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1月02日14:36 來源:南國今報
菜刀、可樂瓶、礦泉水瓶...1月1日,柳州市接連發生三起高空拋物事件,險象環生。民警提醒,高空拋物目前已經入刑,為了保障市民安全,這些不良生活習慣一定要改。
第一起——
1月1日中午12時許,桂中大道兆安現代城某銀行外,一個礦泉水瓶突然從空中飛下,險些砸到正在路上行走的一名男子。城中巡警大隊陽光警務站民警接報后趕到現場處置,發現從高樓墜落的礦泉水瓶里面還裝有半瓶水,幸好沒有砸到人,否則后果不堪設想。
為了調查礦泉水瓶是從哪里墜落的,民警到小區物業調取監控,并上樓詢問住戶。不過由于樓梯外立面沒有安裝監控,無法確定具體是從哪里掉下來的。
第二起——
1日下午1時許,在古亭山片區翠湖京都小區9棟3單元附近又發生了一起高空拋物事件。一名女子帶著4歲的女兒經過該路段時,一把生銹的菜刀突然從高空掉下,掉在她們身旁,差點砸到人。
新城派出所接報后隨即指派民警到現場處置,民警發現這把菜刀銹跡斑斑,報警女子稱,當時事發時她沒有看清到底是從哪里墜下的,民警上樓調查也沒有人承認是誰丟的。
第三起——
此外,當天在蝴蝶山路陽光花園小區,也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一個可樂瓶突然從樓上掉下來,險些砸到人。雞喇派出所民警接報后隨即趕到現場處置,民警經調查發現原來是樓上的一對兩歲和五歲的兩兄弟在搶可樂瓶時,不慎失手,把可樂瓶掉了下來。隨后,孩子家長向險些被砸的路人道歉,并承諾以后要加強監護,拒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民警提醒,前不久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于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為有效預防和依法懲治高空拋物、墜物行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頭頂上的安全”,提出16條具體措施。其中,對于故意高空拋物的,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對于高空墜物構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處罰。
市民應自覺養成“高樓不拋物”的良好習慣,從而讓每一位市民都能安全、放心地經過樓底,遠離“懸在城市上空的痛”。此外,小區物業也可以通過加裝監控設施、加強巡邏、加強宣傳預防高空拋物事件發生。
10月18日,鄭州新密市超化鎮街頭,一幢極具年代感的青磚鐵匠鋪中,83歲的鐵匠孫殿臣帶著67歲的弟弟孫喜臣,叮叮當當在鐵砧子上鍛打著一只燒紅的鐵刀。據83歲老鐵匠孫殿臣稱,他17歲就開始打鐵,如今算下來已經干了66年了,只要是農具,什么都會做,但現在科技發達了,傳統的農具早已經不使用了。
2019年4月1日,楊松發的申訴代理律師吳丹紅收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決定書:指令天津市高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本案進行再審”。楊寶來當時并不知道,新聞中的死者,是她兒子楊松發曾經的女友劉彩菊,她更沒想到,自己的兒子會被認定為兇手。
“離婚快樂!我一定要去吃喜面!”馬奶奶拿到離婚證時,喜悅之情溢于言表。
2019年農歷春節,南京長虹路某小區發生一起殺人案件,一名64歲女子在家中用菜刀砍擊丈夫頭部數十下,并用繩索勒頸致其死亡。公訴人在庭審中宣讀的公訴書則是這樣表述——“2017年以來,因被害人吳林患有混合性癡呆等腦部疾病,經常因家庭瑣事對楊麗打罵。
幾分鐘后男子的舉止開始變得怪異起來,一邊念念有詞,一邊拿出一把菜刀向孫先生的女兒沖了過去,嚇得女孩大喊救命。此時,90后的快遞小哥黎志偉恰巧路過,聽到有人喊救命,他立即停車上前,將小女孩護在身后,卻被男子連砍兩刀。
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陳濤 見習記者 倪政偉 邵顯哲/文圖視頻 劉永恒/剪輯 6月28日下午,商丘市帝和廣場發生一起持刀砍人事件。6月28日19時47分,商丘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警情通報稱:今天下午東方分局接到報警,帝和廣場有人持刀砍人。
大象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陳濤 見習記者 倪 政偉 邵顯哲/文圖視頻 劉永恒/剪輯 6月28日下午,商丘市帝和廣場發生一起持刀砍人事件。6月28日19時47分,商丘市公安局官方微博發布警情通報稱:今天下午東方分局接到報警,帝和廣場有人持刀砍人。
報警的姚女士打進電話求助,稱自己的前男友在出租房里,用菜刀把手指切下來了。目前,該男子被送往杭州市整形醫院救治,雖生命體征平穩,但由于耽擱時間較長,手指最終沒有保住。
原標題:《酒后男子舉刀傷人 被見義勇為群眾抄起滅火器直接砸暈》隨后,店主與其妻子在伸手奪菜刀時,店主妻子也被傷到手部。緊接著,在店門口的一名年輕力壯的男子看不下去見義勇為,伸手將持刀男子手中菜刀奪下,當持刀者欲再次奪回菜刀時,被其他群眾抄起店里的一只滅火器將其砸暈后控制。
馮曉華,33歲,鄭州熱力集團棗莊供熱分公司北段二班供熱專管員,中共黨員 疫情蔓延,多一份接觸就多一份危險。魏愛堂,36歲,鄭州熱力集團棗莊供熱分公司辦公室職工,中共黨員 在接到疫情防控任務后,他第一時間主動到崗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