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03日07:00 來源:大象新聞
12月2日晚,華為回應前員工李洪元事件稱,華為有權利,也有義務,并基于事實對于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我們尊重司法機關,包括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的決定。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此前,華為前員工李洪元2018年12月16日離職期間,華為公司部門主管報案稱其敲詐勒索,深圳市公安局介入將其刑拘。251天后,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對李洪元不起訴,李洪元得以重獲自由。12月1日,李洪元告訴記者,目前人在深圳,最大的訴求是希望華為跟自己道歉。李洪元表示,從被釋放到現在,自始至終華為都沒有任何消息,“(華為)能不能坐下來當面和我好好溝通,見我一面?”
據騰訊深網,從接近李洪元的知情人士處獲悉,自媒體對其事件進行報道和采訪以來,他壓力非常大,尤其是關于希望能夠對話任正非的訴求,受到來自許多輿論的質疑,本人壓力過大已買票準備回老家休整。值得注意的是,李洪元在信中提到,“如果公司愿意,可以以我的名義來追究某新浪大V的法律責任。”
附該前員工寫給任正非的公開信:
綜合新京報、澎湃新聞、北京時間、新浪微博
李洪元妻子則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暫時還沒有考慮到是否會起訴華為,但還是希望有個道歉。
華為前員工李洪元離職后被起訴敲詐勒索,羈押251天后,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釋放。近日,李洪元接受多家媒體采訪并表達了個人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