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10日18:35 來源:新農村頻道
近年來,隨著基礎建設大量投入,各類建筑工地大量招用農民工,而建筑工程轉包、分包現象普遍存在,有的工程甚至分包三四次,農民工進場施工都是小班組長直接招用,工資都是口頭約定,發生工傷事故,農民工手里沒有任何證據,維權變得十分困難。
案例
張某通過工友介紹到某建筑工地做小工,與小班組長口頭約定120元/天,沒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一天下午工作時被水泥磚塊砸傷腳面,當時認為只是軟組織受傷,也沒有告訴任何人,三天后腳面腫痛難忍,到醫院拍片檢查趾骨骨折,報告工地項目部,因為無法證明在工地受傷,導致無法認定工傷。
諸如上述情況,在工友群體中時有發生,那么什么情況算工傷?如何維護自己的工傷權益呢?
什么情況算工傷?
根據我國《新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①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②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③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④患職業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如何維權?
維權程序如下:
申請工傷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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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認定后,申請工傷等級鑒定
↓
確定工傷等級后,要求享有工傷待遇
↓
單位不給予工傷待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農民工發生事故傷害后,用人單位應及時的將傷者送到工傷保險的定點醫療機構救治,并在24小時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經辦機構備案。
農民工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之日或者被診斷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市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不認為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這些證據要留好
?勞動關系或用工主體責任關系的證據
①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或用工主體責任關系的最直接證據。有了勞動合同,勞動者發生工傷事故后可直接申請工傷認定。
②工資發放記錄:通過銀行轉賬發放工資的可到銀行打出轉賬記錄,轉賬賬戶的戶名可直觀反映發放工資的用人單位名稱。通過微信、支付寶發放工資的,通過微信、支付寶用戶名稱,輔助其與用人單位關系的其他材料可以鎖定勞動關系或用工主體責任關系。
③保險參保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的,可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調取參保證明;參加商業保險的,可調取保險公司的參保證明。
④無直接證據:如果找不到直接證據,通過微信聊天記錄、電話通話記錄、錄音錄像、考勤表、登記表、證人證言等輔助證據,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同樣可以認定事實勞動關系或用工主體責任關系。
?受到事故傷害的證據
①事故傷害留證:發生事故傷害后,第一時間要現場拍照,及時向班組長、項目部報告,尋找第一目擊證人,并制作證人證言。
②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要保留事故現場,及時報警。
隨著勞動用工逐步規范、農民工自身法律意識不斷增強,農民工發生工傷后的維權也將不再困難。但是在廣大一線工作的農民工一定要有維護自身工傷權益的法律意識,手里只要有了證據,即使用人單位不配合工傷認定申請,自己也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人社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權益同樣能得到維護。
來源:新農村頻道、中國鄉村之聲、華律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