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15日15:17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山西省清徐縣大北村村民岳樂保和老伴,都是多年的高血壓患者,需要常年服藥。2019年12月1日,到鎮上的衛生院門診就診開藥時,他發現吃了很多年的馬來酸依那普利片降壓藥,由原來的每盒25.02元,降成了8.93元,省了不少錢。
之所以藥價降了下來,是因為自2019年12月1日起,山西省開始執行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的新政策,通俗來講,就是國家組織全國各地的多個醫療機構,組成采購聯盟,帶量采購,“團購”藥品,以量換價。
其實,不僅是岳樂保,也不僅在山西,最近全國范圍內很多患者到醫院看病時都發現,有一些藥品價格比原來低了很多。這背后的原因就是,繼2019年4月份“4+7”11個城市的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實施之后,最近試點全國擴圍的正式實施。這個范圍包括全國所有的公立醫療機構、軍隊醫療機構,醫保定點的社會辦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也可自愿參加,可以說涉及到全國絕大多數的醫療機構。這一政策,目前已經在全國各地落地。
根據2019年9月份公布的第一批國家帶量采購藥品名單,涉及25個藥物品種,與聯盟地區2018年同種藥品最低采購價相比,藥價平均降幅為59%。
藥價是怎么降下來的呢?關鍵在于藥品的量、價掛鉤,而在此前,量和價在很大程度上存在著脫節現象。
在聯盟集采之前,各省都已經有藥品采購平臺,醫藥企業的藥品中標后,按說應該進入這樣的一個流程: 藥品中標、進入醫院、臨床使用、及時回款。但實際操作中,由于藥品招標時往往只明確招標價格,對采購數量并不明確,這種情況下,藥企即便中標,要達到實際的銷售量,還得跟以前一樣,需要醫藥代表等營銷人員做“工作”。
北京大學醫藥管理國際研究中心主任史錄文說:“由于沒有徹底地把中間環節切掉,(醫藥)企業仍然還需要配更多的營銷人員,讓營銷人員去做工作才能保證這個(賣藥)量?!?/p>
量價不掛鉤,就導致帶金銷售,依然是醫藥銷售的主要模式。以2017年和2018年為例,多家上市藥企的公開財報顯示,銷售費用居高不下,有的甚至占到了總營收的50%以上。不合理的中間環節,都附加在藥的價格上,成為藥價“虛高”的重要構成元素,帶金銷售也備受詬病。
在這個背景下,國家啟動改革。2018年11月,《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試點方案》出臺,這個方案最大的特點在于明確了量和價的關系。
首先,帶量采購,總量巨大。團購上升到國家級,聯盟的各個醫療機構,會拿出自己總用藥量60%—70%的份額;接下來,保證用量,招采合一。招標后,使用端,也就是醫院等醫療機構必須完成自己承諾的用藥額度;帶量采購、以量換價,不僅如此,最后保障回款。合同簽訂后,醫?;痤A付30%的貨款,同時監督最終回款。
在這樣的制度設計下,藥品采購、使用、醫保支付、貨款結算形成了閉環,中間不合理環節被取消。
量價掛鉤,采購方以量換價、醫藥企業以價換量。對醫藥企業中標的要求是:報價不能高于歷史最低銷售價格,同種藥品,在保證質量和產能的前提下,報價低者中標。
制度設計出來,迅速進行試點。自2019年4月,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4個直轄市,以及沈陽、大連、廈門等7個副省級城市,加起來是11個城市,也就是俗稱的“4+7”試點。
在上海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25種集中帶量采購的藥品,涉及到8個科室。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院藥劑科主任呂遷洲說:“當(開藥)打出這個通用名的時候,可以看到4+7中標的品種在我們醫院是被要求優先使用的,這樣就從行政、管理、技術或者是學術方面,保證有一個使用的方便?!?/p>
這個量價掛鉤的制度設計,實際執行狀況如何呢?
首先是量。根據國家醫保局數字:截至2019年10月底,25個中選藥品“4+7”試點城市采購量22.7億片,采購金額31.6億元,累計完成采購量達約定采購總量的141%。
再來看價格。2018年底,“4+7”試點25個品種,與2017年同種藥品最低采購價相比,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2019年9月,全國擴圍,與聯盟地區2018年最低采購價相比,平均降幅59%;與“4+7”試點中選價格相比,平均降幅25%。
再來看中間不合理流通環節的費用。某家醫藥企業,中標2018年底“4+7”帶量采購,其上市公開財報顯示:2019年上半年銷售費用比2018去年同期減少15.18%,具體數額是8235萬元。
國家醫療保障局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司副司長丁一磊說:“通過這些城市的試點,蹚出一條改革的可復制、可推廣的模式,這樣可以在全國范圍內迅速地推開?!?/p>
2019年9月,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全國擴圍的公開招標。一家醫藥企業,有5個品種以最低價中標。
某制藥集團副總裁鮑海忠說:“盡管是價格在大幅度下降,但是對企業而言,由于有量的保證,也會有效降低企業的營銷費用,這一切應該說都為企業的正常生產的這種經營,提供了很好的保障?!?/p>
量價掛鉤,除了數量的概念,還有一個更重要的考量因素,那就是藥品的質量。在這個制度設計中,藥品質量如何保障?
