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15日17:51 來源:北京頭條
15日,國家醫保局、外交部、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發布《關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外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未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醫療機構應當先救治后收費,確保應收盡收;醫療費用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及時支付。同時,外籍人員集中隔離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
通知指出,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為認真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的總體防控策略,妥善做好外籍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支付等工作,各地有關部門要在當地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的領導下,密切配合,實時掌握外籍新冠肺炎患者有關信息,按規定做好救治工作和醫療費用結算。
外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未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醫療機構應當先救治后收費,確保應收盡收;醫療費用由患者個人負擔。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及時支付。外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應按規定支付,其余費用由患者個人負擔。
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外籍人員,留院觀察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基本醫保按規定支付。未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由個人負擔。
外籍人員集中隔離產生的費用,原則上由個人負擔。
對于北京市規定的“應檢盡檢”人群,由政府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承擔檢測任務的,由政府資金按照約定標準予以保障。據豐臺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近期確診病例的情況看,該區病例主要發現在集中隔離點。
(記者李紅梅)國家醫保局、外交部、財政部、國家衛健委四部門近日印發《關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外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應按規定支付,其余費用由患者個人負擔。
國家醫保局、外交部、財政部、國家衛健委四部門近日印發《關于外籍新冠肺炎患者醫療費用支付有關問題的通知》。外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參加我國基本醫保的,基本醫保、大病保險應按規定支付,其余費用由患者個人負擔。
在疫情期間,醫保部門要求對于我國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全部實行先救治、后結算。通知要求,外籍新冠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參加商業健康保險的,由商業保險公司按合同及時支付。
據悉,3月17日,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下發文件,對新冠肺炎患者治療費用予以明確。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凡在武漢地區隔離點收治人員、進住康復驛站觀察人員(含出院后復查),相關醫療費用給予免費,由政府負擔。
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近日聯合印發《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經費保障政策的通知》,要求落實患者救治費用補助政策。所需資金由地方財政先行支付,中央財政對地方財政按實際發生費用的60%予以補助。
【財政部:#新冠肺炎患者個人負擔費用財政兜底#】#關注新冠肺炎#2月7日,財政部副部長余蔚平在新聞發布會上說,截至2月6日,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已經出臺十余條財稅支持措施。明確患者治療費用,對確診患者個人負擔費用實行財政兜底,中央財政補助60%;對疑似患者,由就醫地制定財政補助政策,中央財政視情給予適當補助。
國家衛健委副主任:國家出臺患者救治、醫務人員補助、防疫物資保障三方面補助政策。
1月28日,河南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健委等部門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財政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保障工作的補充通知》。據悉,1月27日,國家醫保局會同財政部將此前針對確診病人建立的綜合保障政策覆蓋范圍,擴大到衛生健康委診療指南明確的疑似病人,免除疑似病人個人負擔。
國家衛生健康委今天(1月28日)上午通報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多部門繼續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防止疫情擴散。財政部27日緊急預撥2020年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補助資金44億元,支持各地開展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其中對湖北省增加預撥5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