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02日21:39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人民網北京9月2日電(記者孝金波、實習生楊佳佳)最高人民檢察院近日印發實施《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下稱《規定》),落實修改后《人民檢察院組織法》,從規范人民檢察院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角度,對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辦案活動作出全面調整和完善。
《規定》共30條,主要內容包括人民監督員制度的基本定位與職責、履職要求、工作機構配備、監督方式、監督范圍、監督程序、履職保障、文件的解釋及時間效力等。
《規定》與過去的文件相比有根本性不同
人民監督員由人民群眾通過特定程序選任,代表人民群眾對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活動進行監督。據最高檢案件管理辦公室負責人介紹,過去,人民監督員監督的對象是檢察機關辦理的職務犯罪案件。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檢察機關職務犯罪偵查職能整體轉隸后,原來的監督對象發生了重大變化,需要根據形勢發展,及時調整思路,落實法律要求,進一步改革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因此,本《規定》與以往歷次規范人民監督員制度的文件相比,有著根本性不同,本質上是一份全新的文件。
一是《規定》的立足點有了新變化。《規定》落實人民檢察院組織法關于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辦案活動這一定位的要求,從規范人民檢察院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角度對各項內容作出規定,而不是從對人民監督員提出要求、規定人民監督員如何開展監督工作的角度進行規定。與此相適應,此次文件標題確定為《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也是從檢察機關如何接受監督的角度來進行表述。
二是拓寬了監督范圍?!兑幎ā反_定人民監督員監督范圍不再僅限于檢察機關查辦的職務犯罪案件,而是明確為檢察機關的辦案活動,理論上涵蓋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等各類案件。
三是豐富了監督方式。《規定》擴大了人民監督員監督案件的途徑和渠道。比如參加案件公開聽證、公開審查,檢察官出庭公訴活動,巡回檢察活動,檢察建議的研究提出、督促落實等相關工作,法律文書宣告送達,案件質量評查,司法規范化檢查,檢察工作情況通報,以及其他相關司法辦案工作。
四是細化人民檢察院對人民監督員監督意見的處理。明確規定人民監督員依法獨立發表監督意見,人民檢察院應當記錄在案,并列入檢察案卷,全程留痕。人民檢察院應當認真研究人民監督員的監督意見,依法作出處理。人民檢察院經研究未采納監督意見的,應當向人民監督員作出解釋說明。人民監督員對于解釋說明仍有異議的,相關部門或者檢察官辦案組、獨任檢察官應當報請檢察長決定。
五是從實際出發對參加監督的人民監督員層級、人數要求作了靈活規定。為適應新確立的十種監督方式,便于各級人民檢察院組織開展相關活動,《規定》不再對參加監督辦案活動的人民監督員數量作出具體規定,各地根據案件情況確定人數。同時,對市級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的監督,《規定》不再要求必須抽選省級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進行,而是規定由同級人民監督員進行;對基層檢察院辦案活動的監督,一方面考慮到基層沒有人民監督員的客觀情況,抽選人民監督員仍需由市級檢察院協助聯絡,另一方面又考慮到便利性、可行性原則,規定市級院協助抽選人民監督員后,具體工作仍由基層院負責。
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與其他部門有效銜接
為保證人民監督員工作順利開展,增強可操作性,《規定》分別對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的設置、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與檢察機關內設部門及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對接作出了詳細規定。一是明確了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的設置及主要職責?!兑幎ā返诹鶙l規定,各級人民檢察院應當明確負責人民監督員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活動;通報檢察工作情況;受理、審查、辦理人民監督員提出的監督要求和相關材料;協調、督促相關部門辦理監督事項;反饋監督案件處理結果;有關人民監督員履職的其他工作。
二是明確了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與其他內設部門的工作對接。《規定》第二十二條指出,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根據本規定第八條規定,擬安排人民監督員開展監督活動,應當組織、協調相關部門或者檢察官辦案組、獨任檢察官在工作中予以配合。相關部門或者檢察官辦案組、獨任檢察官也可以視具體工作,主動邀請人民監督員依照本規定進行監督,并提前告知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做好聯絡安排工作。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應當通知相關部門或者檢察官辦案組、獨任檢察官提供與監督有關的材料并及時送交人民監督員。
三是明確了檢察機關人民監督員工作機構與司法行政機關的工作對接。《規定》第二十三條要求,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前將邀請參加監督活動的人民監督員人數、監督時間、地點以及其他有關事項通知同級司法行政機關,由司法行政機關依照相關規定,從人民監督員信息庫中隨機抽選和聯絡確定參加監督工作的人民監督員。第二十八條規定,人民檢察院應當定期將人民監督員監督檢察辦案活動情況通報司法行政機關。
檢察機關切實保障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
人民檢察院組織法明確提出,人民監督員依照規定對人民檢察院的辦案活動實行監督。這是人民檢察院接受人民監督的重要方式,也是規范行使檢察權的重要保障。進入新時代,檢察機關要貫徹落實《規定》要求,從四個方面著手切實保障人民監督員監督辦案活動,最大限度地為新時代檢察工作創新發展提供強大支持。
一是要認真抓好《規定》的學習貫徹。各級人民檢察院要深入學習貫徹中央關于深化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的精神,認真學習貫徹《規定》,準確理解新時期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全面把握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制度定位、主要內容和工作要求,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貫徹落實《規定》的細則,明確任務,細化措施,創新開展人民監督員工作,將《規定》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促進“四大檢察”“十大業務”全面協調充分發展。
二是健全與司法行政機關的協作機制。加強與司法行政機關的協作配合,健全完善聯席會議、信息通報反饋、聯合督促檢查等制度,形成高效協作、良性互動的工作機制。要加強溝通協調,尊重司法行政機關的意見建議,共同研究解決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形成深化改革的合力。
三是推動信息共享。加強信息數據共享,實現人民檢察院與司法行政機關、人民法院以及相關部門之間的系統對接和信息共享,不斷提高監督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四是加大宣傳工作。加強與宣傳部門和新聞媒體的溝通協調,全方位宣傳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的新變化、新進展、新舉措,提高社會公眾對人民監督員制度改革的認同度和參與度,為深化新時期人民監督員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全面提升人民監督員制度的影響力。
楊玲原本是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一名公務員,1997年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針對以上問題,龍泉驛區檢察院分別向龍泉街道辦事處、區規劃與自然資源管理局發出檢察建議,建議規范安置房屋分配程序,確保國有公司與行政機關無縫銜接,避免國有資產流失。
據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檢察院官方公眾號消息,楊玲原本是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區一名公務員,1997年因犯盜竊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2014年,陸續有買家找到楊玲購買小區內的安置房,同時也對楊玲出售安置房心存疑慮,畢竟安置房只能分配,不能買賣。
山西渾源32家采礦企業私挖濫采,最高人民檢察院掛牌督辦,省委和省政府重視、支持,三級檢察院聯動,以公益訴訟推動生態治理4萬余畝。各位代表,70年來,伴隨著共和國波瀾壯闊的歷史征程,人民檢察院始終踐行“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
(文字:孫風娟制圖:王翊喬 編輯:羅麗麗)
(文字:孫風娟制圖:王翊喬 編輯:羅麗麗)
5月30號下午六點左右,開封市紅十字會、鄭州大學第一附屬醫院opo組織器官捐獻協調員來到張琪家中,向他的家屬送交《中國人體器官捐獻榮譽證書》。就在張琪成功完成器官捐獻的數小時后,張琪的妻子李晨星也通過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微信公眾號,登記成為了第463003位器官捐獻志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