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5月11日22:14 來源:鄭州發布
用兩年的時間,從根本上改善我市無主管樓院的人居環境,把無主管樓院建設成為干凈整潔、管理有序、群眾認可的居民生活共同體。5月11日,記者從市委社治委獲悉,我市印發《鄭州市無主管樓院整治提升行動計劃(2020-2021年)》(征求意見稿),我市將用兩年時間,主要采取六項措施,改善無主管樓院的人居環境。
無主管樓院也要建立黨組織和居民自治組織。
根據《計劃》,要在街道(鄉鎮)黨(工)委的領導下,由社區黨組織和樓院分包干部負責,建立樓院黨支部和樓棟黨小組。黨員人數不足的無主管樓院,可與同社區相鄰樓院聯合成立樓院黨組織,待條件具備后再單獨組建。樓院黨支部受社區黨組織的直接領導。
建立樓院居民自治組織。其中,對具備業主委員會成立條件的樓院,要建立樓院業主委員會;對暫無法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樓院,由社區黨組織和樓院分包干部負責,建立樓院事務自治管理委員會,實現無空白、全覆蓋。樓院自管會由1名樓院長和若干名居民代表組成。
不少無主管樓院面臨著院內衛生無人打掃、雜物堆積的情況,這種狀況將得到改善。
我市街道(鄉鎮)、社區指導和幫助樓院自管會,要采取聘用專門保潔人員、組織居民志愿服務等形式,經常性開展樓院衛生清掃清潔。做到地面干凈整潔,無垃圾、無積水;院內綠化硬化、無黃土裸露,無廢棄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無雜物堆積;各類宣傳海報張貼規范,有宣傳欄的應張貼在宣傳欄內,無違法違規戶外廣告、無墻體小廣告;有設置合理且正常使用的垃圾分類收儲設施。
我市將重點對樓院內占用公共空間私搭亂建、私設地鎖、私建菜地等問題開展集中整治,拓展居民活動場地,緩解停車難,進行“微綠地”“微游園”“微景觀”營造;對樓院道路破損進行修復,根據需要增設非機動車充電設施,對圍墻、樓道、車棚等墻面進行美化;視樓院情況對健身設施、城市家具、無障礙通道等進行完善。
《計劃》明確,我市將對無主管樓院清理疏通消防通道,明確機動車停放區域,杜絕機動車亂停亂放;合理劃定非機動車停放區域;完善小區樓牌、門牌、單元標識;統一設置晾曬設施,規范樓院擺攤設點。
無主管樓院的居民安全問題也將得到更好保障:我市將對無主管樓院安裝智能人行和車行門禁系統,安裝樓宇單元防盜門等智慧安防系統;完善樓院消防設施;完善樓院夜間照明,補齊路燈、樓道燈。
老百姓比較關心的,是物業費交了,用在哪了?這些費用支出將“明白公示”。
《計劃》明確,要對樓院停車費、衛生(物業)費、公共空間營收等相關費用收繳和使用情況,以及門衛、保潔等物管用品、人員費用支出情況每月公開;對樓院有機更新項目應全過程公開;對各級黨委、政府安排公開的事項和居民群眾要求公開的事項應及時公開;對樓院居民反映強烈、普遍關心的問題應主動納入公開范圍,主動接受群眾監督。(記者 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