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03日16:26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3月2日電(記者樊曦)記者2日從中華全國總工會了解到,全總下發《關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和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級工會組織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間支持企業安全有序復工復產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協調勞動關系工作。
《通知》表示,要積極協助做好穩就業工作。幫助和督促企業用好穩崗、培訓補貼,暢通線上招聘、線上培訓、線上技能競賽渠道,爭取多轉崗、少下崗,多就業、少失業。對受疫情防控措施影響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依法督促所在企業不得在疫情防控期間解除勞動合同或退回被派遣勞動者。
對受疫情影響導致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的,要指導企業工會、職工代表與企業協商,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做好疫情防控政策宣講,及時勸導符合復工條件的企業職工按時返崗。專項防疫資金可對農民工集中返企的交通組織和服務提供必要支持,配合政府、企業開展遠程精準推送崗位、點對點返工等服務;對有創業意愿和能力的職工,積極給予創業扶持;對就業確有困難的職工,積極推動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
《通知》表示,要全力支持科學防控疫情。對參加抗疫醫務人員和防控一線職工開展送溫暖慰問,加大對疫情防控中因公殉職人員和工亡職工家屬慰問力度,對感染新冠肺炎職工及感染患病去世職工的家庭開展慰問關懷,生活有困難的及時納入幫扶范圍。加大對城市困難職工幫扶力度,在做好常態化幫扶同時,可另發疫情期間臨時生活補貼。
《通知》表示,要切實保障疫情防控期間廣大職工工資權益,對受疫情影響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主動指導企業工會或職工代表與企業開展協商,參照國家關于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支付工資、發放生活費。要監督企業履行依法隔離期、醫療期職工工資支付義務,對于企業安排以靈活方式在家上班的職工,按照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支付工資。對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企業,引導職工與企業協商延期支付,在充分征求職工意見基礎上,制定支付計劃并監督執行、保障實施。
據國家衛健委網站消息,國家衛健委日前印發《關于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發熱診室設置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強調,發熱診室應當嚴格實行首診負責制,不得拒診、拒收發熱患者。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日前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管理的通知》(下稱《通知》)。張云 攝 《通知》指出,2016年建立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以來,總的看,學校正常教育教學活動得到了有力保障。
12月8日0時至6時,四川省成都市新增3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12月7日,勐[měng]臘發布官方微信消息,云南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勐臘縣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發布通知,勐臘縣所有歌舞娛樂場所、網吧、電影院等全部關停。
明年1月1日,民法典即將實施,民政部出臺相關通知對婚姻登記程序作出調整。王金華介紹,根據現行《婚姻登記工作規范》規定,調整后的離婚登記程序為“申請—受理—冷靜期—審查—登記(發證)”。
《通知》要求,實行個人(家庭)賬戶的,應于2020年底前取消,向門診統籌平穩過渡;已取消個人(家庭)賬戶的,不得恢復或變相設置。國家醫保局回應,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家庭)賬戶取消并不會降低居民的醫保待遇,而是通過推進門診統籌進行替代實現的。
為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緩解道路交通壓力,做好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在我市中心城區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
記者12月1日獲悉,省政府辦公廳下發《關于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行為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要求,我省將實施“六嚴禁”堅決制止耕地“非農化”,以進一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的重要論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執行更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守牢耕地保護紅線,扛穩糧食安全重任,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
近日,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今冬明春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刻認識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勢的嚴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統疫情防線,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園疫情防控工作。
近日,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關于加強今冬明春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刻認識今冬明春疫情防控形勢的嚴峻性,牢牢守住教育系統疫情防線,毫不放松抓好今冬明春校園疫情防控工作。
入冬以來,國內多地出現新冠肺炎疫情本土病例,“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形勢嚴峻、任務艱巨,校園發生局部聚集性疫情風險加大。《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及早謀劃寒假和春季開學安排,統籌常態化疫情防控和教學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