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6月12日16:49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訊 樸某和安某從袁某處購買毒品后,用奶粉罐裝滿從廣州運送進京。6月12日上午,三人一同在北京市三中院受審。其中樸某和安某被控運輸毒品罪,袁某被控販賣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案件未當庭宣判。
2018年8月15日,樸某、安某共同乘坐飛機抵達廣州,向毒品上線梁某等人支付毒資人民幣13.9萬元,其中3.9萬元系由袁某收款后轉交梁某。同年8月17日,袁某接貨后送至廣州交樸某。樸某收貨后在其與安某共同入住的房間內將上述毒品藏匿于兩人事先準備的奶粉罐中,放置于行李箱中。同年8月18日,樸某、安某攜帶上述毒品在北京首都國際機場T2航站樓出站廳被民警當場控制。
民警自安某隨身攜帶的拉桿箱中起獲藏匿于奶粉罐中的毒品甲基苯丙胺973.31克。后在樸某協助下,民警于2018年9月4日在福建省將袁某控制,查獲毒品甲基苯丙胺25.29克。公訴機關認為,應當以販賣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追究袁某刑事責任,應當以運輸毒品罪追究樸某、安某二人刑事責任。
辯護人做罪輕辯護。該案將擇日宣判。
6月12日上午9時30分,奶粉罐運毒案犯罪嫌疑人安某、樸某、袁某被帶上法庭。鑒于三人認罪認罰,該案按照簡易程序審理。
奶粉罐運毒案犯罪嫌疑人安某、樸某、袁某(從左至右)接受審判長詢問。據起訴書,被告人樸某(中)大學本科文化,案發前是國家某樂團首席小號手。被告人樸某、崔某(另案處理)及崔某的90后女朋友安某(左)共同籌措毒資,共謀由樸某、安某自廣州購買毒品運至北京。
犯罪嫌疑人袁某(右)庭上提出異議。
犯罪嫌疑人安某低頭沉默。
犯罪嫌疑人樸某庭上情緒失控。據了解,樸某和安某均為吸毒人員。庭上,樸某稱到達廣州之后,樸某曾經提出不想交易,并且為了擺脫威脅自己的崔某還頻繁更換酒店。但沒有證據證明崔某曾經威脅過他。在案證據顯示,樸某參與了從聯系購買毒品、拿到毒品到偽裝毒品的全過程。
犯罪嫌疑人袁某認罪,簽字按印。
樸某是國家某樂團首席小號手、某藝術中心外聘教師,因吸毒結識安某的男友,并根據其要求和安某從廣州運毒進京。2018年8月15日,樸某、安某共同乘坐飛機抵達廣州,并在袁某的安排下,向毒品上線梁某等人支付毒資13.9萬元(人民幣,下同),樸某另行支付袁某交通費及酬勞等共計人民幣1.7萬元。
2013年10月,女當事人在皮膚科接受眼部下方、鼻梁、額頭等部位的填充手術,途中她疼痛難忍,稱左眼失去視力。(《韓國日報》) 法院判決認為,樸某在手術過程中,誤將填充物注射入當事人眼睛周圍的血管中,致使血管壞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