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25日18:35 來源:映象網
洛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取消45項市政府部門證明事項的通知
洛政辦〔2020〕16號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政府公共服務水平,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為加快推進副中心城市建設營造一流的政務環境、服務環境和營商環境,更好的便民、利民、惠民,市政府決定取消45項市政府部門證明事項。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嚴格落實清單管理
凡是已經列入取消目錄的證明事項,一律不得再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開具,嚴格按照規范后的辦理方式向企業和群眾提供服務,不得變相設置門檻或者以其他形式要求提供證明。
對列入取消目錄的證明事項,全市各部門要做好后續銜接工作,確保后續辦理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不因證明取消影響企業和群眾辦事。有關部門要依據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及時修改辦事指南,優化辦事流程,并通過門戶網站、網上辦事大廳等公開本單位取消的證明事項清單及便民替代措施,接受社會監督。
各縣(市、區)要參照市本級做法,扎實有效開展相關工作,不斷將“減證便民”工作推向深入。
二、轉變作風優化服務
(一)利用有效證件、現有憑證等材料代替各類證明。證明事項取消后,全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配合,不得相互推諉、推脫責任,保證企業和群眾可以通過提交有效證件、憑證等相關材料、申請人書面承諾、利用電子政務平臺查詢等方式代替。
(二)受理部門主動調查核實。證明事項取消后,受理部門認為確需核實有關情況的,應由受理部門直接征詢相關部門意見或實地調查核實,不得再要求企業、群眾和其他組織提供各類證明;接受征詢的部門要主動配合、認真調查,盡快予以回復。要加快政務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機制,積極利用數據信息共享平臺健全完善各類信息數據庫,實現數據信息互聯共享,讓數據跑路代替群眾跑腿。
(三)方便群眾辦理。對我市群眾在外地市辦事需要我市出具的證明事項,各級各部門要按照“方便群眾、酌情合理、實事求是、做好服務”的原則,繼續開具相關證明,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
附件:取消的市級證明事項清單
2020年5月15日
取消的市級證明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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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洛陽市人民政府網站
洛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調整市政府領導同志分工的通知
任命劉劍松為洛陽市農業農村局副局長,免去其洛陽市扶貧開發辦公室副主任職務;任命汪斌為洛陽旅游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免去其洛陽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職務;免去荊今文洛陽市公務接待中心副主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