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3日07:20 來源:鄭州發布
記者今天從鄭州市發改委獲悉,從2020年1月1日起,我市將推行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機制,按照多污染多付費及激勵約束相結合的原則,增強企業污水預處理和污染物減排的主動性、 積極性,踐行堅持綠色發展新理念,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由市發改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城市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鄭州市建立和推行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機制實施方案(試行)》明確,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機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1.多污染多付費原則。
堅持污染者使用者付費、多污染多付費,建立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機制。
2.激勵約束相結合原則。
堅持保護者節約者受益,增強企業污水預處理和污染物減排的主動性、 積極性。
3.先行先試原則。
選擇重點區域、重點企業,盡快推進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制度,逐步推開。《方案》明確:差別化污水處理費收費機制,適用于納入城鎮公共管網并由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排污企業。污水排放的大戶、重點污染企業和產業集聚區將率先推行該政策。具體收費標準,將依據企業排放的污水主要污染物項目污染程度、環保信用評價級別等,按照少排放低污染者少付費、多排放高污染者多付費、激勵與約束對等的原則,核定收費標準。《方案》指出,根據我市工業污水排放情況,原則確定生化需氧量(BOD)、化學需氧量(COD)、懸浮物(SS)、總磷(以 P 計)、總氮(以 N 計)等作為重點污染物項目,實施差別收費政策,建立與排放污染物超基準值幅度相對應的分檔累進的差別化收費機制。其中,能夠在線監測的企業,實行分檔累進收費制度。企業排放主要污染物超基準值的:核定三檔以上的收費標準。原則上按每檔10%以上的標準加收:高于30%的,在現行污水處理費標準上加收10%;高于50%的,加收20%;高于100%的,加30%。企業排放污染物均低于基準值的:核定兩檔收費標準:低于30%以上的,在現行污水處理費標準上降低 10%;均低于50%以上的,污水處理費標準降低20%。建立與環保信用評級相結合的差別化收費機制。各地生態環境部門確定的環保信用評價結果,將同步作為實行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機制的重要依據。其中,對環保信用評價結果為誠信(綠色)級別且得分不低于98分的企業,在現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的基礎上減收10%;評價結果為不良(黑色)級別的企業,在現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基礎上加收 50%;其他級別的企業, 按現行污水處理費征收標準執行。 《方案》明確,該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執行,試行期一年,并按照先行試點、然后逐步推開的原則,先在鄭州市區試行,各縣(市)從2020年8月開始,對所轄地污水排放大戶、重點污染企業和產業集聚區全面實行差別化污水處理費收費機制。
記者從鄭州市發改委獲悉,2020年1月1日起,鄭州市將推行差別化污水處理收費機制,按照少排放低污染者少付費、多排放高污染者多付費的原則,激勵約束相結合,增強全市企業污水預處理和污染物減排的主動性、積極性,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