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2月07日15:3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2月7日電 據財政部網站消息,財政部、稅務總局6日發布公告,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二、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三、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0年2月6日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昨天(20日)表示,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以及參與政府布置疫情防控任務的人員,取得按照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發放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昨天(20日)表示,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以及參與政府布置疫情防控任務的人員,取得按照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標準發放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可免征個人所得稅。
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第五條規定,對納稅人提供生活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14日,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財政部部長助理歐文漢稱,財政部和人社部對疫情一線醫護人員發臨時補助,按照風險程度,每人每天分別給予300元、200元的補助,中央財政負擔。歐文漢稱,對參與一線救助的醫護人員發放的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稅務總局還發布公告,對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進行了調整。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對外聯合發布公告,明確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7日對外聯合發布公告,明確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單位發給個人用于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征個人所得稅。
為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征個人所得稅。
記者12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國家稅務總局繼2018年底取消20項稅務證明事項后,于近日印發《關于取消一批稅務證明事項的決定》,公布取消15項主要涉及稅收優惠辦理的稅務證明事項。例如,取消辦理房產繼承免征個人所得稅相關公證證明,取消殘疾人、新能源車輛購置人辦理有關稅收減免時需提供的身份證明等。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助推易地扶貧搬遷工作,近日,財政部、稅務總局明確了易地扶貧搬遷稅收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