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5月29日18:41 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5月29日電(記者申鋮)記者29日從財政部了解到,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日前聯合發布公告稱,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險企業發生與其經營活動有關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不超過當年全部保費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額的18%(含本數)的部分,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準予扣除;超過部分,允許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公告稱,保險企業發生的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的其他事項繼續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中第二條至第五條相關規定處理。保險企業應建立健全手續費及傭金的相關管理制度,并加強手續費及傭金結轉扣除的臺賬管理。
公告并稱,《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手續費及傭金支出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一條中關于保險企業手續費及傭金稅前扣除的政策和第六條同時廢止。保險企業2018年度匯算清繳按照本公告規定執行。
9月3日,國新辦發布會上,北京市副市長楊晉柏表示,2020年服貿會已圓滿完成招商招展。148個國家和地區的國際組織、駐華大使館、境外商協會及機構和企業參展參會,服務貿易前30強國家和地區均有機構和企業參與。