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0日17:43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12月10日電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網站消息,日前,山西省原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省政府辦公廳原巡視員王克信(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大同市人民檢察院向大同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克信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大同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5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克信利用擔任山西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攬、工程款結算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