是成為了普通民眾分享生活的重要渠道。
為什么網絡直播違規的情況在諸多文件出臺之后還依然頻頻出現呢?
直播行業亂象頻發,平臺監管失位難辭其咎。作為平臺應當為其所展現的內容進行有效監管,并且對群眾的意見,比如舉報內容給予及時的反饋,并進行即時整改。然而,從記者調查情況來看,一系列投訴都沒有得到有效解決,涉事主播依然沒有受到任何實質性的影響。
這其中,不得不說平臺本身有苦衷。這些社交平臺雖然已經具有了成熟的數據技術,然而針對直播還依然無法做到及時取證,存在著很多的灰色地帶,即便是在接收到投訴之后,往往因為缺少證據而無法進行相應的處罰。不過,正因如此,應當對群眾的聲音給予足夠的重視,提高群眾監督的積極性,也能根據這些充分的證據及時進行處罰。
當然,為直播行業“除草”,除了平臺治理以外,相關制度約束也至關重要。當前社會上有些聲音倡導應當采取提高直播門檻的辦法,來從源頭提升直播質量,筆者認為這種做法有失偏頗。
直播是一個全民發聲的渠道,每一個人都有權利分享自己的生活和感悟,它本身就具有草根屬性。再加上我們倡導全民創業,通過直播來合法獲利是值得鼓勵的事情,并不能因個別亂象實行一刀切。
從可行性角度考慮,我們的制度建設還需要從平臺入手。其一,直播種類繁多,樣式復雜,為制度設計增加了許多困難,我們不妨轉變制度理念,從設置規范變為設置禁區。參照外資準入負面清單的設置邏輯,可以將涉黃、涉賭等直播場景設定為決不可觸及的雷區,明確違法違規行為的邊界。
其二,既然設定了禁區,那么就必須有相應的懲罰措施,應當讓平臺真正成為利益相關者。
中國消費者協會專家委員會邱寶昌指出,銷售淫穢物品輕者是治安處罰,嚴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如果將這些直播音視頻看作是商品,那么平臺就是銷售方,從這個角度來看,平臺有責任、有義務承擔因主播不規范造成惡劣社會影響所產生的后果。
因而,需要加大在直播違規中對于平臺的處罰力度,將原本的“應當”“應該”這一類規范化的監管變為強制性、懲戒性的監管,包括剝奪平臺資格、強制繳納罰金等方式,要讓平臺投鼠忌器,迫使他們加大對于直播質量的審查力度。
直播行業從一個“好孩子”變成“熊孩子”需要提防,而這與疏于管理以及管理方式不當有很大關系,未來需要立足行業“草根化”的特點,從實際出發健全直播行業相關規章制度,落實平臺監管的主體責任,多管齊下為直播行業“除草”,幫助直播行業實現健康發展。
盤和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數字經濟研究院執行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