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30日15:29 來源:安徽紀檢監察
安徽紀檢監察消息,6月30日上午,六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茆慶國涉嫌受賄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1997年至2019年,被告人茆慶國利用擔任江蘇省鹽業公司經理,江蘇省鹽務局局長、黨委副書記、總經理、董事長,中國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合作、債券承銷、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者通過家人及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相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203.5166萬元、美元1萬元、歐元1萬元。
公訴機關認為,茆慶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并為他人謀取利益,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茆慶國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茆慶國當庭表示認罪認罰并悔罪。
茆慶國親屬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官方微博6日消息,中國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茆慶國涉嫌受賄一案,由安徽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安徽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茆慶國作出逮捕決定,并指定六安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