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熊孩子”花近4萬元打賞主播 鄭州民警助力全款追回
映象網大象陪辦記者
近日,鄭州市公安局東風路分局杭州路警務區先后接到轄區群眾報警稱孩子花巨額打賞主播或網上購買明星周邊產品的警情。5月16日,接到轄區群眾王女士報警稱信用卡被盜刷38000余元。
接到報警后,民警陳賀龍立即趕到現場了解情況。王女士稱自己陸續收到了多條銀行扣費短信,金額總共約為3萬8千多元。后經落實,原來是王女士8歲的女兒在某網絡直播平臺打賞主播時花掉了,構不成案件。
但是,民警陳賀龍本著對群眾負責的態度,熱心地幫助王女士查詢短視頻平臺客服電話、與該平臺進行協商,聯系客服了解如何挽損。在得知需要提供銀行流水、支付記錄、戶口本、小女孩與主播聊天截圖等信息后,民警一邊讓王女士準備所需材料,一邊幫助王女士進行申訴驗證。
隨后,民警與該平臺進行溝通并反饋相關信息,出具了接警記錄、監護人關系證明、銀行卡流水賬單、聊天截圖等相關證據。經民警的不懈努力,該平臺工作人員答復稱將在72小時內審核并退款。5月18日報警人王女士與民警陳賀龍聯系,該平臺退回了自己孩子打賞的38023元。5月23日王女士專門來到警務區對陳警官表示感謝。
無獨有偶。4月22日,東風路分局杭州路警務區民警陳賀龍接到報警人孫女士稱:其未滿14周歲的女兒用自己的手機在某平臺上購買明星周邊產品,花費1600余元。民警陳賀龍接警后趕到現場了解情況,原來是孫女士當時因疫情仍未開學的女兒,在家期間用孫女士的手機在某平臺上購買明星周邊花費了1674元,因屬于經濟糾紛,警方無法予以立案。
可是對孫女士來講,這些錢都是辛苦賺來的血汗錢,就這樣被孩子隨意花掉,孫女士又氣又惱又急,民警陳賀龍一邊安撫其情緒并盡力為其提供幫助,一邊想辦法聯系客服,協商退回錢款。經落實該平臺無申請退款功能,跟平臺客服溝通聯系不上,后民警通過騰訊110微信小程序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申訴,并與該平臺公司溝通,又提供了一系列證明孫女士女兒為未成年人的材料后,對方回復可以退款。在民警的努力下,次日19時,該平臺退回了孫女士孩子誤消費的全部現金。后孫女士專程來到東風路分局,送來一面寫有“熱情為民 盡職盡責”的錦旗,對民警陳賀龍幫助其追回錢款,耐心細致的工作表示感謝。
警方提醒
未成年人的價值觀和消費觀尚未成熟,家長應重視孩子價值觀和消費觀的培養,孩子在家玩手機及游戲時,家長應加強監管:
一、作為監護人,家長應對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孩子起到監護作用,盡到教育義務,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理性的消費觀念,引導孩子健康使用互聯網。
二、在孩子的日常教育中,家長切忌隨意將銀行卡等支付賬號和密碼隨意透露給孩子,避免孩子打賞主播、網上購物等事件發生。
三、家長在給孩子提供物質生活的同時也應多了解孩子的思想動態,尤其是未成年人在成長過程中遇到的困惑與誘惑,及時進行關心和引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