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8日19:24 來源:大象新聞
上海第三中院發布消息,12月28日下午,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判處上海美華丁香婦兒門診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美華門診部”)罰金人民幣二十萬元,判處被告人胡盼盼有期徒刑三年一個月十日,判處被告人孫勇平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判處被告人簡立和有期徒刑二年一個月,判處被告人郭橋有期徒刑二年;對各被告人均并處罰金。
(圖片來自上海第三中院)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間,被告人胡盼盼為非法牟利,在明知13價肺炎疫苗、輪狀病毒疫苗等11種疫苗未獲批準進口的情況下,通過被告人孫勇平聯系境外的一家診所進行采購,并安排被告人簡立和負責運輸并非法攜帶入境,銷售給被告單位美華門診部。美華門診部在明知相關疫苗系未經批準而走私入境的情況下,經該門診部負責人郭橋決定,非法收購上述疫苗共計1.3萬余支,并對外接種。被告單位及四名被告人對指控事實、證據、罪名均無異議,且自愿認罪認罰。
法院認為
被告人胡盼盼、孫勇平、簡立和違反海關法規,逃避海關監管,未經批準將涉案藥品走私入境,數額達425萬余元,情節嚴重;被告單位美華門診部由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郭橋決定,非法收購走私藥品,數額達995萬余元,情節嚴重。
上述被告人、被告單位的行為均已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罪,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案件背景
此前,上海市第三人民檢察院指控,2015年7月至2016年11月間,上海美華門診部為迎合其客戶對疫苗接種需求,經法定代表人郭橋決定,從新加坡采購1.3萬支疫苗,對外銷售、接種。在新加坡當地,上述疫苗均登記在冊,可以合法購買、銷售,但因未經批準進口、未經依法檢驗,按照國內的相關法律,這些疫苗被認定為假藥,郭橋也因此背上銷售假藥的罪名。
2018年1月5日,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銷售假藥罪,判處郭橋有期徒刑7年。
2019年11月27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本案中有關將涉案疫苗違法攜帶入境等事實尚需進一步查明,遂撤銷原判,發回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