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08日19:55 來源:映象網
映象網訊(記者 王韶卿 通訊員 高磊)十一長假期間,鄭州交警四大隊全體交警放棄休息,加班加點值守在商圈、景區、高速,以疏堵保通為第一要務,同時進一步加強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消除路面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市民過一個歡樂、祥和的假期。據記者了解,“十一”國慶期間,鄭州交警四大隊查處酒駕、醉酒14起,堅決維護了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平穩有序。
摩托形似電動車,醉酒帶人被查獲
“十一”長假來臨出行車輛進入高峰,鄭州交警四大隊交警在未來路航海路疏堵保通過程中,針對非機動違法行為查處時,發現非機動車道內有一“電動車”形跡可疑,交警以為當事人因違法騎車帶人怕被查處遲遲不敢前進,便上前糾正。
當交警走到當事人車前時,聞到一陣陣濃烈的酒氣,仔細一看 “電動車”駕駛人一臉醉醺醺的樣子,隨后發現這輛“電動車”其實是一輛無牌摩托車,于是將當事人控制。
經核查當事人名叫曾某寶,河南民權人, 56歲,14年駕齡,血醇檢驗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11mg/100ml,超過醉酒臨界值80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二輪摩托車。
幾杯“老村長”,醉酒駕車出事故
2019年10月1日19時40分許,鄭州交警四大隊接到報警:通站路南十里鋪轉盤兩車事故,請交警前往處理。接處警民警王鴻迅速剛到現場,看到一輛豫A51**9白色東風牌商務車與豫A70**K黑色大眾牌轎車在路口發生碰撞事故。當王鴻現場詢問兩車駕駛人時,發現東風商務車駕駛人渾身酒氣。
當事人自稱中午在家吃飯興致起來,小酌了一點“老村長”。經現場酒精呼吸檢測其結果為176mg/100ml,超出醉酒臨界值,隨即通報大隊帶其進行抽血檢驗。違法嫌疑人許某烈,河南靈寶人,47歲,準駕車型A2D,24年駕齡。
經檢測,許某烈靜脈血液乙醇含量為142.41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2019年10月05日,許某烈被鄭州交警四大隊依法刑事拘留。
兩個國慶節二次酒駕都被一個交警查獲 這叫“不期而遇”?
10月5日晚,鄭州交警四大隊開展國慶期間夜查行動。21時50分許,四大隊民警張震帶領機動小分隊在南四環鄭尉路口查獲一輛號牌為豫A8**L的黃色榮威轎車,駕駛人王某亮經酒精呼氣測試,其呼氣測試值為66mg/100ml,超過酒后駕駛機動車臨界值30 mg/100ml。
經查王某亮,河南項城人,45歲,13年駕齡。在核查王某亮人員信息時,張震發現其駕駛證違法記錄里有一條2018年10月1日的酒駕信息,仔細一看車輛就是這輛車、查獲民警也是自己,在端詳一下當事駕駛人,還真有印象:去年十一假期第一天晚上自己和同事在南三環執行夜查任務,21時40分許查獲一駕駛黃色榮威轎車的飲酒司機,也就是眼前這個男子,當時其酒精呼氣測試值為36 mg/100ml。
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該男子被暫扣駕駛證6個月,記12分,罰款1500元,沒想到今年十一假期再次酒駕被自己查獲。
二次酒駕還有他,只因車輛未檢監控報了警
10月7日下午,鄭州交警四大隊五中隊交警為保障回程車輛順利通行,備勤警力在轄區主要路口執勤。14時50分許,南三環中州大道執勤交警的“警務通”收到提示:一輛號牌為豫A3G**A的黑色大眾轎車逾期未審驗,注意查扣。
隨后,交警發現這臺大眾轎車出現,在將該車攔停時發現駕駛人表情異常,隨后民警便讓駕駛人把車停在路邊進行盤查。在詢問過程中交警聞到駕駛人嘴里有酒味,于是對其進行了酒精呼吸測試,測試結果為30mg/100ml超過酒駕臨界值,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查,駕駛人名叫趙某雷,河南太康人,36歲,9年7個月駕齡;交警在趙某雷違法記錄里發現,2017年7月18日在經六路因酒后駕駛機動車被交警一大隊查處,另有12條現場交通違法處罰未處理。
在處理酒駕、醉酒案件中,幾位違法行為人不約而同的認為十一期間交警都休息了,路上不會有人執勤,小喝幾口不會有事兒。交警提示駕車出行莫飲酒,心存僥幸要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