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0日14:55 來源:小莉幫忙
10月1日起,《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正式施行。10月8日上午9點半,金水區科新路上,金水區城市綜合執法局聯合文化路街道辦事處,該局直屬、特勤、文化路中隊30余人集結,率先開始對不按照標志標線停放的車輛進行勸阻提醒。
金水區首對非機動車管理“試水”
新條例的出臺,要給一個“適應期”,金水區執法系統當天的“試水行動”以非機動車為目標群體,以警告為主,利用一個星期的時間進行街頭宣傳。10月15日以后,將正式啟動扣罰程序。
在科新路農科路東北角,幾輛電動車停放在人行道上,其中一名車主剛準備離開,金水區城市綜合執法局直屬中隊中隊長韓栓柱對他說:“同志你好,這里不能停放非機動車。”韓栓柱一邊說一邊向對方出示執法證件表明身份,“這里是人行道,你將車輛停放此處會影響道路通行,同時按照《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相關規定,人行道內禁止停放非機動車,違反條例相關規定的將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條例10月1日開始實施,今天對你的行為提出警告,希望你以后要注意,將車輛規范停放。”
“我在附近上班,以后我會按照要求停放的。”電動車車主表態。
三大區域禁停,違者扣罰20至50元
《鄭州市停車場建設管理條例》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不僅對停車場管理、機動車停放有相關規定,對非機動車停放也做了明確要求,
明確了三大類禁止停放非機動車的區域:(一)機動車車道;(二)人行道內禁止停放區域、消防通道、盲道;(三)道路交叉口、鐵路道口、人員密集場所出入口等公共場所劃定的禁止停放區域。
其中,依據該條例第四十九條要求:非機動車停放者違反本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的,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扣留車輛。
韓栓柱介紹:“以前我市針對非機動車亂停亂放并沒有明確罰則和執法主體,該條例的出臺,明確非機動車的禁止停放區域,比如像機動車道、消防通道、盲道以及公共場所劃定的禁止停放區域等都是不能停放的,同時也明確了執法主體,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違規停放者作出責令改正、警告或罰款等行政處罰,以及扣留車輛的行政強制措施。”
來源:鄭州市城市管理局
“圍擋占壓人行道都五六年了,一直圍而不建,看著焦心。如果發現長期占壓道路“圍而不建”,圍擋超高超大,設置參差不齊,外觀老舊破損,拆除不及時等圍擋,請撥打本報熱線96678反映。
11月25日,記者從鄭州交警部門獲悉,因鄭州市軌道交通市政控制性節點(地下交通)工程棗莊站,位于經三路與東風路交叉口~東明路與東風路交叉口路段通行有變化。機動車東向西沿鑫苑路進行繞行,西向東方向沿圍擋南側正常通行,待施工完成后恢復道路正常通行。
今天上午9點,車友“翻滾吧,石頭”向1041河南交通廣播微信平臺上發送了一條語音:接到線索后,河南廣播電視臺交通事業部記者迅速趕往現場了解情況。記者在現場看到一輛灰色大眾高爾夫轎車撞倒了一排電動車,多輛電動車受損,碎片散落一地,距離機動車五米外的地上還有一灘血跡。
11月12日早上9點左右,鄭州科學大道雪松路向北100米,疑似車輛發生事故失控沖到非機動車道上,撞倒了好幾輛停放的電動車,和兩位從這里經過的行人,目前120已經趕到現場救援,交警也在疏導交通, 據事故民警介紹,傷者沒有生命危險,目前事故原因還需要進一步調查 。
(原標題:關于鄭州市軌道交通7號線一期工程漓江路站及8號線 一期工程楊橋東站交通導改及臨時封閉的公告)鄭州市軌道交通8號線一期工程楊橋東站,位于鄭汴物流通道與楊橋路交叉口,施工期限:自2020年9月30日起,工期約為39個月。
9月19日,盤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民警,在進行網上巡查時,在勝境大道發現了,危險又尷尬的一幕。該路段監控顯示,一名男子欲翻過車道中間的護欄“橫穿馬路”,結果“跨欄”失敗,被卡在護欄中,進退兩難。
9月15日下午,鄭州市伏牛路汝河路街頭,一位七旬老太太在牽著狗繩遛狗時不慎被狗繩絆倒,導致右臂骨折。經急救人員查看,老人右臂明顯變形,初步判斷為骨折,醫務人員隨即用夾板將老人骨折的右臂固定后,送往醫院進一步治療。
農業大學站(文化路農業路交叉口):自2020年9月8日起,文化路南北雙向原有機動車車道、非機動車道及人行道全幅圍擋封閉施工,過往行人、機動車及非機動車沿圍擋西側保通路南北通行,待施工完成后道路恢復正常通行。
” 8月29日18時許,新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5號警亭民警楊國平帶領楊黎濤、劉國峰、李鋒磊等人,在青屏大街與平安路交叉口查糾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 最終,郭女士騎車載著兒子回家,其家中大人將另一輛電動車騎回家。
周一早高峰,多位車友反映,京廣快速路 政通路南北雙向都在堵車。據施工方介紹, 京廣快速路道路提升改造施工工期從7月13日10月15日,交警三大隊民警早高峰期會沿線疏導,請車友們合理規劃行車路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