現在,我國流通的藥品,主要有兩大類:原研藥和仿制藥。通俗來講,原研藥就是原創性的新藥,研發和推廣成本附加在價格上,價格較高,按照國際慣例,原研藥的專利保護期一般為20年。仿制藥,就是原研藥專利期過后,仿制的藥品價格較低。專業人士指出:原研藥專利期一過,仿制藥馬上上市,價格斷崖式下降是國際通行的做法。但是,在我國,仿制藥的質量,卻一直參差不齊,加上帶金銷售的灰色促銷模式,有些時候劣幣驅逐良幣,造成仿制藥認可度較低,很多過專利期原研藥,在中國一度維持著其它國際市場所無法比擬的高價。
為了規范和提高仿制藥質量,2016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意見》,國家食藥監部門,參照國際標準,嚴格把關,凡是通過評價的藥品,都有明確的標識。截止到2019年12月5日,已經有193個品種,501個品規通過了這個評價。
基于這樣的現狀,國家第一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的25個藥物品種,22個是仿制藥,必須通過國家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則是中標的必要條件。
仿制藥與原研藥同臺競價,在仿制藥質量有保證,國家帶量采購,這兩個“量”的因素下,部分原研藥在市場競價的原則下,價格也走出了居高不下的怪圈。
山西太原市民王潤保是冠心病患者,需要長期使用抗血栓原研藥——硫酸氫氯吡格雷片。2019年9月國家藥品集中采購時,原研藥中標,同規格的藥品,價格從原來的每盒91.7元降到了17.81元。
老百姓得到質優價廉的藥價實惠,醫藥企業得到用量保證,二者其中的關鍵環節醫療機構,可以說是改革效果的關鍵所在,又該如何保障其積極性呢?
根據制度設計,現階段,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收支形成結余的,可按照“兩個允許”:允許醫療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的要求,統籌用于人員薪酬支出。
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院長趙國光說:“在醫生的診療過程當中,含金量最高的是醫生的經驗和醫務人員的本身的勞動價值。實際上這個水分擠出來是調高它,使醫務人員受到鼓舞。整體來說能夠促進醫院的一個合理的、有效的、長久的發展。”
在醫療機構和醫生們看來,這種制度設計,體現出了對醫生勞動價值的尊重,真正促進了從以藥養醫,向以技養醫的改變。
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神經內科主任醫師宋海慶說:“通過這次改革,其實很多(醫事)服務的價格實際上是上來了,那應該更多去通過服務來獲取利益,在這種導向下,其實醫生還有什么糾結呢?”
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藥醫學部主任、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副主任張蘭說:“無論是醫生還是患者,在使用這個藥的時候,就是只會關注這個藥品,它對于疾病治療的價值,而不會摻雜任何其它的因素,所以這個藥物在臨床使用,就會更加合理,對健康的促進,我覺得可能更加回歸它治療的本質?!?/p>
據了解,下一步,還將會有更多的品種進入藥品集中采購范圍。改革的目的,不僅僅是價格,更是要擠出藥品采購中的不合理環節。通過改革,患者能用上質優價廉藥品,醫院會更加注重以技養醫,醫藥企業會更加注重創新轉型。如此形成良性循環,就會節約更多醫保資金,讓更多好藥新藥為民眾服務。
目前,“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改革的成功經驗,也拓展到了“高值醫用耗材”領域,安徽、江蘇等一些地方正在試點。
1月15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省政府辦公廳日前正式印發《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實施意見》,從提高臨床試驗管理水平、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提升藥品醫療器械創新能力、加大保障力度等4個方面制定15條具體措施。
國家醫療保障局28日召開新聞發布會表示,建立醫保制度以來規模最大一輪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談判宣布收官。記者了解到,22個抗癌藥、7個罕見病用藥、14個慢性病用藥、4個兒童用藥此次談判成功,被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
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對此解釋說,這是由于總體藥價穩中有降的同時,個別短缺的急救藥價格上漲。通過調查3200多種常用藥品,國家醫保局發現大約只有200多種漲幅較大,集中在部分短缺藥、急救藥和少數非處方藥等。
(原標題:醫院副院長用化名兼職做醫藥代表 收1676萬藥品回扣被查) 6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浙江省杭州市富陽區第二人民醫院原黨委委員、副院長孫志龍嚴重違紀違法案例。
今年,“深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加快新藥審評審批改革,17種抗癌藥大幅降價并納入國家醫保目錄”等內容出現于政府工作報告中。要建立藥品信息共享平臺,實時監測廉價藥品庫存量,建立短缺廉價藥品儲備機制;完善廉價藥品招標采購制度,保障采購平臺藥品線上采購的可及性。
反觀此次4+7城市藥品集中采購的結果,在一致性評價基礎上的降價效果顯著,跳出了價格越招越高的怪圈。上海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所長章明介紹,借鑒上海經驗,此次試點采用了“國家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的組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