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8月05日07:15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鄭州8月4日電(記者劉高陽)近日,河南鶴壁一瓜農西瓜被偷還倒賠300元一事引發關注,記者從鶴壁市公安局了解到,該局對該警情已啟動執法監督程序,對責任民警采取停止執行職務措施。
“她來偷我的西瓜,我還要倒賠她300元錢,我覺得這事不太合理。”瓜農龐某家住河南鶴壁市淇縣,承包了200畝地種西瓜,但最近瓜熟后,經常有人來偷瓜。
7月29日,龐某發現又有人來瓜地偷瓜。偷瓜的人看到龐某后四散跑開,只有兩名騎著電動車的女子因為偷瓜太多落在后面,被龐某抓住。在龐某制止偷瓜的過程中,電動車被拉拽倒地,三人也同時摔倒。一名女子膝蓋擦破了皮,流了血。
兩名女子先報警,淇縣公安局北陽派出所民警到達現場后,讓龐某賠償該女子300元。此事經當地媒體報道后引發熱議,網民紛紛為龐某鳴不平。
8月2日淇縣警方發布了一則警情通報,通報中稱,“淇縣北陽鎮棗生村村民宋某與其女兒耿某路過龐某的西瓜地時,下地摘了八九個西瓜,價值二十余元”“三人同時摔倒,耿某雙膝蓋擦傷,電動車把摔壞”。
通報的最后稱,淇縣公安局民警已教育訓誡宋某及其女兒,使其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在先,主動退還了之前賠償的300元”。
此案中“倒賠300元”是否合理?河南路德律師事務所查勇律師表示,在無法及時獲得公權力救助的情況下,采取一定手段制止不法侵害行為的,屬于自力救濟行為。“在行為不過激的前提下制止不法侵害行為,如本案中拉扯行為,造成的損害不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對于此事的處理情況,記者從鶴壁市公安局了解到,該局針對淇縣公安局北陽派出所處置盜竊西瓜的警情已啟動執法監督程序。4日鶴壁市公安局發布警情通報稱:經查,宋某偷瓜已構成違反治安管理的盜竊行為,對其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決定;龐某制止違法侵害的行為,不承擔違反治安管理責任;淇縣公安局北陽派出所處置本案過程中存在執法過錯,對責任民警采取停止執行職務措施。
除了水晶瓜,村里還因地制宜發展了養殖產業、引種了板藍根,這些產業將帶動村民們如期實現脫貧。云南寧蒗彝族自治縣拉伯鄉格瓦村第一書記李寶樹:寧蒗,人稱“小涼山”,高寒冷涼,紫外線強,加上長期貧困,村民整體健康水平不高。
近日,一條“城管執法,瓜農摔瓜”的視頻在網上引起熱議。視頻中,一位女士將攤位上的西瓜整只不斷往馬路上摔,鮮紅的瓜瓤散落一地,周圍是城管隊員站在一旁不敢上前。
新疆巴楚縣與上海市對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揮部巴楚分指揮部合力打造“留香瓜”品牌,引導農戶標準化種植,并依托電子商務平臺遠銷內地市場,幫助瓜農增收。記者:馬鍇
因為找不到賣瓜的渠道,許多瓜農只能當街賣瓜。如果轄區內有合適的地方,管理人員也會引導瓜農前往銷售,包括引導瓜車進入小區銷售,但現實是,很多小區又不讓瓜車進入。如果轄區內沒有適合瓜農銷售的地方,目前還是只能將瓜農勸離。
連日來,鄭州一直下雨,這可苦了那些從外地來鄭州賣瓜的瓜農,西瓜一直賣不出去,讓他們倍感艱辛。6月17日,一名蘭考瓜農在鄭州街頭因西瓜賣不出去而憂愁,家人又打電話說孩子在老家生病了,瓜農急得在雨中哭了起來。幸好,巡防隊員發現后,積極幫忙,號召大家把一車瓜買完了,解了瓜農的燃眉之急。
6月16日晚上23時許,鄭州市中原區綠東村辦事處巡防員李高學和隊友冒雨街頭巡邏。當巡邏到西三環隴海路交叉口西北角時,看到慢車道上停著幾輛瓜車。瓜車邊的人行道上,躺著四五個男子,有的已經睡去,有的還在玩兒手機,隨身物品胡亂丟棄在身邊地上。
5月19日,安徽太和,果農張磊和妻子種植西瓜已經有11個年頭。為感恩妻子一直以來的陪伴,他突發奇想,做了一個“心形西瓜”,在#520#向妻子表白。
核心提示:5月7日,在魯山縣瀼河鄉陳圪垱村的一處大棚西瓜地里,七八個村民正在動作嫻熟地翻著瓜秧、打杈,大伙一邊干活,一邊嘮著村里的家長里短,不時爆發出陣陣爽朗的笑聲。王新亞口中的“老任”是同村人,也是魯山縣康銘種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今年50來歲,名叫任建立。
新華社記者 丁磊 攝 在新疆果品(伽師)批發交易市場,瓜農將伽師瓜裝車,準備外運(8月10日攝)。新華社記者 丁磊 攝 在新疆果品(伽師)批發交易市場,瓜農在分揀伽師瓜,準備外運銷售(8月10日攝)。
27日,四皓村黨支部駱書記告訴北青報記者,部分村民之所以到劉亞鋒的瓜地摘西瓜,主要是聽信了謠言。目前,街辦和村委會已經挨家挨戶向拿西瓜的村民做工作,大部分村民也已經到當地派出所作出說明并表示愿意賠償瓜農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